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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重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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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华这个硬脾气,实实在在是上辈子养成的。

那时候她姓陶,名华,同样出生于中医世家。爷爷陶一帖盛名远播,却是同样的重男轻女。因儿子们没个有学医天赋的,一心只想着在孙子中间挑个好的承继家业,对注定要嫁给外人的孙女算得上视而不见。

陶华从小就没少受堂兄弟们欺负。父亲当然是不注意这些事的,就连母亲也整天只忙着“生儿子”,对她多有疏忽。陶华五岁上起就挤在堂兄弟们中间跟着爷爷学医,直到十二岁,她已经把所有的堂兄弟都远远抛在身后,令更重视家传医术的老爷子不得不开始正视她。

如今回想起来,陶华都觉得那简直是噩梦一样的日子。除了学校里的功课之外,她还要跟着爷爷背医书,写毛笔字,看他给人诊脉,抄方……时间不够,她一点一滴地挤出来。小孩子都是爱玩爱闹的,她却从来不跟同学出去玩耍,小小的女孩儿一心想的就是证明自己不比兄弟们差,让母亲不用再在妯娌们中间抬不起头。

很可惜,这个愿望到最后都没有实现。倒不是陶华自己不争气,事实上她十八岁那年,爷爷就已经确定了,等她大学毕业,就把家里的药堂交给她继承。

这一决定在几个伯父叔父们中间引起了轩然大—波,然而闹过之后他们也不得不承认,所有的堂兄弟们没有一个在医术上能比得过陶华,有些甚至根本不是那块料。学得最好的是陶华的大堂哥,但是这个长房长孙在上了高中之后就因为学习压力太重,承担不起同时学习医术的辛苦,自己放弃了。

然而陶华的一切努力,最后都没有抵得过她母亲“生儿子”的心愿。五年医科快毕业的时候,陶华的母亲终于生了个儿子。

高龄产妇,又是多年精神抑郁,儿子生下来身体也要垮了,孩子也是又瘦又弱。然而全家狂喜,就连爷爷都欣慰起来,背后说将来这药堂可以交给这个孙子,就不必让孙女带到别人家去了。母亲甚至已经开始计算二十年后这药堂能值多少钱了。

陶华看见弟弟的喜悦在听到这番话的时候荡然无存。她一句话也没说,只等到大学毕业爷爷宣布要让她也来药堂坐堂的时候,才告诉他们自己已经在外地找到了工作。至于那个药堂么,现在就可以留给他们亲爱的孙子,免得将来被她带到外人家去。

虽然已经穿越过来七年,但现在想起爷爷当时的表情,桃华都觉得五味杂陈。

在陶家,子弟成为坐堂医,就意味着不久便会正式承继药堂。而陶华明确地拒绝,就等于拒绝了整个药堂。

然而那时候已经没有第二个承继人了。堂兄弟里最有天赋的大堂哥已经抛下医术八年,而爷爷已经年近八十,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去教导一个儿孙了。更何况,即使他有这个精力,也没有一个孙儿比陶华学得更好。

陶华当时是带着痛快的感觉离开家的。那时候她觉得痛快这个词儿真是太精确了,不痛不快,只有你把自己受到的伤痛全部反拍在对方脸上的时候,才是真正的痛快。

那之后陶华再也没有回家,除了每年给家里寄一笔钱之外,唯一的一次联系,是爷爷去世之后。妈妈给她打了个电话,说爷爷把所有的行医手记都留给了她。

那个是陶家数代人留下来的行医记录,上头记载了许多各有特色的脉案。陶华虽然从八岁起就能旁观爷爷给人看病,然而仍旧有许多病例是她根本没有遇见过的。

这东西一向只留给药堂的承继人,这次却破例留给了她。爷爷没有要求陶华回家,只是让人把整整一大箱子的笔记寄给了她。

那箱笔记就是陶华与家里最后一次联络了。直到三十五岁那年猝死在工作岗位上,她都再没有回家一次。等她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蒋桃华的时候,第一个想法居然是——怎么又到了医药世家!

不过此家终究非彼家。桃华觉得自己在这里简直得到了一切。虽然生身母亲李氏没能见到,但父亲蒋锡身兼两职,一个人就给了她上一辈子在那个大家庭里都没有得到过的爱。对她而言,过去的一生唯一值得回忆的,大概也就是那整整一大箱的行医笔记了。

在家乡的人看来,桃华可算是心硬如铁,竟然连将她从小教育到大的爷爷的葬礼都不回来参加;也不探望父母弟弟,竟好像跟这个家一刀两断了似的。

其实桃华自己也是这么觉得的。到外地工作之后,随着看过的事情越来越多,她偶尔也会想想自己或许是对爷爷太过苛刻了。然而幼年之时就打在身上的烙印是不可能轻易去掉的,一直到死,桃华也还是那个脾气——决定了不再付出的感情,就绝无迟疑。

虽然穿越了过来,这个时代又是要求女子温婉柔和,但桃华知道,她或许可以在外表上蒙一层柔软的装饰,却改不了芯子里的冷和硬。

不提桃华一瞬间的回忆,那边蝶衣挨了硬梆梆的一句,刚才因为误会而产生的一丝丝内疚顿时抛到了九霄云外:“我们不是来抓药的!”随手把一个小瓶子往柜台上一扔,“你家卖的什么跌打酒,根本没有用!”

砰一声瓷瓶口被磕碎了一块,药酒从缺口处流了出来,带起一股略有些刺鼻的味道。蝶衣冷笑着一指门边那个始终没有说话的男子:“买的时候跟我们说,三天包起效。结果我们的人用了这药酒,不但没好,反而更糟了!今天要不给我们个交待,你家这药堂也别开了!”

淮山顿时吃了一惊。他虽然没看出来那位公子身上的衣料是织造进贡的纹样,但也看得出来是上好的料子。且那人虽然没有什么多余的装饰,但拇指上戴着的一个玉扳指却是润白如脂,乃是贵重的羊脂玉。现在这丫鬟打扮的蝶衣又夸下这样的海口来,恐怕今天真是遇上了贵人。

宋账房也有些着急。他是知道东家大姑娘的脾气素来吃软不吃硬,然而蒋家现在却是不能轻易得罪人的。大房虽有官身却远在京城,且一个五品官在京城之中根本算不得什么;二房蒋锡却是只有个秀才功名在身上,随便来个官家子弟都惹不起。

然而要让桃华去说软话,宋账房却也有些舍不得。到底是自己看着长大的孩子,且又没有做错什么。宋账房略一权衡,便上前一步道:“不知这位小哥是什么伤?”

蝶衣怒冲冲道:“本是在下马车的时候扭了一下,不过略有些疼痛。回去用你们的药酒擦了三天,如今反而一步都不能走了!十五,让他们看看!”

一步都不能走是有些夸张,不过刚才淮山确实看见这个叫十五的小厮是扶着门挪进来的,一条右腿看起来的确行动不便。

十五犹豫了一下,将裤管挽了起来。一股子跌打酒的味道立刻散开来,证明他腿上没少擦药酒。

腿看起来有些肿胀,膝盖处有一大块青紫,颜色浓重,旁边还有淡紫色条纹,看着颇为可怖。宋账房看不出什么,只好道:“不知小哥是否涂擦药酒之后又搓揉过?可是顺着筋络搓的?”

蝶衣立刻竖起了眉毛:“怎么,是要说我们搓药酒的手法不对?告诉你,他是习武的,扭伤之后如何治疗再清楚不过了!”

真要是这么明白,世上倒不需要郎中了……宋账房心里暗呼倒楣,正想再说句什么,桃华忽然将手一拦,眼睛盯着十五腿上的青紫问道:“这伤是怎么来的?”

十五虽然在军中呆过不少时日,兵士们之间不讲究,露胳膊露腿都是家常便饭。然而当着几个女子,尤其还有个陌生少女直勾勾盯着,却有些不自在起来,一面回答,一面就要将裤腿放下:“是磕在车上了。”

桃华却上前一步拦住了他:“让我看看。”说着伸手就捏。

“哎——”十五不防这姑娘说上手就上手,连忙往旁边一闪,“你别——”然而他此刻一条腿都有些发僵,才一动就站立不稳,只得靠在墙上,哪里躲得开桃华的手,只能由着她在腿上连按了几下。

“你在扭伤之前,是否已经常觉双腿易疲劳?有时久立之后,脚踝小腿微有肿胀,休息之后可消失?”桃华盯着十五的腿,眉毛已经紧紧皱了起来。

“怎么,又要说这病是我们自己拖得久了——”蝶衣两道细细的眉毛夸张地扬了起来,然而话犹未了,已经被桃华暴喝了一声:“你闭嘴!”

这是进门以来蝶衣第二次被斥责了。她虽卖身为奴,但伺候的主子身份贵重,旁人见了少不得笑眯眯叫一声蝶衣姑娘,哪里敢这般毫不客气地大声喝斥?正要发作,只听旁边的公子又轻咳了一声,只得闭上嘴巴,悻悻退到一边。

桃华可管不了别人,只盯着十五追问:“是不是我说的这样?你好好想想。还有这块青紫,是磕到之后才有的,还是之前就有?”

十五被她问得有些犹疑起来,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旁边的人,顿时药堂里一干人等,目光也都跟着转了过去。

沈数抬手以拳压了压唇,干咳一声:“十五,你仔细想想,好生回答。”他已经觉得有些不对劲了。之前那孩子看起来烧得十分厉害,这姑娘都没对蝶衣这般疾颜厉色,难道说十五这扭伤竟比那个还更要紧不成?

稍稍往后退了一步,沈数默然打量着眼前的女孩儿。听伙计的称呼,就知道这是蒋家二房的女儿。听说蒋锡当初也跟着父亲和伯父学医,莫非还将医术教给女儿了?他可是注意过,刚才这女孩儿辨出药方有误,可还没有给那孩子诊脉呢。分辨风寒风热倒也不算什么太过困难的事,然而不诊脉就能判断,这个……怕是只有行医经验丰富的医者才能做到吧。

十五得了这一句话,便低头细想了一会儿,才对桃华点了点头:“的确前些日子总觉得腿上有些乏力。这青紫仿佛也……”之前他们从西北一路过来,本拟直达京城,公子却又要绕到无锡来走一遭,故而路上赶得有些急。这般一来,若有什么疲累也无人在意。何况有时候还要露宿在外,连脚都不得洗,谁还会仔细看腿上有无颜色呢?

不过要是这么一想,这位姑娘说的似乎都对。至少他记得当时从马车上跳下来扭到的时候,只是膝盖在车辕上轻轻碰了一下,按理来说也不该有这么一大块青紫才对。

桃华眉头皱得更紧,抬头把他上上下下打量了一番:“你之前被烧伤过?”

这下十五大吃了一惊:“姑娘怎么知道!”去年冬天北狄来犯,派人偷袭粮草大营,没有得手就放火焚烧。当时他为了救火,后背上被大面积烧伤,整整在床上趴了两个月,险些没扛过来。

“这就对了。”桃华叹了口气,“你出门往左,过三座桥,打听一下苏老郎中的住处,去那儿诊脉吧。”这根本不是什么扭伤,而是下肢静脉血栓。

“我这是——”十五自觉并不算什么大病,但看桃华神色严肃,心里也有些忐忑起来。

“立刻就去,你这不是小病。”静脉血栓最怕的是血栓脱落移动,万一走到肺部或脑部,现在可没有手术条件。

“你别危言耸听!”蝶衣急了,“不就是扭伤了吗?”

沈数摆摆手示意她不要说话,上前一步举手一揖:“我这小厮究竟是什么病,还请姑娘告知。”

“这是腿上血管之内血液凝结成块,堵住了经络。”桃华看沈数一脸不解,只得想办法解释,“或者公子可以认为,这是特殊的中风之症。”

血液凝结成块沈数无法理解,但中风却是人人都知道乃是重症,沈数也不由得有些吃惊:“有这般严重?可十五他年纪轻轻——”中风之症,一般都是上了年纪的人才会得的不是吗?

“的确严重。”桃华点点头,“如果这凝结的血块沿的经络上行至肺,便会令人窒息而死。”

这下子沈数一行四人都变了脸色。蝶衣失声道:“会,会窒息?中风好像也,并非如此啊……”

“所以才说是特殊。”桃华看她当真是担忧着急,态度便缓和许多,“此病乃是因为这位小哥被烧伤过,体内血液比之常人要粘稠许多。加之长期卧床养病,血液流动缓慢,便在腿部结成栓块。初时症状较轻,只要休息便会恢复——小哥现在这样,病症已经很重了,若不小心让血块脱落上行……”

“那,那要如何治疗?”蝶衣惊慌地问。

“只能试着用药化去血块。”静脉栓塞很是麻烦,现在可没有她从前生活的那个时代里的种种药物,更不能静脉滴注,中药就是活血化淤,究竟能起到什么作用,也实在不好说。

“苏老郎中从前曾经治过此类病症,但那人症状极重,虽有缓解,最后还是……小哥这种情况,郎中也只能尽力而为。这病若是运气好,一生无事,若是——总之不仅要用药,小哥自己也要多加注意,平日饮食要清淡,鸡蛋之类不可食;要多活动,却又不能太过剧烈,谨防血块脱落。”

桃华实在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她也不想吓唬十五,可是万一他不放在心上随便活动导致血栓脱落,那后果可就严重了!

“那个病人没救过来?”蝶衣急了,“那不是说什么苏郎中根本治不了?你还叫我们去找他,有什么用处!”

桃华对她的观感立刻又下降了些:“药医不死病,便是药王转世,也不敢说包治百病。我推荐苏老郎中,一者因为他从前见过此类病症,多少有些经验;二者是这位小哥的病不能耽搁,必要现在立刻治起来。拖得越久,越是麻烦,即使血栓不脱落,腿也会肿胀起来,乃至经络皮肉一应坏死。若是姑娘另有高明,自然请便。”

“你——”蝶衣气结,却也无话可说,噎了一会儿才道,“你既这般明白,你便写个方子来!”

“这是蒋家药堂。”桃华淡淡地说,“姑娘连蒋家在宫中获罪都知道,怎么不知道先帝有旨,蒋家不得再行医?要开方子,还请别处去吧。”

这下蝶衣真的无话可说了。先帝当时说蒋家不配行医,这话她自然知道,纵然蒋家不算什么,有了先帝的话,却是根本不可能逼这小丫头开什么方子的。

“蝶衣。”沈数看了桃华一眼,转过身去,“走吧,先去访访那位苏老郎中。”

宋账房看着这一行四人走了,才长出了口气:“姑娘,这几位恐怕是京城里头来的,我们得罪不起啊……”姑娘这脾气有利有弊,利者是遇事能撑得起来,弊者——就怕过刚易折。

“我知道。”桃华微微低头,“我今日有些莽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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