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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灯火虫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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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火虫的用途

一只肥胖的灯火虫从藤皮上拔出尖锐的口器。

一缕鲜红的液体从藤条的伤口中缓缓溢出,在遇到空气后迅速凝结成胶。

肥硕的灯火虫打开背上的甲壳,伸出一双薄如蝉翼的翅膀,用力震了震。

感觉到身体轻盈的飘起来,它满意的多哼哼了几声。

脚下的这段龙血藤已经无法为它提供充足的藤汁,它需要开启一段新的旅程。

触角在湿润的空气中探寻到一丝异样的气息,这缕气息令它心驰神往。

也许只有自己这样强大的灯火虫才能感受到那丝令人垂涎的召唤。

肥硕的灯火虫震动着翅膀,从龙血藤上飘了起来。

四周那些弱小的同伴们仍在如痴如醉的吮吸着藤条里残存的那些寡淡的液体,它们对于一位强有力的竞争者离开表现的非常愉快。

这些蠢货。

这只肥大的灯火虫仿佛嘲笑般嗡嗡着,离开那几乎呆了一辈子的藤条。

“每个群体中都有一些特立独行的存在。”

“他们或者是疯子,或者是天才;或者是先行者,或者是殉道人。有的也许会开创历史,比如我们第一大学这位伟大的校长;有的则会成为人们茶余饭后的笑谈……比如《君子与淑女》的那位主编。”

“不论怎样,他们总是有些与众不同的……就像这只灯火虫。”

流浪巫师笑眯眯的举起手中的玻璃瓶,一只体格明显较其他同伴大许多的灯火虫正在蜜罐里挣扎不已。

但这个香甜的陷阱比它预想的更加粘稠。

当它从蜜糖里费力的抽出一支细脚,又会有三支细脚陷的更深;当它吮干净翅膀上的糖汁,又发现甲壳上糊满厚厚的战利品。

“不同产地的灯火虫都会有不同的特性。”

“比如陇上灯火虫在秋后褪下的角质甲壳是祛风镇痛的良药;亚马逊灯火虫泡水超过三年的幼体可以用来作为猎妖的诱饵……许多妖魔都无法分辨这些幼虫与巫师大脑的味道有什么区别;还有比利牛斯灯火虫,用盐水浸渍、沸油轻炸后,是一种不错的风味小吃。”

郑清瞟见辛胖子的喉结轻微蠕动了一下。

他以前从来没注意过,这个胖子竟然还能看见喉结!

流浪巫师晃了晃手中的玻璃瓶,粘稠的液体从四面八方翻滚涌动,将那只还在挣扎的肥胖灯火虫彻底淹没。

“我店里这些虫子来自萨福克郡。”

“它们在炮制药酒的时候,是上佳的中和剂。”

“以龙血藤的汁液喂养,在绿尾蜜蜂的蜂王浆里酿制三十六天,然后与何首乌、金笋、肉豆蔻、蟾酥一起泡进琥珀光中,密封、避光、择阴地埋放一年以上,就可以得到这种色泽绚丽,韵味无穷的饮料了。”

流浪巫师举起手中那杯透明的液体,向几位年轻巫师举了举:

“这是私人饮料,我管它叫‘流金岁月’。”

他的杯子里,那些金黄色的星芒仍旧如活物一般游弋着,带出一道道厚重的波纹。

郑清看向流浪巫师手边的蜜罐。

罐子里,那只肥胖的灯火虫正向蜜糖更深处沉去。

仿佛陷入琥珀中的小虫子,间或触电般挣扎一下。

它的腹部仍在喷洒着银白色的余晖,隔着橘黄色的糖汁,像一粒闪闪发光的钻石。

“你还打算做一位特立独行的学生吗?”流浪巫师好整以暇,语气温和的问道。

“不。”郑清断然拒绝着,看着流浪巫师嘴角绽放的笑意,他补充道:“我不打算像这只虫子一样以为自己非常独特,结果最终掉进一个蜜罐里,将自己的一生都陷进去。”

流浪巫师嘴角的笑意慢慢收敛。

他终于抬起头,扶了扶宽大的帽檐,露出一双漆黑的,没有一丝眼白的眼睛:

“非常明智。”

“但也非常愚蠢。”

“在我漫长的生命里,如果说有点什么收获,那就是冷漠。如果你想活的慈悲一点,就要做好掉眼泪的准备。”

“我小时候,最大的梦想是死了能坐在嘉布遣会修道院的地下墓穴里,跟其他虔诚的木乃伊们安静等待天国的降临。长大了,沿着尼罗河走了很远,那些埋在沙漠深处的木乃伊告诉我,即便是神祇也有陨落的时候。”

“第一大学不是伊甸园。”

“这里是巫师的猎场。”

包房里的气氛有些压抑。

龙血藤上趴着的灯火虫们敏锐的察觉到这点,于是它们缩着肚子,收敛了散落的光辉。

屋子里愈发昏暗一些。

“我们的确不需要那些涉及黑巫术的东西。”萧笑在一旁忽然开口。

他蹲在玻璃茶几前,仔细打量着那些朱漆小盒,抬起头,看向郑清:“你的确不需要那些黑巫术……那会平白拉低你的身份。但你应该不会介意在学校带一些防护用品。”

“在巫师界,护身符永远也没有多余的时候。”张季信也在旁边补充道。

他的酒气似乎已经散去了一些,眼睛看上去已经不再通红。

只有脸膛一如既往,红的耀眼。

郑清犹豫了一下,点点头:“那就选个护身符吧。”

既然两个朋友都这么建议,那么自己最好还是接受。

他非常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对于巫师界的理解与三岁小童无异。

这种时候,适当听取别人的建议非常有好处。

“我也要!”辛胖子努力咽下嘴中的零食,兴致勃勃的举起手。

“非常明智。”流浪巫师又重复了一遍这句话。他满意的点着头,挥手收起那些阴损吓人的黑巫术咒具。

茶几上只留下一排散发着柔和色彩的护身用品。

“这是胶州产的黑驴蹄子,来自于一头八十岁善终的老驴。它贡献的四只驴蹄,有两个被三叉剑买下,还有一个被青丘苏家的人拿走了。”流浪巫师指着朱漆盒子里那个灰扑扑、仿佛酒盅一样的小东西,提醒道:“如果我是你,一定会选它……据我所知,弗里德曼爵士的朋友中有一位名叫将君的大三学生,有旱魃血统,是一头觉醒不久的僵尸。”

郑清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学校还有僵尸?”

“准确讲,是僵尸学生。既然能有吸血鬼、狼人,为什么不能有僵尸?”张季信一把抓住那个黑驴蹄子,塞进只怀里,笑眯眯的拍着郑清肩膀:“你说过要送我们礼物,那我就选这个了!”

郑清晕晕乎乎的点点头,总觉得哪里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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