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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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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国祥发现自己居然已经很久没看到儿子的伤处了,收起自己的失态,问:“现在还疼不疼了?”

顾铭夕抿着嘴摇摇头:“不疼了。”

“唔。”顾国祥点点头,“来,爸爸帮你脱裤子,洗澡了。”

庞倩吃完饭后不肯去做作业,赖在爸妈房里看马景涛、叶童版本的《倚天屠龙记》。这一年家里刚装有线电视,一下子可以看许多港台连续剧,庞倩根本就受不了诱惑,好在庞水生和金爱华管女儿没那么严格,她想看也就让她看了。

一家人正看得入神时,敲门声响了,金爱华去开门,发现来的是李涵。

庞倩在房里听到李涵的声音吓得头皮都要炸了,生怕她是来找妈妈告状。她做贼心虚地对爸爸说不看电视了,要回房做作业,然后就快速地回了房,路过客厅时还有礼貌地对李涵喊:“阿姨好。”

李涵笑得有些苦涩,眼睛居然红红的,说:“你好,倩倩。”

庞倩不懂是怎么回事,回房后她关了门,好奇地把耳朵贴在了门上。

李涵是来找金爱华聊天的,她说顾国祥在帮顾铭夕洗澡,她心里不大舒服,所以过来坐坐。庞倩听到自己的妈妈问:“怎么了?你和国祥又吵架了?”

“也没吵。”李涵的语气很低落,“就是刚才,我洗碗的时候,他又提那件事了。”

两个人一起沉默下来,一会儿后,金爱华说:“其实,国祥的心思可以理解的。他现在都是工程师了,在厂子里前途不可限量,大家都说下一届选领导班子,他是很有可能上去的。他工作这么好,养孩子就没压力,而铭夕……铭夕是个好孩子,但他毕竟……那样了,趁着你们现在年纪轻,铭夕残疾了还能拿一个生育指标,再生一个也是挺好的嘛,等孩子长大,还能帮着你们一起照顾铭夕啊。”

庞倩吓了一跳,虽然她只有十岁,但“再生一个”还是听得懂的,这是说顾铭夕的爸爸妈妈要给他生个小弟弟或是小妹妹吗?

那!那顾铭夕怎么办啊?

正胡思乱想着,李涵说话了:“我知道,我都知道的,爱华,只是我有自己的顾虑。铭夕现在这样了,照顾他是很费力气的,吃喝拉撒,样样都要操心。他现在读书是离得近,还没什么,以后万一念高中念大学,住宿舍的话,说不定我都要陪读的。我要是再生一个孩子,哪里还能顾得了他。而且,铭夕现在虽然很乖,可是小孩子发育以后会到青春叛逆期的。他身子残得这么厉害,以后……以后长大一点,我怕他心里会不痛快。我本来都和国祥说好了不再要孩子的,就好好培养铭夕,毕竟他也就是没了两只手,其他都很健康,而且很聪明的。可现在……国祥老是提这个事,说想在四十岁前再生一个。今天吃饭还当着铭夕的面说些阴阳怪气的话,我、我真是……”

李涵的声音带了些哭腔,金爱华不停地安慰她。

最后,李涵哽咽地说:“其实,铭夕截肢后的第二年,我也起过这个念头的。我当时问他,要不要妈妈给他生个弟弟或妹妹,但是,他很明确地表示不要。”

金爱华说:“小孩子说的话,你怎么能当真,咱们这一辈哪个没有兄弟姐妹,我家老头老太给我生弟弟妹妹时,可从来不会来问我意见。”

李涵说:“但是铭夕和别人不一样啊,他当时都有点儿懂事了,每天都要缠着我一起睡,不让我和他爸爸睡一起,每天都能和我说无数遍‘妈妈,你会不会不要我啊’、‘妈妈,我会很乖的,我会学着用脚吃饭、写字的’,爱华啊,我当时听着,眼泪就不停往下掉,但是铭夕却一点儿也没有哭。就算我让他练压腿、拉筋,他疼得厉害,我在边上看着都能哭,他都没有哭过。”

庞倩在门后听得愣愣的,心里堵堵的十分难受。那时候的事,她是有点儿印象的。现在回想起来,就像一场噩梦一样。

李涵坐了半个小时后回家去了。庞倩借着喝水的机会又溜去了客厅,庞水生和金爱华在房里聊天,声音隐隐约约地传了出来。

庞倩听到妈妈说:“你说阿涵到底是什么意思啊?总是来和我们说铭夕有多好多乖。她不会是还惦记着我们家倩倩,想让倩倩做铭夕的媳妇儿吧?”

庞倩躲在客厅,一口水都差点喷出来,然后就听到庞水生说:“你别胡说,阿涵根本没这个意思。再说了,铭夕会变成这样,我们倩倩也是有责任的。”

金爱华急了:“倩倩有什么责任啊,她那个时候才五岁!她懂个屁啊!”

“你说话文明一点。”庞水生说,“其实吧,我真觉得阿涵和国祥还是再生一个的好。大家平时在厂子里,总是会说到自己家小孩儿的事,像我啊,我也会说我家倩倩要跳舞啦,考试考一百分啦,周末带她去公园玩啦,就只有国祥,他从来不讲铭夕。”

庞倩突然觉得自己的眼睛涩涩的,心里特别不痛快。她轻手轻脚地放下水杯,回了房间。

第二天早上,庞倩和顾铭夕一起去上学。

路上的雪还没化,只是变得很脏很滑,庞倩再也没有兴致玩雪,低着头默默走路。走到半道上,她实在憋不住,问身边的男孩儿:“顾铭夕,你爸爸妈妈是不是要给你生个弟弟或妹妹啊?”

顾铭夕站住了脚步,疑惑地看了她一会儿,摇头说:“我不知道。”

庞倩在他身边晃来晃去:“你怎么会不知道,你是不想要弟弟妹妹吧?”

顾铭夕瞥她一眼:“谁说的!谁说我不想要了。”

“我猜的。”庞倩不敢说她偷听到什么,只是说着她的分析,“你是不是怕你爸爸妈妈有了小弟弟小妹妹以后,就不喜欢你了?”

顾铭夕又看了她一会儿,继续抬脚往前走,两只空袖子无精打采地垂在身边,他的语气很是平静,平静得都不像一个十一岁的孩子,他说:“我知道我爸爸妈妈是喜欢我的,只是……我没了手以后,我爸爸大概觉得有些丢脸吧。”

庞倩愣住了。

顾铭夕回头看她一眼,笑了起来,两颗小虎牙显得特别可爱,他问:“庞庞,你觉得我丢脸吗?”

庞倩把头摇成拨浪鼓,顾铭夕笑得更开心了,说:“我自己也没觉得我有哪儿丢脸的,真的。”

学校里,庞倩坐在课桌前,托着下巴发着呆,想着上学路上顾铭夕说的那句话,他说,他爸爸觉得他有些丢脸。

这句话就像一根针般地刺进了庞倩心里,虽然这些年来,她早已习惯了顾铭夕的样子,也习惯了他特别的做事方法,但不能否认,只要离开熟悉的生活环境,比如学校和金材大院,顾铭夕就百分百地变成了一个引人注目的焦点。

难道就是因为这样,顾叔叔才从来不带顾铭夕去外面玩么?

其实,顾铭夕并不害怕出门的。学校里每一年的春游、秋游、运动会、看电影等活动,他都会参加。课余时间,他也曾经和庞倩一起坐公交车去过少年宫,还去过博物馆、图书馆,只是每一次,都会有素不相识的路人半好奇半同情地来和他们搭话,问顾铭夕的胳膊是怎么一回事。

庞倩对此觉得很烦,那些人认都不认得,有些大妈居然还会伸手去摸摸顾铭夕残缺的肩,在他躲开以后啧啧地感叹着,说这小孩儿真可怜。

令她不能忍的是,顾铭夕居然从来不对那些人黑脸,他倒不至于详详细细地诉说自己失去双臂的经过,但也会简单地说一句:“小时候被高压电打的。”

有人会追问:“几岁的时候呀?”

顾铭夕答:“六岁。”

每次听到他的回答,庞倩的心情就会变得极度恶劣,她会走在顾铭夕身边,推着他的背,或是拽着他的空袖子把他带走,嘴里气呼呼地喊:“走了走了,要来不及了!”

那时候的庞倩并不知道,她会对这样的状况如此烦躁,其实是因为,那些人的问题会将她的记忆一遍又一遍地带回到那年夏天,那个闷热的午后。而发生在顾铭夕身上的事,却是她这辈子都不想去回忆的。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瓶未开封的后悔药。

在碰到一件糟糕事后,会想,如果我当初怎样怎样,事情大概就不会怎样怎样了。

哪怕庞倩只是一个十岁的孩子,有时也会傻傻地想,如果当年,她没有把飞盘扔到那个高高的架子上,现在的顾铭夕应该和她一样,就是个普通的小学生吧。或许,他还会更优秀一些,依旧是顾叔叔引以为豪的儿子,是金材大院里最厉害的小孩。

就算他现在没有胳膊,他都能在华罗庚金杯赛上得奖;他用脚画的画,比庞倩用手画的都要好看百倍;他的作文还被选去省里参加比赛,最后得了优秀奖,被编进了一本小学生优秀作文大全,在新华书店都有卖。

如果当年,不是顾铭夕爬上了那个架子,结果会变成怎样?

那是1990年的夏天,顾铭夕幼儿园毕业,正在快乐地过人生中最后一个没有作业的暑假。李涵已经为他买好了新书包和一堆新文具,就等着九月开学后他成为一个小学生了。

而庞倩,依旧是个胖墩墩的小姑娘,正等着升上幼儿园大班。

彼时,顾国祥已经从技术员升到了小工程师,他甚至拿到了公费出国进修两年的机会,在这一年的春节过后,他和厂里另三位工程师一起登上了去法国的航班。

顾国祥出国后,李涵又要上班,又要操持家务,自然变得辛苦许多,因此暑假里,顾铭夕每天白天都会被放在庞倩家里,由庞爷爷和庞奶奶一起照看。

经过那场“卤蛋风波”,顾铭夕不敢把庞倩丢在一边了。不管和小朋友们玩什么,他都会把庞倩带上。

庞倩记得那一天,是八月中旬的一个下午,那时候,老百姓家里都没有空调,气候很是闷热,窗外的知了不停地叫着,她和顾铭夕在吊扇下睡了午觉,起床后又一人吃了两片西瓜。然后,顾铭夕就待不住了,楼上楼下一喊,就约了几个小伙伴一起出去玩。这是他们每天的必修课,庞爷爷庞奶奶从不反对,只是叮嘱顾铭夕要照顾好庞倩。

金材大院也就这么点地方,孩子们只玩了一小会儿就转移了战场,顾铭夕一声令下,六个小孩就去了一墙之隔的金属材料公司厂房。

他们全是厂里职工的孩子,每天都来厂里玩,门卫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多年下来,还从来没孩子在厂里出过事。

厂房很大,堆放着大堆大堆的钢材,连着大型航车都有七、八架。

几个孩子先玩了会儿捉迷藏,跑来跑去玩累了以后,就有人提议玩飞盘。

飞盘是朱慧强带来的,他们很快就制定了规则,分成了两队,每队各派一个人飞,两两比拼看谁飞得远,最后三局两胜制。

很简单的游戏,很简单的规则,他们就开心地玩了起来。前两次,庞倩总是飞得不好,飞盘甚至才飞出三、四米远,引来几个孩子一阵大笑。顾铭夕耐心地指导着她,到第三次时,她用力一甩,那个浅蓝色的飞盘居然高高地飞到了一个浅灰色的架子上。

架子很高,两边各有一根电线杆,架子上是一个有着许多奇怪管线的箱子,还贴着一个黄色的闪电标记。

可是,这些五、六岁的小孩,没人认识这个东西。

朱慧强仰着头看着自己心爱的飞盘稳稳地搁在那个大箱子上,对着庞倩生气地说:“胖胖,是你丢上去的!你要把它拿下来!”

庞倩怎么爬的上去呀,她噘着嘴,求救般地看向了顾铭夕,还拉了拉他的手。

顾铭夕不着痕迹地抽回了手,抬头看看那个架子,说:“我帮胖胖去拿吧,你们托我一下。”

几个男孩子都很听他的话,围在一起给他做了人垫,顾铭夕搓了搓手,爬电线杆之前,扭头对庞倩说:“你可真笨,老是给我闯祸。”

庞倩呆呆地看着他,一个刚满六岁的小男孩,留着短短的头发,穿一件浅蓝色的短袖t恤,胸前似乎还有一个卡通图像。他的额头和鼻尖都是亮晶晶的小汗珠,嘴里还缺了两个门牙,说话漏风。

庞倩一直仰头看着顾铭夕的动作,他比同年龄的孩子都要长得高,却很瘦,他四肢修长,踩在朱慧强的肩上爬上了电线杆,身姿极为矫健,蹭蹭蹭没几下,他的手就够到了那个架子上。

只是,后来的记忆,就变得支离破碎了。

庞倩隐约记得,有一声巨大的声响,还有耀眼的火花,周围充斥着小孩子惊恐凄惶的哭喊声,伴随着阵阵白烟,空气里弥漫起一股臭臭的味道。

这个味道――就像爷爷有一回忘记了关火,硬生生把一碗猪肉给烧焦后的味道,非常非常得难闻,连那么爱吃肉的庞倩闻到以后,都会忍不住打恶心。

庞倩记得自己也哭了,和其他几个孩子一起,哭得撕心裂肺。有很多大人跑了过来,还有救护车和警车发着刺耳的鸣叫声快速赶来。有人一把抱起了哭泣的庞倩往边上跑,她泪眼模糊地躲在那人的怀里,仰着脖子看那几个穿白衣服的人,把一个黑漆漆的东西抬上了救护车。

“庞庞。”

“……”

“庞庞。”

“……”

“喂,庞倩。”

腿上突然的刺痛感令庞倩回过神来,扭头看右边,顾铭夕的右脚正夹着一支笔伸过来,笔头戳着她的腿。

“干吗?”庞倩揉揉自己的腿,有些心虚地放硬了口气。

顾铭夕奇怪地看着她,说:“你该去拿饭了。”

庞倩抬头一看,班里的同学居然都在讲台上排队了,生活委员和值日生正抬着两大箱的泡沫箱进来,里面码着整整齐齐的铝制饭盒,是学生们的午餐。

“你就知道吃!”庞倩说着就去排队了,留下一个气得够呛的顾铭夕。

她排队领回两个饭盒,一个放在顾铭夕的桌子上,还替他揭开了盖子。热腾腾的饭菜出现在他们面前,庞倩忍不住咽口水:“哇,今天吃红烧大排耶!”

顾铭夕已经用脚从抽屉里夹了个勺子出来,庞倩揭开了自己盒饭的盖子,看看大排,薄薄的,再去看顾铭夕的那块,厚厚的……

男孩子伏着身子、右脚夹着勺子正要开吃,庞倩一下子就把他的饭盒抢了过来。

“我比较喜欢吃你那块大排。”她说。

顾铭夕直起身体,庞倩已经把自己那个饭盒放在了他面前,“喏,咱俩换一下。”

顾铭夕低头看了一会儿饭盒,突然说:“你要是吃得下,我这块大排也给你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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