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匕首矿山
晨曦初升的时候,胡桃睁开了惺忪的睡眼,看着窗户外澄净的天空,感受着身下温暖的被窝,小萝莉双手抓着被子,就像午后卧在温暖阳光下的野猫,美美的呻吟了一声。
翻了一个身,胡桃准备继续睡,她已经一年多,没有尝过床铺的味道了,不是在野外宿营,被露水冻醒,就是在城区内被野狗和治安队骚扰。
“醒了就起床吧,我待会儿就要离开了。”
唐顿正在一旁整理背包,为了掩饰魔典和魔药书,除了一些衣服和日常用品,他还塞了几本其他的书籍进去,鹅毛笔和墨水瓶当然也是不落的。
胡桃突然听到陌生的人声,睡意全消,一下子坐了起来,随后昨晚的记忆便潮水一般的涌进了脑海。
“我居然在一个陌生人的家里住宿了。”胡桃抚着额头,有些意外,自从三年前的事件后,她再也没有相信过任何人,至于昨天,她本来打算吃完晚饭,就离开的。
“洗把脸,我去做饭。”
唐顿系上了背包的皮带,出门,从邻居家的大婶手中买到了一桶牛奶,随后倒在铁锅中煮沸。
胡桃抱着被子,看着唐顿忙碌,将面包和烟熏火腿切片,放在餐盘上,阳光透过玻璃,照在他的身上,犹如一幅温柔的画卷。
“吃饭了,快去洗脸。”唐顿催促。
“哦!”小萝莉答应了一声,可是没动,她真希望这一幕可以持续下去,永远不要结束。
唐顿洗了几个苹果,咬了一口后,将一个抛到了胡桃身上,“快起。”
“不要,再睡一会儿。”小萝莉像个土拨鼠似的,钻进了被子中,让它鼓起了一大块。
唐顿一把掀开了胡桃的被子,正要说几句,结果看到她趴在床上,脑袋埋在枕头中,肩膀轻微地抽动。
小萝莉哭了。
唐顿抚摸着胡桃的头发,微微地叹了口气,一个人孤独流浪的小萝莉,肯定吃了不少苦。
尽管胡桃再不愿意,早餐也有结束的时间,看着拎着背包的唐顿锁上房门,小萝莉知道,这一辈子,怕是再也没有机会进来,吃大哥哥做的早餐了。
“如果可能,别流浪了,找一家善良的夫妻,收养你吧!”
晨雾镇外,唐顿接过小萝莉的‘山包’背包,放在了黑皇的背上,劝了一句,“不管如何,你还小,应该有个家、应该享受更多的温暖,而不是流浪。”
“嗯!”胡桃珍重的点了点头。
唐顿取出一个钱袋,递给了胡桃,接着取出灵魂坐骑徽章,放出了月牙独角兽。
“走了,有缘再见。”军靴踩着马镫,唐顿翻身上马,挥了挥手后,一抖缰绳,朝着匕首矿山进发!
胡桃站在原地,直到唐顿的身影消失,都没有动过一下。
“主人,上路吧。”地精无聊的要死,催促了一句,结果被胡桃狠狠地踹了一脚,滚翻在地上。
“以后没有我的允许,不准说话,不然把你吊死。”胡桃瞪了地精一眼,一手牵着黑皇的缰绳和‘宠物’地精的皮带,重新振作精神。
小萝莉要把钱袋放进口袋中,可是手感察觉到里面不像是金币,打开一看,居然全都是拇指大小的宝石。
“那个人类是傻子吗,这袋子宝石,最起码价值十万金币。”地精倒吸了一口凉气,要不是顾忌胡桃的武力值,就忍不住伸手去抢了。
“大哥哥是个好人吖!”胡桃嘟起了嘴巴。
不知道被发了一张好人卡的唐顿风驰电掣,甩下了不少跟梢的家伙,当然,他的独角兽坐骑也惊爆了一地的眼球。
早晨的时候,唐顿已经把琐事处理好了。
狼与香辛料杂货店还上着锁,问过邻居,它最近都没有开门营业,显然女店主还没有回来。
伊莲不出意外的回信了,就待在门前的信箱中,已经积了一些灰尘。
信的内容很简单,字里行间除了关心唐顿的身体,让他别太操劳外,更多的还是让他别担心,伊莲的境况一切都好,甚至让他不要在寄钱了,学费她可以自己解决。
“等这个学期过完,趁着给伊莲送钱的机会,我也逛一逛王都。”唐顿安排行程,自从母亲去世后,为了妹妹,他一直都在拼命工作,没有享受过一天假期,“咱现在也是身价百万的男人了,玩几天,没问题。”
“你还是先想想怎么撑过这一个月吧,那个李斯特肯定找了人,在矿山对付你。”荷玛投影出细碎的文字,颜色很淡,只要超过十米的距离,几乎就看不清了。
“我会小心的。”一想到那家伙,唐顿就一阵腻歪,“我一定要把他父亲从晨雾镇镇长的位子上挤下去,看他还怎么嚣张!”
匕首矿山是五年前发现的一座新矿脉,出产黑钢矿石,距离晨雾镇,步行的话,大概需要一天的路程。
矿石销售,是西境公爵普拉西多的一项重要财源,所以以小镇为单位,每个月都有自由民被安排去矿山服劳役。
尽管唐顿才十五岁,但是已经在匕首矿山服役过两次,所以对这里并不陌生,相反还有着深刻的印象,就是疲惫、鲜血、还有鞭打的痛苦。
为了达到公爵要求的矿石开采量,那些心黑手辣的监工根本不把矿工当人看,拿着皮鞭,都是往死里抽。
当然,自由民的境遇还稍微好一些,比起那些奴隶矿工,至少不用担心被活活打死,或者累死。
匕首矿山四面环山,坐落在一处峡谷中,从天空俯瞰,就像一张裂开的大嘴,据说这是万年前巨龙一族的神器,劈开的裂口。
为了运输矿石,普拉西多公爵动用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在山峰之间,开凿出数条盘山公路,以及隧道,不过依旧难走。
唐顿开始登山的时候,已经遇到了一个由二十架牛车组成的车队,拉的都是冶炼好的黑钢金属。
为了不引起麻烦,唐顿收起了灵魂坐骑,跑步前进,这也算是锻炼身体。
赶到第二条隧道时,唐顿追上了一个一百人的小队,他们都是来自利马小镇的自由民,这个月轮到他们去矿山服役。
想到即将到来的生活,镇民们心情都不好,一个个骂骂咧咧,抱怨着沉重的税收。
“喂,你着急去受罪呀?”说话的是一个十五岁的少年,看到唐顿跑的大汗淋漓,忍不住搭讪。
唐顿停了下来,取出水壶,喝了一口。
“我叫格策,你呢?”少年一脸雀斑,有些担忧,“你也是第一次去匕首矿山吧?听说那里的生活和工作很苦。”
格策的父亲摔断了腿,无法服役,只能让儿子来,不然他会被关进水牢,贬为奴隶。
队伍中除了格策,最年轻的也有二十岁了,所以插不上话的他才会向唐顿搭讪。
“这是第三次了。”唐顿收起水壶,看了一眼郁郁苍苍的山头,“再走一个小时,就到了。”
“第三次?那岂不是说你十三岁就进矿山了?”格策一惊,上下打量唐顿,发现他长的挺高,虽然身上的皮甲有些陈旧,但是没有缝补和破损的痕迹,再配上一双长筒军靴,看上去很酷。
“该死的普拉西多,简直就是个吸血鬼。”
“哎,日子越来越难过了。”
镇民们唉声叹气,无论赚多少钱,大部分都要流进普拉西多的金库,自己还要喝黑面包和干菜汤过活。
没有人同情唐顿,因为他这样的少年简直太多了,想活下去,就得靠着双手去努力。
“你不怕吗?”格策看着唐顿一脸淡然,很紧张,“我听说矿山里很黑暗,不仅是监工,就连矿霸也欺负人,要是得罪了他们,会死的很惨。”
“跟着你们的工头,按照他的话去做,一般不会出事。”
唐顿随口说着以前学到的经验,突然愣住了,如果这一次在遇到那些黑暗面的规则,自己该怎么办?默默的承受,还是打回去?
“恩,父亲也说过,工头的话就是一切,不管他让我做什么,都不要反抗,不然会吃亏。”格策松了一口气,看来还不是太黑暗。
唐顿想告诉格策,没你想得那么简单,可是看着放心下来的少年,他实在不想打破他的笑容。
尽管镇民们不停地埋怨,巴不得时间停留,可是匕首矿山终究是到了。
峡谷外,是一块块石头堆砌起来的高大石墙,上面沾着干涸的血渍,附近还有一些骨头棒子,那都是攻打矿山的强盗和土著部落们留下来的代价。
看着每隔三十米,就有一座十米高的塔楼,石墙上也拉着铁丝网,格策的双腿开始颤抖,他觉得矿山的大门就像是地狱中恶魔怪兽的大嘴一样,随时准备择人吞噬。
“要进门了,不想被刁难的话,就准备好五个银币。”领头的平民喊了一句,就堆着笑脸,快步走向了大门。
“啊?为什么还要钱?”格策傻眼了,他身上只有十几个铜板,还是离家时,母亲偷偷塞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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