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七章 打劫了?
突如其来的神让黑市中上千人的小贩客商和冒险者们,都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中。不过,深渊魔蜥这种大型猎食者才不会在乎猎物们是不是在沉默,是不是在呆滞,这时候攻击是不是会胜之不武。那九个车轮般巨大的蛇头伏了下来,每一个都叼起了一个人,利齿用力地闭合,只听见那种肌肉和骨骼被撕开粉碎的残虐声音之后,碎肉鲜血和五脏六腑都被扯得七零八落。伴随着戛然而止的惨叫声,残破的肉体就这样沿着九个蛇头滑入了同一套消化系统中。
七零八落的血肉飞入了人群中,这才让不少人反应了过来。骚动,惊惧,恐慌以及暴动,也就在那个时候开始了。
“原来这就是你说的大凶啊!”陆希举起右拳砸了砸左手的手掌,恍然大悟:“真不愧是传自纳卡多大师的预言术呢。”
“嘿嘿,其实也没这么了不起的。”李斯特不好意思地扰了扰头皮。
“现在是感动的时候吗!”赛希琉大声喊道。嗯,因为队伍里的吐槽役,确定一定以及肯定就由她扮演了。
和陆希同样一起反应过来的,还有在场的几位“黄金圣斗士”了。作为“海妖地下工艺品交易市场”的大老板,亚丝娜在第一时间就对局势作出了判断:这头深渊九头蜥的实力非常强悍,自己远不是对手,大概只有爱人基利特才有一搏之力。至于娜诺卡和菲特的实力,自己还看不出深浅,但肯定是在自己之上的。另外,资深的老冒险者,自己和爱人的半个剑术老师华莱斯先生好像也在市场里摆摊,他虽然已经上了年纪,体力大不如前,但也一样拥有万夫不当之勇。
总而言之,这头a级两栖魔兽,虽然刚出场的时候很是震撼,而且一个照面就弄死了不少人,但亚丝娜并不怎么担心,只要在场的几个实力者同时出手,要推翻它其实也就是几分钟的事情。
。如果陆希知道这位高精灵“少女”人妻的想法,肯定会说:“根本用不着大家一起上,不就是黄金5阶的魔兽吗?娜诺卡还是菲特随便任何一个出手,干掉它也就是时间问题而已。”
现在,问题不是这头魔蜥本身,而是它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出现的。
深渊魔蜥家系的历史,甚至远远超过现在魔兽名义上的王者,岩隐之王穆伦斯和它的虫子虫孙们。最早的一头深渊魔蜥诞生于众神纪元的神魔战争之前,它的父母都是拥有神格的古代魔神。父亲为龙王艾汀的死敌,怪兽之祖十首恶龙提丰,母亲则是蛇魔们的祖先,蛇身女首的阴谋与刺客女神爱克蒂娜。
那头世界上第一头诞生的深渊魔蜥一出生就和父亲一样,拥有十个头颅,随即便被父母命名为许德拉。它的父母在神魔战争中陨落之后,许德拉便成为魔兽们的至高君王,并接替父亲成为龙族的死敌。
许德拉的身体据说有一座山岗般巨大,所过之处宛若地震,十个头颅能够吐息各种魔法和瘟疫,而且生命力几乎可以和父亲相提并论。除了主头,它的任何一颗头颅被斩下都可以重生。真要论起战斗力,它其实远在岩隐之王穆伦斯,那头紫金大甲虫之上。
在启明战争中,大贤者拉克西丝直接用拉克西丝禁咒将它的主头禁锢,蛮王理查和钢铁丘陵之王乌夫斯坦动手将其它的头颅一个个的敲碎。由于主头的魔力和生命力被拉克西丝禁咒截断,它被毁灭的头颅再也无法重生。最后,蛮王理查用誓约胜利之剑砍下了许德拉最后的头颅,圣女艾蕾娜则放出凤凰圣焰将其烧成了灰烬。
万兽之王也就在四位传奇英雄不顾身份地围殴之下,非常悲剧地陨落了。
许德拉之后的深渊魔蜥们,也许是因为血统不够纯,也许是因为基因锁没打开,总之,再没有第二个能够长出十头的。只要能够长出九头就已经算是魔蜥进化的顶点了,也会被世人称呼为“许德拉”。其实,这些家伙都是山寨弱化版的。
深渊魔蜥们是两栖魔兽,地下世界的潮湿洞穴,地上世界的阴暗沼泽,甚至浅海也是它们的栖息之地,虽然数量不多,但也算得上是分布范围最广的大型魔兽之一。它们的菜单很杂,小到小鱼小虾,大到飞鸟走兽,人类兽人牛头人这样的智慧种也是它们捕猎的对象之一,相比起来,它们最喜欢的食物可能还是血脉最接近于神血黄金种的精灵和美人鱼,前提是只要不被反捕猎了就好。
深渊魔蜥虽然体型巨大,力量强悍,血液和唾液中都蕴含着剧毒,能够使用天赋魔法,可以说具备了的一切条件,但是它却和所有那些狡诈的猎食者一样,往往为了猎食一些可口的猎物而进行长时间的潜伏,仅仅靠着苔藓和脏水维持生命的运转。直到猎物没有堤防地靠近,才会发动雷霆万钧的攻击。
像这种长出九头的“许德拉”更是狡猾,灵智几乎可以和人类相提并论,自然也懂得审时度势。如刚才这般攻击人员密集的集市,那实在是太少见了。
透过那团弥漫的烟尘,陆希似乎能隐隐约约地看见一个岩洞的石壁上开了一个巨大的洞口,似乎深渊魔蜥就是从那里出现的。这倒是有点奇怪了,深渊魔蜥在地下城也有栖息,但身为魔兽中高富帅,打洞挖坑这么**丝的技能自然是不会的。
难不成,还有些别的什么东西?
按照墨菲定律,当你认为会出事的时候,就一定会出事,而且这种事向来都不是好事。一大片张牙舞爪的身影便从烟尘中扑了出来,他们散发着下水道般的恶臭,口中不断地发出叽叽咕咕惹人反感的声音,身上穿着乱七八糟的铠甲,手中挥舞着各式各样的武器。
那是一群穴居人,以及地精最彪悍的近亲,熊地精。
穴居人,作为地底世界最多的居民,以及当地真正的土著,向来都是一群不怎么有节操,有枪就是爹的家伙。
在黑暗精灵们来到地下建立城邦联盟的时候,他们先是很不配合的和卓尔们打了几仗,发现完全不是对手的时候,便毫不犹豫地举手投降了。卓尔精灵们也不准备消灭这群数量是己方数百倍的土著族群,自然乐意收编,让他们扮演黑暗精灵城邦中最低等的奴隶、苦役和炮灰的角色。
到岩隐之王穆伦斯以猛龙过江的骁悍姿态驾临地底的时候,大批的穴居人部族也立马倒戈,很是为卓尔精灵城邦联盟的崩溃贡献了一把力量。虽然在穆伦斯和地穴领主的麾下,他们的生活完全还比不上当年,往往还顺手被主子当做食粮,但性满点的他们一样甘之如饴,捧虫脚捧得不亦乐乎。
当然,这个种族虽然没节操,实力却不差。他们的社会结构有点类似于蚂蚁之类的群居形昆虫。工蚁级的穴居人个头矮小,智力低劣,但却非常擅长劳作,能够在地底,夜光藓照耀下的坚硬石头中种植番薯,本身就是一种逆天的才能;另外,他们还尤其擅长挖洞打洞,偷坟掘墓。兵蚁级的就聪明许多了,智力已经几乎接近于人类,个头体力甚至还超过人类的平均线,再加上天赋异禀的坚硬外壳和超卓的空间辨识能力,战斗力绝对不可小觑,基本上都在黑铁阶以上,甚至还有不少青铜阶。
发动攻击的自然都是一群兵蚁级的穴居人了,好在陆希倒是没有从袭击者中发现白银阶的。毕竟,这种档次的家伙基本上已经是统帅一方的穴居人领主了。
熊地精,顾名思义,其实就是一群长得像熊的地精。至于第一只熊地精的诞生,到底是黑熊爆了地精的菊花,还是地精逆推了黑熊已经完全不可考了。总而言之,这种怪物和他们的近亲一样,有着贪婪,愚蠢和荤素不忌的特质,却有着近亲们少有的凶悍和狂暴特质,而且个个都力大无穷。
因为天生的蛮力,几乎每个熊地精都有黑铁高位甚至青铜阶的实力,统领他们的部族首领也有不少达到了白银阶。
大多数熊地精都在原野和树林中艰难地生活着,偶尔打劫一两个过路客商果腹。他们的智商不算高,所以只能削点石片或者骨头之类的做武器,哪怕是首领也只能用一些简陋的木棒权当是战锤。
当然,这一群熊地精是不属于那“大多数”。他们几乎人人都有一套大号的皮甲或者锁子甲,手中握着砍刀,战锤和狼牙棒等等乱七八糟的重型兵器。虽然装备混乱,但看得出来,这些武器铠甲也都不是太离谱的次品。背后给他们提供武器的支持者们肯定也明白,想要把熊地精组织成严密的队伍是不可能的,也就没必要配发制式的装备了,还不如由得这群傻大个自由发挥。
和那些熊地精比起来,穴居人们看上去就要规范多了。他们虽然智商也不算不高,但蚂蚁式的生活方式已经让他们的战斗配合默契到了几乎本能的地步。他们的头颅有点像小号的食人魔,可眼睛却退化成了细线,更像是口器的大嘴中露出了利齿,身体弯着仿佛剥了壳的龙虾,穿着也不知道谁提供的甲壳式甲胄,举着用厚实木头组成的盾牌,竟然还真给形成了一堵盾墙的效果。
后排的穴居人用力掷出了标枪,猝不及防的冒险者们顿时就有不少被扎中,血流不止,伤亡惨重。力大无穷的熊地精们也乘机冲进了人群中,利落地将面前的人类放到。
仅仅是一个照面,就有两位数的冒险者或客商失去了性命。
这可真是——群魔乱舞啊!
“怪物攻城?还是怪物打劫?如果是打劫一个黑市,那这阵势未免也太夸张了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