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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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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次,洪双喜还是照旧在外面等她,他看她走路都摆的姨太太的款,脚下每走一步就意味着她离明媒正娶,朱门大户远上一步。

走远了走远了,早就走不回去了。

他觉得她就应该和他们这种人扯上关系,反正都不是什么好货色,就省了那些不该有的心思,别去别家祸害别人了。

他看她走过来了,就随口问:“还是老地方?”

“.......”王佩珑持久地看看他,末了却答非所问:“欸,你是不是心里觉得我很烦?”

是,你很烦,你终于发现了。

洪双喜很想这样回答她。

“那好,我今天不烦你。”他装哑巴,可王佩珑像是已经看穿了他,自顾自说道:“我要自己出去,不用你跟着了。”

这次她说完,他倒说话了。

洪双喜想都没想,就说:“不行。”

王佩珑早料到他要唱反调,于是单手叉起腰,摆出辩论的架势:“欸我说你烦不烦,万显山是不是没说过你很烦,钱不是你的钱,女人又不是你的女人,你拿我看的跟肉骨头似的有意思吗?”

有意思,就因为是别人的,所以才有意思。

洪双喜瞧瞧她,是全身心地很统一,统一地想揍她一顿。

可惜现在这个时机不好,他还不能揍。

像他这样油盐不进,还装腔作势的家伙最是讨厌,王佩珑是摆出了架势要和丑鬼今天辩论出个结果来,没想到功力才发了两成就被打断、

“没用的。”

洪双喜本背靠在车门,这下倒直起来了,那两条腿是仅次于万显山的长,身高也足能傲视底下所有一米七五的汉子。

何况还是一个小小的她。

他双手环胸,难得地漏出痞气,左边上排竟然还生了虎牙。

“你藏的住一时,藏不住一世。”

他说:“我现在放你,回头老板还是要发现。”

王佩珑很少看见丑鬼笑起来的样子,心里小小地吃了一惊,甚至感觉有点万显山冲她大耍流氓时的神韵,而且他怎么那么高,之前一直躬着背还没发现,原来丑鬼站直了也是个大高个,生的那么高。

“你慢慢想。”洪双喜见她抬头仰视着自己,大眼睛依然在发射动人的光线,便忍不住多加了一句,话里话外都很有耐心:“不用着急,想好了再告诉我要去哪里。”

他这几句话已经说的很明白,甚至听起来还有点耳熟,可王佩珑却一点都不慌,反倒是有一种长呼一口气的感觉,是笃定了丑鬼内心有什么小九九,那些小九九是靠女人的第六感探测到的,她想自己或许是抓住了他的某些把柄,量他不敢不放。

这时她再抬头看他,就觉得他眼神变幻莫测,凶狠里却有种奇异的清澈跟透明,实在是很矛盾。

眼中的波光潋滟一收,她干脆直白道:“别拿话堵我,我这不是在跟你好好谈吗,你要什么直说啊,我能给的一定给你。”

她不知道自己有口无心,但是听者有心。

洪双喜的喉结一动。

他倒是差点就说了,说你,我只想要你。

可是这话让他觉得怪异,怪异的不合时宜,所以他说不出口。

最后他决定忽略她刚才那句话,又跟她磨叽了起来:“你之前不是骂我走狗,怎么现在想通了,要放低身份跟我谈?”

“诶诶诶!话不可以这样讲啊。”

王佩珑反驳他道:“我对你向来都是有什么说什么,没跟你见外过呀!”

她伸出食指,指自己头顶上那一片蓝天,意有所指一般的,笑着说:“把你当狗的人是他,又不是我。”

这话可一点没错。

他不说,万显山不说,但事实上,他就是别人的一把刀,一条狗。

“我要是他,我就不这样对你。”王佩珑很有心地察言观色,又说道:“你看你脸上这道玩意儿,估计也是他打出来的吧?”

洪双喜点点头,单手抚上了面颊;

半晌,他很突兀地笑出了声:“是。”

王佩珑于是露出会心会意的表情,还有一点儿吃到八卦的小惊喜:“我就说吧!”

这在她看来就是点到为止了,是聪明人之间的交谈,她累死累活,将心中的忐忑冰缩成面具,面孔上做的干净漂亮,是一点点的破绽都不敢露的,可每一句话在脱口前都是浓缩和精简,经过了反复演练,不演练根本就没法说下去的。

光是这样她手心都出了汗,王佩珑想自己真是疯了,这样青天白日地撺掇着旧情人的跟班去反头上的天,但凡丑鬼对万显山的忠心程度再高上那么一毫米,她这种行为就跟找死无异。

而洪双喜在她的忐忑中沉默,忽然开口:“先去吃饭吧。”

王佩珑一拨头发,眼不错珠地盯着他。

洪双喜继续说:“吃饭的时候,你最好仔细想,事后应该给我什么好处。”

王佩珑放下拨头发的手,暗自松了一口气。

事情成了。

心中的一件大事落了地,她重新恢复了轻盈灵巧的身姿,开开心心地指路去一家熟悉的西餐馆子吃饭,经过丑鬼身边时还心情大好地抓了他一把,在脖子上留下淡红色的三道印子。

“交易还没成,先给你盖个印!”她一头扎进车里,笑声咯咯咯地传来:“你要是敢反悔,我就恶人先告状,跟他说你对我动手动脚,让他身边的人先来打死你!”

洪双喜被她抓了一把,然而根本没觉得冒犯,就是脖子痒痒,和看到她被强邀来唱戏的那一晚一样,痒痒。

能被名伶光顾的西餐厅果真不一般,不是一般的好吃,量不大但是美味,洪双喜很少有机会坐到里面点上一客牛排吃吃,不是万显山不许,是他本人不适应,他不是那种能将刀叉使用得当的人,他有点像几百年没见过世面的老饕,是老式酒楼最忠实的响应者,身边烟酒不能离身,嘴里少了大鱼大肉就不行。

生嚼掉一块牛排再并上其他肉类若干,他感觉他饱了。

王佩珑坐在包间里,因为心情好,很大方地主动请了这顿饭,又点了一盘土豆色拉,格外加了肉汁的,坐在他面前一勺一勺地往嘴里送。

“你饱了没,要不要再点些别的?”她问他。

洪双喜摇头,也学她的样子,用餐巾擦了擦嘴巴:“饱了,要点你点。”

王佩珑于是又点了一块蛋糕,左一口右一口,配着土豆泥一起吃。

洪双喜知道她在借吃东西盘算心事,也不打扰她,单是看着,看她叉起吃的往嘴里塞,眼珠子小幅度地打转,媚眼是心不在焉地乱飞,嘴巴是红的沾了白的,白的是奶油,那红的是什么,哦,原来是她尖尖的舌头.......

喉结又动了动,他突然感觉他其实并没有饱,仍旧吃得下。

“我觉得,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

这话是疑问句,他听了,却不正面回答,反过来问她:“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你老是背着万显山,偷偷看我。”

王佩珑吃了甜的就要喝苦的,这时就拿加了三块方糖的咖啡漱了漱嘴巴,说:“我觉得你大概是对我很熟悉的,但我并不熟悉你,所以觉得奇怪。”

说的是轻描淡写,却也伤人,有心人。

洪双喜掏出烟盒给自己点上一根,说话间就喷出一阵阵浓淡的白烟。

“不奇怪。”他说:“你这样的女人,不记得我才是应该。”

王佩珑狐疑地越过烟雾打量他,不知他到底是骂还是夸。

他们互相僵持一会,彼此都是无话可说的样子。过好久洪双喜才把烟摁了,问她:“说吧,我帮你一次,打算怎么谢我?”

王佩珑飞快地眼珠转了一圈,笑着跟他打马虎眼:“帮一次就谢一次啊,那我不是很亏?”

“不亏。”洪双喜摇头,循循善诱一样地抛出条件:“你只要答应我,最后不跟他走就行。”

王佩珑心说我答应你个鬼,凤年走跟她走有鸡毛关系,她可是舍不得荣华富贵的,就算自己给自己找了个干净听话的小情郎养着,那她也得是功成名就了之后,等功成名就了她才肯彻底收心,去跟凤年好好地过日子。

他怎么这么笃定,是笃定了她一定会舍不得凤年,要跟着他走?

搞什么搞,他算哪个葱啊!

可是心里这么想,嘴上却不能说出来;

王佩珑假装思考了一番,貌似是很赞同地一点头:“行,我答应你!”

嘴巴上兜一圈,保证书都没写,算哪门子的成交,像她这种答应在她十几不到二十年的人生中已经不下几百回了,还不是毫无结果,不了了之。

她的语言就是谎言,她的保证保证也要打个问号,‘王佩珑’这三个字本身就是不可信。

别忘了,她可是条美人蛇,是出尔反尔,咬了人都不眨眼的。

洪双喜熟知她的本性,当然不信她,不过口头上的答应也是答应,他要的就是这个,以后她就知道了。

..........

是夜,临近十点快靠近十一点,小洋楼晃出一个黑影,那黑影裹得密实,还躬着身体,看不出真正的身材,只是坐上停在角落的三脚黄包车,一坐上就走。

她引走了最后两个盯梢的人。

眼看该走的都走的差不多,应该是没什么问题了,王佩珑才叫看家的娘姨关掉灯,正大光明地从小洋楼的后门走出去,这次她的小聪明可用对地方了,最不怕的就是洪双喜这种人,她才不会傻子一样地把香粉弄的位置暴露出来,正好小玉的嫂子生了第三个孩子,她就很大方地放她回家里伺候嫂子的月子,还顺带让她从厨房间做了一大筐红鸡蛋带回去。

她就一个条件,那就是必须半夜才能出门,不然干脆就别走,鸡蛋也没收了。

走出去的时候,王佩珑见地上自己的影子被树影分割成了好几小块,便感叹今晚月色真浓,真是叫人忍不住生出一种‘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的感慨。

她读的书不够多,勉强算小升初的水准,这首诗便是她仅存的几首藏货了。

随着明月抛洒的前路,她哼哼叨叨,嚷着那首唯一背下的月亮诗,去找她的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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