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八章 留之无用
“心中有正义是好的,但是正义要用在合适的地方,不然的话,便是愚蠢了。”杨墨头也不回的说道。
在他的身后,一个长发男子自叶海中出现,如同利刃,收割着生命。一个又一个杀手倒下去,鲜血将绿色的叶片染红。
古河沉默了,脑海中杨墨的话语在回荡。
王明宇和白菲菲二人拥抱在一起,恨不得将身体缩入到墙壁之中。
他们亲眼见证了一场屠杀,在长发男子面前,杀手们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姐夫,放过我吧。姐夫,我知道错了。”白菲菲再次发出绝望的哀求。
“去地下,陪伴在你母亲身边尽孝,挺好。”
咚咚咚,杨墨下楼去。他一次次放过,可这一次他不想放过了。白菲菲早已经触碰到他的底线。
云老早已经等候在庭院中,看到杨墨将叶片拿回来,终于放下心来。
“原来是虚惊一场,还以为有人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潜入到江北来了呢。”
杨墨点头附和:“这一次的确是意外。不过,我们也不能够掉以轻心,江牧已经去北方,那些人也快要动手了。”
云老点了点头,询问道:“真的要杀掉白菲菲吗?”
“留之无用!”
将事情交给云老处置,杨墨开着车原路返回。路上,杨墨给白芊芊发去了消息,让她安心。
杨墨并没有回到家中,而是去了山庄。
山顶上,他支起了药炉,准备好药草和泉水,开始忙碌。
整座山上静悄悄的,没有人打扰。
很快,药草的香气笼罩整座山峰,天上无数鸟雀被吸引过来,在半空中盘旋。
不远处,云老看到这一幕,无声叹息:“少主的伤这是还没有完全好啊!”
这一次熬药,足足用了几个小时的时间才完成,伴随着一道青烟从药炉中喷出来之后,震动的药炉内终于安静了下来。
打开药炉盖子的时候,三个翠绿色的药丸躺在药炉底部。
杨墨抓起来一个,丢进口中。霎时间,一股暖流顺着喉咙,流淌遍全身。
伤口处更是在发热,新肉在快速生长。几分钟后,原本的伤口变得光滑整齐,一点疤痕都没有留下。
到了此刻,折磨了他两年的伤痕,终于离他而去。高兴之余,杨墨并没有起身,而是盘坐在地上,对着头顶的云朵,吞吐云雾。
在外人眼中,这座山峰是观赏的圣地。没有人知道,这里被云老改造过,山峰四周,一天二十四小时,漂浮着云雾。
这里的温度也不会随着昼夜更替,而有太多的变化。
这一次吐纳,足足几个时辰,杨墨才缓缓睁开眼睛,双眼中,星河灿烂,刀锋凌厉。
“恭喜少主,完全恢复了,您是第一个中了断魂钉还能够活下来的人。”云老发自内心的叹息一声。
“恢复的只是身体,元气还是伤了,不过影响不大。云老,你知道那些人现在都到了什么水平了吗?”杨墨反问。
闻言,云老变得严肃起来。杨墨重伤痊愈,可实力也只是停留在两年前。两年的时间又太过于久远,很多事情早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听说烈焰最近又突破了,实力应该在少主之上。不过若是在战场上相遇的话,谁胜谁负还未可知。”云老说道。
烈焰,和血魔之子一样,是代号。此人是组织中的四公子之一。
当年,杨墨这一代,组织里面出现了四位天才。分别是血魔之子,红尘,烈焰,兰花指!
以杨墨为首,这四人被称之为荒漠四公子,各方羡慕的存在。
四个人齐头并进,不分上下,只有烈焰在一次战斗中受伤,实力略微落后些许。
云老用再次突破这四个字,也就是说,烈焰在这两年突破了两次,实力在如今的杨墨之上。
“红尘呢?他突破了几次?”杨墨轻笑一声,询问。
闭关多年,烈焰厚积薄发,突破两次不足为奇。
当年,烈焰受伤闭关,只剩下他们三个人争夺少主之位,兰花指性格乖戾,对身份地位这些东西不感兴趣,没有参与进来。
两年前,他为了给老阁主报仇,只身仗剑入敌营,便再也没有走出来,只剩下一个他引以为傲的小手指...
而红尘,是最具有竞争力的人,和杨墨切磋,也互有胜负。当年略差一筹,屈居第二。
现如今,组织中的少主便是红尘,烈焰也无法与之争锋。
“这两年,红尘也提升了两个境界,他还是稳扎稳打,一年一个境界。只是这两年,他很少出现在战场上,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有多强大。”云老说道。
“他从一开始就不服气我是四公子之首,是有着底蕴的,两年突破两个大境界,不足为奇。如果他出手的话,只怕名声不会弱于江牧吧?”杨墨笑着说道。
实力提升,向来都是开始容易,越到后面,便会越难。并且和年龄也有关系,到了二十一二岁之后,天赋潜力被挖掘的差不多了,天才的速度也会放慢下来。
例如杨墨红尘这样的,二十岁之前,一年提升一个大境界,轻而易举。可过了二十岁,正常情况下,两年提升一个大境界是最正常的。
可杨墨了解红尘,他提升两个大境界不足为奇。当年,组织也是找遍了整个华夏,才找到红尘,带回去的。
杨墨还有一种感觉,那就是红尘依旧没有用出全力来。
“如果当年少主不被重创的话,实力必然会超过红尘,他风头再强,也只能屈居您之下。”
提起红尘,云老的情绪便控制不住的波动。
“那都是如果,不说这个了,蓝儿的手指,抢夺回来了吗?”杨墨询问。
他的脑海中,慢慢浮现出那个禁欲系男孩,不言不语,不吵不闹,只是喜欢跟随在他的身后,盯着自己的手指看。
“血哥哥,我的手指漂亮吗?我弹钢琴的话,会不会特别好听?”
“好看,比女孩子的还好看,芊芊玉指便是形容你这样的。”杨墨每一次都会发自内心的赞叹。
“可我不想弹钢琴,我要将我的手指变成大杀器,那样才能够跟随在血哥哥身后。以后,我要有我自己的代号,我已经想好了,就叫兰花指!
谁叫我一声兰花指,我便用我的兰花指杀了他。”
“那我这么叫你呢?”
“我打不过你,你怎么叫都随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