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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离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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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双喜手下的人被她摆了一道,大晚上跟到村里去看人家坐月子,他倒不生气,只是纳闷姓陈的小白脸到底有何种魔力,王佩珑白日里总给他甩脸子,连老板那里她也甩脸子,可昨天仅仅是放她出去呆了一晚上,她回来就又变了,看着真是高兴的不行,是打从内心生出来的高兴。

这种高兴只能娱己,叫别人看见了,只会刺眼睛。

她脑中没那个概念,不知道她只要一高兴,许多人就要因为她变得不高兴了。

洪双喜本是很见不得她高兴,可转念一想,他又认为小白脸真是非常可怜,莫名其妙就被万显山和王佩珑这一对坏出黑水的坏种互相盯上,他不知道自己已经变成他们博弈的筹码,是那个较量的中心,他们较量的是结果,不是为他这个人,小白脸活着是受罪,死也不一定能得个好死,这就是命。

他跟她不同,早上吃过东西才过来的,王佩珑这样大白天地站门口跟他打招呼,又是叫他进去喝茶又是拿小笼,显然是有拉拢亲近的意思,这一分亲近难得的很,叫他觉得自己终于被高看了,她那三道指甲印还留在他脖子上,他们在万显山的眼皮子底下,竟然成了一国的人。

不论是被动还是主动,他又和小婊子搅和到了一起,这个事实有点刺激到了他,让他不知如何是好,只能听从她的召唤,乖乖地走上前,接过她特意为他买的小笼包,一触手,还是温热的,并不凉。

王佩珑的脸有些苍白,是熬夜熬出来的白,气色也不好,不过单看眼睛也是神采奕奕,她非常感谢丑鬼的帮助,但也时刻提防着万显山座下的首席恶犬反扑,她不能靠一顿饭和一两个媚眼就拢住他,她还得全方位地改了态度,叫丑鬼舍不得把她供出去才行。

“昨晚的事,你别放在心上。”她别开脸,露出不好意思的神情,说:“我就是很烦被人老跟着,所以才叫小玉引开他们而已,不全是针对你的。”

按照她这样自私自利的本性,能说出这种话简直就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可洪双喜甘愿受骗,居然还觉得很动听,更由衷地说道:“三少爷好福气。”

王佩珑似乎更不好意思了,故意含笑道:“你也别这么说,谁跟我扯上关系都没好处,天知道姓万的处置起人来是个什么样子,我看我早晚也是打入冷宫的命.......”

她和他有了心照不宣的秘密,所以说话也带了些神秘性,全部都是说半句留半句。

洪双喜从她脸上瞧不出什么,便站在门前又跟着说了几句闲话,说的时候也是有来有回,非常的和平,他们两人似乎都忘记了彼此丑恶的嘴脸,根本没有往常剑拔弩张的气氛。

他拎着那一盒子白得来的小笼,回到车上才反应过来他们刚才聊了什么,王佩珑那就是蹬鼻子上脸,是真不打算跟他客气,直白地说明天还得出去一回,叫他趁早地把人撤干净,别再苦哈哈地蹲一晚上了。

她这就是敌进我退,敌退我进,洪双喜心想,这才短短一天啊,一天的功夫,她仅仅是用几句好话哄住了他,然后就开始跟他蹬鼻子上脸了。

厉害,真的厉害,是个人才。

他不在这件事上插手,是因为他看出这场罗曼蒂克的爱情,其实大多时候都是女方的一厢情愿,好比海市蜃楼一样,能维持下去就很不容易。

而且别说小白脸无情,就是小白脸愿意和她谈谈爱情,小鸳鸯重新飞进一处被窝里,那也是偷来的,他们相处的光阴和时间都是偷来的,还没开始,就埋藏了那么多隐患。

所以露水鸳鸯,说到底也只能是露水鸳鸯,他们好不了。

他们的那个小姑娘啊,她可真是太骄傲了,自骄自傲,几乎还带了点沾沾自喜的意思,自以为把所有人都看透了,看破了,可最终她自己也不免落入俗套,简单地以为瞒住万显山一个便能得享太平了,全然没想过其实她的心事和算盘同样很好猜。

甚至洪双喜都不是猜,他是一针见血,第一眼就看透她了。

既然打定主意要拿爱情做借口,那么王佩珑第二回去看凤年,就带了点舍己为人,感动自己的意思了。

一回生二回熟,这人呐,胆子大了什么都好说,要不是小玉被扣在姑嫂那里来来回回地请不出空隙,那她简直恨不得白天就要出门,这是想人想的厉害了,她连月亮都不想等了,连诗都不肯吟了。

这次凤年倒像是和她心有灵犀的,她去的时候他正好醒着,他是睁着眼睛的,而且看得出比上回干净,大概是额头上的伤口结痂了,不发紫的缘故。

她从婆子手里拿过红药水,用棉签蘸了一点点地给他涂,现在改成他是冰雕了,不闹不动不说话,偶尔伤处的皮触到药水犯疼,他的眼角就是一抽,好像是他这个人在沧海横流中漂浮许久,恍惚还记得什么叫痛感。

王佩珑把这一切看在眼里,觉得这是一种无声的责怪,凤年的嘴不会骂人,但意思却是这个意思,他用静默作诘问,问她为什么还有脸来。

干坐着不好,起码对身体恢复不好,其实她不光有脸来,人也是特别不客气,先入为主地便接管了他的起坐,心说这人还是要多接接地气,多动一动的好,于是也不劳凤年费心,自己脱了鞋上床,一点一点地从脚踝骨捏起,都捏足一整个下午了,她任劳任怨,是真心地,要帮他熟悉肌肉活动起来的感觉。

幸好掐脖子的事情也没再发生,陈凤年如今整个人都处于混沌,但也知道什么叫礼貌,她把他的左腿放下,他也很自觉,又把右腿抬起来,径自架在她的膝盖上。

基本的认知和触感,他还是有的。

女人和老婆子还是挺不一样,具体能影响到好多细节,比如日常的梳洗,还有晚饭的质量,尤其陈凤年是染了好多瘾头的,额头也总是低低地发着烧,一旦闹病来几乎疼的满床打滚,要活生生蹭掉一层皮。

只有王佩珑能哄住他。

帮朋友尚且不要帮的太过,可是相好一场,却要帮到底的,她过来之前还买了好多东西,不过没敢全部带到这里,只是东一盒西一盒,不过一两天,就满满当当放了半个屋子。

她在心里美滋滋地夸赞自己,觉得这样很好,却不知道落到陈凤年眼里,她这就是看人不起,她在贬低他。

王佩珑毫无察觉的,不知道自己是被凤年又记了一笔。

由于第二天还有戏要唱,她不能久留,只是略坐坐,趁夜来趁夜走,走的时候是毫无响动的,是踮起了脚尖蹑足前行,还是像做贼一样。

不过她走的时候,那些桌子上的点心和日用品也都尽数不能用了。

它们被人从高级洋气的商行里买来,是卯足了劲想要被使用,想要在别人手里发扬光大的,结果一到了这里,它们转手便被人掼到了地上,有的碎了有的没碎,稀稀拉拉的声音碎满了一地,这里面同样亦混合了某种心碎的声音。

窗外斜挂着,依然是丁香花的枝梢,那香气依然是慰藉,只是闻得久了,再掀不起一丝涟漪。

这是第二次。

第三次来,王佩珑来的更早,她晚饭不吃就来了。

他们都和小孩子一样,你欺负我了,我也要报复回来,跟过家家的性质差不多,这次她带的东西更是密密麻麻,摊开在床上都不够放,是笃定了凤年丢不过来砸不去手,他的冷漠不能吓退她,她是火焰,她想燃就燃,她自己就可以燃。

楼下热水壶热了,她买了杭白菊,特地拎上来泡上两壶,顺便喂他喝粥。

喂着喂着,陈凤年手一挡,打到了碗的边沿,粥全翻在她身上。

王佩珑被烫的不轻,就掏出手帕去擦,擦的时候凤年就看着她笑,笑也不是好笑,是很叫人伤心的那种,比冷笑还过分。

“哎呀,你喝粥的时候乖一点,不要乱动。”她起身又重新下楼端了一碗上来,从头到尾都不对他发脾气,可语气却是带了些许嗔怪的。

“虽然伤口结痂了,你这里的阿司匹林和杜冷丁也是不能停的。”王佩珑搅动粥里的瘦肉和菜丝,撩起来吹了又吹,确定不烫了才递过去:“来,再喝一口,喝完我们就可以吃药了。”

陈凤年一直对她的细致和温柔冷眼旁观,但是勺子递到嘴边,他还是吃了。

地牢里时刻都吃不到一顿饱饭,他不知从何时起,就已经向生存做了妥协,不论遭受何种打击,他都不能和自己过不去。

所以先吃吧,吃饱了他才有力气,才能继续和她做单方面的斗争。

王佩珑耐心地喂了一整碗粥,看凤年全部吃下去了,她也由衷的高兴,觉得一个人好起来的前奏就是胃口变好。

只要能吃就是好的。

陈凤年还半躺在床上,眼看她搁下汤碗,依旧面无表情,只是说:“要走了?”

王佩珑点点头:“我知道你生我的气,但我知道现在跟你说什么你都不会听的,所以我过来只是来照顾你,你对我好还是坏都可以,我求的是一个心安,问心无愧而已。”

“你搞错了。”陈凤年的眼睛盯着下半身盖的薄毯,并不看她:“我不生气,我只是不想见你。”

王佩珑的指甲刚才一直摩挲着旗袍上的丝线,这时就抬头:“是吗?”

“是。”陈凤年把头转向窗户,眼中空无一物:“走吧,以后不要再来了。”

“我不来你一个人怎么办?”

“不怎么办。”

“那你的瘾头发作呢?这个会生生把人疼死的。”

“那就让我死。”

心平气和地打了几个来回,王佩珑被他堵的满心烦躁,就不太愿意说话了。

她不能骂他,也不能纵容他,动辄就把生死挂到嘴上不吉利,这不是凤年现在该想的事情。

她自己不吉利可以,但是凤年不行,他肩上的担子是很重的,是她强迫他挑上去的。

因为她看上了他,他最好乖乖地陪她一生一世,别动不动就闹着要死。

况且真要寻死的人,是不会放到嘴上,亲自说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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