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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各自心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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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年的自信不是空穴来风,他是真的有那个自信。

万显山害死了爸爸,害死了大哥,害的陈家几乎灭门,他是他的仇人,他和所有被伤害的遍体鳞伤的同类一样,半死不活的时候他想到的就只有活,可是活过一口气后,他便开始学习,学着去了解。

他先前就像个浪子,只会花钱,没有灵魂;现在他有了,于是他了解自己,也了解仇人。

他所有仇恨的来源,就是万显山。

万显山,狡诈多疑,你说真话他或许不信,但是一假再假,一真再真,他就会信,十件里已经不信了九件,但是最后一件,他会信。

陈凤年兀自思索着,并不知道此刻的他终于是和佩珑做到了心有灵犀,或者说是一部分的心有灵犀,他和她恨的是同一个人,他对那个人只有恨,而她不同,她是在恨之前,狠狠爱过的。

唉,卢公馆的暖气开得人胸口闷,真是憋闷。

陈凤年转头看看卢朝宗用过的杯子,酒杯中还残留着薄薄一层暗红色的液体。

说不出是什么感觉,他只是对如今的处境有点嫌恶,有点无可奈何。

陈凤年打消了给自己倒上一杯的念头,酒入愁肠愁更愁,佩珑总说他喝完酒会做傻事,所以现在他把自己管的很好,是真的不再喝酒——况且他身体不好,喝酒又于身体百害无益,的确是不好再喝。

佩珑的话,很现实,有时候不太好听,可的确是该听一听的。

关于那天,他想,自己那天真的是运气好,撞上停电,不知是命运的感召,还是真的命不该绝,那么多天来的第一次下地,第一次想尝试着为别人做些什么,于是就被打发出去买新的灯泡,这不是很难的事情,走出去几步就是,顺路都不算,就是那么近的距离,他买好了正打算往回走,却是见到那张熟悉的面孔,那样凶恶,那样漠然,正是万显山的得力手下,是万显山派人抄家来了。

隔着一条马路的距离,他的四肢几乎就要不听使唤,他想逃都没处逃。

可就是一条马路,那些人没有找到他,来势汹汹,去势汹汹,仍是走了。

陈凤年如今在卢公馆颇受冷待和礼遇,可只要一回想起来那天,心中就是那四个字——“无路可逃”。

他只要在上海一天,就是寄人篱下,就是无路可逃。

这样的认知又让他无奈了,一个佩珑已经爱的他无处藏身,再有一个万显山逼的他无路可逃,他们两个其实都不是善类,或许在将来的某一天,这两个人真的要联手逼死他,真的逼死他了,他们才会甘心。

陈凤年自问是个百无一用的人,但胜在四肢健全,头脑也无大的创伤,所以在这短短的时日中,他已经有了飞跃般的长进;

他知道自己不会、也不能被逼死。

时间差不多了。

再拖下去对柳先生不好,对佩珑也不好。

他回到卢朝宗为他准备的房间,小小一间,不粗糙也不精致,算是最次等的客卧,卧室里并无大的格局,只有一扇小小的圆窗,窗在白天的时候并不常开,他只开在晚上,那样可以让他看清夜色,看清月光。

人总是一天一变,可月光却定格在那里,不管怎么看,都还是那样美丽。

一如他此时的心境,澄澈,透明,假的干净。

爱的、恨的、等待的、还有无奈的,他们这些人都处在同一座城,月光不分大小,统一照射,好像笼统地归结起来,其实也是一种缘——非是善缘,即是孽缘。

陈凤年看够了,就睡了。

万显山看够了,就到家了。

洪双喜轻车熟路地替老板开车门,拿衣裳,等到万显山洗过澡后,他又在床边放好了一双崭新的拖鞋,其实放拖鞋本不是他该做的事,不过万显山一直都拿他当一条狗,再不济也是家仆来看,类似这样的事情做的越多就越不稀奇,他已经把他的自尊放到了最低,于是偶尔做起这种不是砍人杀人的杂活来,就不是太有所谓了。

热水一开一关,万显山洗漱很快,转眼便洗去身处舞会上时所沾染的那股浮华气息。

换好一身纯白的绸缎裤褂,他首先去就看了佩珑。

没有那个吵架的心,也没有逗弄的心,他就希望佩珑已经睡了,睡的沉也没关系,因为他也要睡,要把她抱进自己的卧室里睡。

佩珑的怪癖真多,首当其冲就是喜欢别人抱她,亲亲抱抱、搂搂抱抱,缺爱的人都自私,缺爱的人都这样。

她这人抱起来手感好,身上的皮肉有点冬暖夏凉的意思,夏天摸着冷,冬天摸着热,他从卢公馆出来时被寒风刮了一下,就想今天天气可能是正好降温,人在室内说话的功夫,外面就又冷了几度。

万显山不爱开暖气,他这里的暖气管一向就是个摆设,不是也没关系,他说摆设就是摆设。

出于温度的考量,他打算借佩珑过来,拿她当个暖炉使。

万显山轻轻地走到那间客卧,客卧被看管的密不透风,前后左右楼上楼下皆是下人环绕,好在他去的晚,下人也知道冷,都拥挤到下人房烤起了火炉,那样倒是不好,万一里面的人是装睡,那此刻就是最佳时机,她就可以撬开门锁,可以逃了。

可惜她逃得出房门,也逃不出大门。

女人不听话,那就只好男人想办法。

万显山想,吃一堑,长一智,佩珑已经吃到了苦头,依照她的个性,这回总不敢再背着他跑了。

他走到床边,果然见她睡的很好,睡的很沉,只是两条笔直的小腿统统卷了裤管,又同时弯曲,侧躺着摆了个腾云驾雾的姿势,睡衣是上下一套,是温暖的鹅黄色,可惜看着单薄,让人忍不住就要替她害冷。

万显山看看她,心想这就是十八岁,十八岁的人了,睡觉还踢被子。

他站在那里盯了半晌,忍不住就帮她把裤管拉了下来,把她两只脚掰好位置,又将被子一股脑从地上扯到身上,将她两条腿都包进去,包成一张皮子都往里褶的蛋卷,确定好她两只脚都被固定,不会再乱踹被窝,才勉强算是顺眼了。

干完这几样工作,也没有别的工作好做,万显山很自然地回了卧室,关灯睡觉。

睡了不到十分钟,他又来了。

抱起被裹成蛋卷的佩珑,万显山还是抱孩子似地,将小小的她抱进怀里,脚步轻轻,是轻轻地来,又轻轻地走,边走边朝自己暗骂,说我他妈找那么多借口干嘛,我不就是想抱抱她吗。

万显山拉上被子,温暖的肉体还有发间的馨香,组合起来就是名副其实的温柔乡,他今晚可以睡个好觉了。

对待佩珑,还是不能让她太过清醒,醒着总不欢乐,醒着就总要吵,总算睡了可以彼此无话,互不干扰,也算难得。

万显山睡觉的习惯不好,踹人是老毛病,以前踹出过事故,如今也不总踹了,但他臂膀缠的很紧,像网一样,兜住了就不撒手,自己的东西,梦里都是他的,他就这点不好,说一不二惯了,太霸道。

梦里,他看见年轻的佩珑,介于长开和没长开之间,然而心眼和脾气是一等一的尖酸和刻薄,好在年纪小,可以暂且归为刁蛮和娇俏,哪怕别人数度跑来跟他告状,他也这么说,也要这样替佩珑开脱。

万显山的知道自己在做梦,梦里的他大白天就笑的跟个二百五一样,佩珑围着他叽叽喳喳,说要这个要那个,他一点不耐烦都没有,大手一挥就是全都买,然后佩珑一件件试给他看,他内心喜悦,可是故作深沉,从头到尾就只有两个字,“漂亮”、“好看”。

可惜,能用惯的褒义词就这么点,实在很单调。

佩珑的内在一点都不美,极度缺爱,极度自私,也极度记仇。

一个女人坏成这样,就很糟糕。

所以她就只能看外在,她的外在就是“漂亮”、“好看”。

万显山咂咂嘴,只觉全天下就他一个是好样的,这样的女人谁敢要,只有他敢,梦里梦外都敢。

他觉得这个梦很有意思,真是有点意思,便又把手搂紧了一点;

也不怕用劲太大,一把捏死她。

俗话是人各有梦,在万显山那好梦衬托下,王佩珑梦里的情景就有点吓人了。

她又梦见了那个女人,那个露出正脸,和她长得一样的女人。

这次那个女人更厉害,直接朝她这个方向冲过来了,跑也来不及,甩也甩不掉,都不知道她哪里长出来的那么多手,蛇似的往她身上缠,她挥手去挣,挣不脱不说,那女人身上的血还一股脑地往她头脸还有衣服上蹭,这个梦堪称是个合格的噩梦,能把一个睡眠正常的人吓到睁眼,睁了眼就又是一场大大的惊吓,因为面前的人是万显山,他老调重弹,又趁她睡着了把她当暖炉使。

王佩珑与其说气,倒不如说是被两重惊吓吓出的一身冷汗,她第一反应就是掰开万显山的胳膊,然后跑回自己的房间去,就是他抱的她很舒服,抱的她很暖和,她也不干。

她不是要为凤年守身,是不想和万显山睡到一起,没有别的原因,就是不想再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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