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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3章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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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外公!”简薇轻叫了一声,疑惑地看着他。乐+文+小说

方仁霄干咳一声,没有解释,只沉声道:“食不言寝不语,先吃饭。”

他这个一家之主都这样说了,没办法,大家只好沉默下来。因为这家只有五位主人,其中一个还在吃奶,所以平日里四个人都是在一张饭桌上吃的,认为这样有食欲。一般而言,在饭桌上方仁霄偶尔也会说几句话,气氛很轻松,绝对没有今天这样沉默。

顾青云有点不好意思,毕竟是他首先提出的话题。

连氏似乎有些不高兴,她闷闷地喝了一小碗骨头汤,又吃了几口饭菜,很快就放下碗筷,欲言又止。

“外婆,是今天的饭菜不合胃口吗?”简薇忙小声问道,看了看桌面,平时都是这样吃的呀,每人喜欢的菜都各自有一样。

简薇心里暗自纳闷,在这里住,她会帮着管家,特别是小石头出生后,外婆花在小石头身上的时间很多,出月子后很多时候都是她在管。

方宅主人少,下人加起来才十来个,外公不是那种喜欢交际应酬的人,家中有宾客要来,基本上是每月才有一次左右,一般都是直接在外面酒楼吃,很少带人回家。

而且家里人少,喜事就少,除了小石头洗三满月那两天,其他时候都很少举办宴会邀请其他人来参加。这样一来,管家就轻松多了。

连氏摇摇头,道:“刚才用膳前吃过几块点心,晚上不好吃太多。”

简薇点点头,看着自己碗里的通草猪蹄汤,顿觉一阵腻味,她想了想,就把碗里的猪蹄肉夹到旁边顾青云的碗里。

顾青云正在琢磨着方仁霄突然冷下来的态度,他脑子转得快,又对方仁霄有很深的了解,几个念头闪过就知道是什么原因了,正想着该如何说话,此时就看到一块肥瘦相间的猪蹄肉落到自己的碗里。

顾青云侧头看了一眼简薇。

简薇微微一笑,眨眨眼,眼里带着恳求。

这通草猪蹄汤是补血、通奶的,是厨房特意煲给简薇吃的,现在自己吃了算什么?

“只此一次下不为例。”顾青云把头侧过去轻声说了一句。他晚上一向比较克制,不想吃太多肉,一般都是吃素居多,肉只吃一两块。

“知道了,人家都吃腻了嘛。”简薇见他直接夹起来吃掉,脸上的笑容更大了。

“咳咳!咳咳!”对面的方仁霄又咳了几下,视线不经意地看了他们一眼。

顾青云和简薇顿时不说话了。

连氏却开口说道:“青云,真的要去买房子?”

顾青云点点头,望了一眼方仁霄,笑道:“是的,外婆,我现在手头上有点闲钱,就想着赶紧买个房子,现在当然不住,先租出去也好啊。以后京城的人会越来越多,好的地段房子价格应该会越来越高,等过几年再买就不合适了,还不如趁着现在有点钱就赶紧买下来,免得一不小心就乱花出去。”

他这话是真的,他现在出去逛街,一碰到合适的东西总喜欢买,像那些面人等手工艺品,他就很喜欢,虽然花不了多少钱,但买回来太多没处放,也是一个浪费。其中最大的支出就是书了,碰到一本好书就想买,只有字少的时候才会拿回来自己抄。

还有笔墨之类的,碰到好的墨锭就更想花钱买下来了,容易冲动。

还有一次,他在一家卖琴的店子看到一把古琴,是个书生模样的人急匆匆抱着来卖的。顾青云注意到那把琴外表美观,竟然有梅花断纹!这有断纹的琴一向比较难碰到,他一看到就上前攀谈,还第一时间就试过了,发现琴音透澈,音色沉厚而不失亮透。当时他见猎心喜,虽说他的琴技不是特别好,但简薇弹得不错啊。

最重要的是,现在买应该会便宜一点,只是一想到这把琴就要上百两,他只好歇了这个心思,眼睁睁看着店家买入。

所以当然要趁着现在手上还有钱,赶紧买房置产,至于置地就难了,没有碰到好的机会是很难买到好田的,京城附近好的田地都被那些权贵占据了,哪还轮得到自己?就是方仁霄在京城居住二十几年,也只是买到上百亩地加十亩坡地的小庄子,平时就种些粮食和蔬菜瓜果,还养有鸡鸭,供应自家,不用每天出去买菜罢了。

果然,顾青云的话一出口,他就发现对面老师的脸色变得好看了,连吃饭的样子都不一样,吃得格外地香。

顾青云心里暗叹一口气,两位老人对自己是非常好的,当做自己的孙子或儿子一样看待,可自己到底姓顾不信方,迟早要买房的,他还想着万一家里的爷爷奶奶、爹娘肯来京城居住的话,那他们住在哪里?

没有自己的房,他们肯定是不会来的。

可老师他们又不能不管,老师只收了自己一个弟子,这年代都是“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特别是老师还没有亲生儿子,以后老了由他来奉养绝对是可行和应该的,更别提他们还有一层亲戚关系了。

“老师,以后等有合适的机会,咱们就买两个相邻的院子,中间打通,这样就更方便了。”顾青云笑道。

方仁霄“嗯”了一声,又道:“吃饭吃饭。”嘴角却微微翘起。

顾青云松了口气,端起饭碗吃起来。

他不知道,连氏心里也暗松了口气,笑眯眯说道:“老身还以为你们想搬出去,对了,丑话说在前头,你们搬可以,小石头可要留下来,老身现在一天都离不得他。”

简薇此时终于知道刚才为何气氛诡异了,有些哭笑不得,随即又道:“小弟弟好久没见了,也不知道小石头长得像不像他小舅舅?”她的亲弟弟简瑜今年才三岁多一点,母亲的来信是满篇的抱怨,说他实在是太顽皮了,家里的花草被他祸害不少。

“外甥像舅,像也正常。”连氏说了一句。比起远在天边,出生后没相处过的外孙,当然是眼前的小石头更惹人怜爱了。

好吧,即使方仁霄一再表示要好好吃饭,最终这顿饭还是在偶尔的交谈中结束。

饭后,方仁霄才有心思问顾青云具体的买房事宜。

“这样做也行。”方仁霄本来还奇怪顾青云买房自己不住,租出去什么时候能把本钱赚回来,现在一听到他的计划,知道他不是脑袋一热就买的,就不在意了。

“日南坊那里不错,虽说僻静点,但周围该有的都有了,老夫去过那一带,有士兵和捕快巡逻,比较安全。”方仁霄慢慢地捋着胡子。

见方仁霄赞同自己的决定,顾青云笑得眼睛都眯起来了。他早就有买房的念头,出去逛街的时候总会留意,他知道日南坊那里有地要卖,位置离贡院不是特别远,走路只需两刻钟,坐马车就更快了,一刻钟即可。

顾青云想在那里买一块地,自己直接建房,不是建那种标准的四合院,是接近现代那种一房一厅,或两房一厅,最多加个厨房,院子里最好有地方能挖出水的,要做一口井,这样就方便了。

一亩地已经可以盖十几间房,合起来就有七八套,房子一小,价格就便宜,容易租出去,相信这样比单独租给一个人能赚更多钱。

像他爹写来的信说,县城的那套三进院子出租前面两进,好不容易才找到人租,租金才每年十五两。

为了节省空间,他还可以把床做成上下铺,或者床底是抽屉式的,可以放东西……反正,对于怎么建房子顾青云是充满了热情。

“不过你哪来的银子?”方仁霄冷不丁问道,对于自己的弟子突然拿出一笔钱来买房,他当然会好奇。

侯府那边的束脩他可是一清二楚,虽说几十两银子也可以在京城买到几间房,或一座很小的院子,可那都是地理位置不好,或者不怎么安全的地方,青云想买的日南坊,单是买地,没有每亩一百两可拿不下来。

更别提他还要建房买家具了,至少需要花两三百两银子吧?

青云的行踪他基本知道得一清二楚,没见他去哪里挣钱。

顾青云一惊,忍不住嘿嘿一笑,不好意思地按住眉毛,低声道:“老师,您的眼神那么好,不是早就知道了吗?”

方仁霄瞪了他一眼,挑挑眉,问道:“难不成是你写的话本?”

顾青云点点头,他一直没有特意掩饰,也想试探一下老师对写话本的反应,因为老师偶尔会进他的书房拿书看,应该早就知道了,之前见他一直没有反应,他就当老师默认了。

“最近有一本叫什么冒险记的话本,是不是你写的?”方仁霄没想到自己一猜即中。

顾青云点点头,紧张地看着他的神情,也不知道老师对自己写话本是什么意见?

“老夫猜就是,遣词造句很像你的手笔。”方仁霄站起来拍拍他的肩膀,“不要让别人发现就行,你还没有考中进士,现在传出去不好。”

“嗯,我会的,为我出书的谢长亭您也见过,会为我保守秘密的。”顾青云忙解释道,等他考中进士,那时他写什么都不要紧了,毕竟很多文人都会有一些小爱好或者说是小癖好,甚至有些还登不上大雅之堂,像他这种喜欢写话本的,根本就不出奇。

不过老师猜到是自己的手笔,难道他看过?不知为什么,顾青云只要一想到方仁霄看过自己写的话本,心里就涌出一股羞耻感。

郁闷,太别扭了!这就是马甲掉的后果了,虽然是他故意的,但只要他把钱拿出来花,总要说出来历的,免得让人误会他乱来。

“好了,你赶紧去做你的事,老夫去看看小石头,刚刚好像听到他的哭声,不知道是不是今天没见到曾外公?”方仁霄颇为得意地捋捋胡子,背着手走出书房。

顾青云望着他的背影哭笑不得。小石头才三个多月,还不会认人,谁抱他都是笑呵呵的,这样的他能认出你?

买房子的误会解决后,顾青云就准备明天开始着手办理。只是他上午还得去侯府教书,就让顾三元和方家经常外出的二管家一起到他说过的地方看,先了解价格和地段,最后由他来决定。

有了人手,顾青云当然不会亲力亲为,轻重缓急,抓大放小,他已经能拿捏清楚了。

回到书房,顾青云开始继续读书,现在太阳还没有落山,要抓紧时间。

当他读到一句“七十而致仕”后,不由得陷入沉思。

老师今年已经五十七岁了,等过了年就是五十八,虽说朝廷明文规定七十岁才致仕,可精力不足的话,也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老师的身体目前看来很好,应该可以撑到七十岁,可官场的事很难说,一不小心就需要提前致仕,而且身体状况很难预计,总怕有意外发生。

老师也跟自己说过这样的话题,虽说是点到为止,但顾青云明白,自己最好在下一次会试直接考中,这样他还可以帮到自己。如果迟了,到时老师提前致仕的话,那就很难帮到他,毕竟官场上的“人走茶凉”不要太有名。

耳边听到堂屋那里传来儿子“咯咯咯”的笑声,顾青云忍住想跑过去逗弄的冲动,把书房的门掩上,回来继续翻书。

不久,就再也听不到孩子的声音了,估摸着他们是怕孩子吵到自己,把他抱到正房去了。

等把这本书读完后,顾青云开始对着柳公权的字帖练字,半年的时间,自己的书法又更上一层楼。上次方子茗来看小石头时,也说过自己的字可以卖得几个钱了。

想起方子茗的评价,顾青云忍不住一笑。慢慢的,时间一点点过去,等书房暗下来后,顾青云拿起火石点起蜡烛,烛光下,他的影子被拉长,面容显得格外地柔和。

晚上他很少挑灯夜战,把今天的事情写在日记本上后,顾青云就结束今天的学习。他走回卧室,果然见儿子正闭着眼睛昏昏欲睡,偶尔还睁开一下眼睛,小脸蛋肉乎乎的,红润白嫩,样子娇憨可爱。

顾青云不敢逗他,只看着他很快就陷入沉睡,这才蹲下来,仔细看着他沉睡的小脸,心情甚好。

时间如流水,等过完年后,元宵节也很快过去了,京城的元宵节无疑是非常热闹的,顾青云和简薇把孩子留在家,两人出去逛了一圈,感受一下过节的气氛,吃了一碗汤圆,惦记着家中的小石头,很快就回来了。

不过有小道消息说陛下在元宵节那天出现过,老百姓说得煞有介事的。这个时代,掌握力量的朝廷中人不敢乱说话,朝廷对读书人的管制也很严格,只能在县学等地方发表对国朝的言论,在外面可不行,不能乱说话。

不过现在渐渐放松,京城开始有小报了。

至于老百姓?反而可以对朝政指指点点,尤其是对皇帝的事,非常感兴趣,这次的小道消息就传出几个版本。

顾青云本来以为是无稽之谈,皇帝过节不在宫里跑出来做什么,没想到谢长亭的到来却让他觉得这小道消息有时候还是真的。

“什么?你遇到陛下了?”顾青云大吃一惊。

谢长亭却有些精神萎靡,他只提了一句就不肯再说了,反而催促他拿稿出来。

顾青云挑挑眉,知道这其中应该是发生什么事让他不想谈,不过他不着急,谢长亭在合适的机会总会说出来的。

等顾青云的修仙话本在京城的市民圈里掀起一股风潮后,时间来到了五月份。

这天,顾青云带着小陆煊到南区的一家私塾玩。这是一家占据面积颇大的私塾,这里相当于一个小学校,是本地一个老举人开的,已经有十几年的历史,平时有三个举人和三个秀才在这里教书。

方子茗就在其中,他每天来这里教书,只会花一个上午或下午的时间,教的学生都是家中颇有资产的,所以他的月俸不错。

顾青云之所以带陆煊来这里就是为了让他和这里的孩子进行一场蹴鞠比赛。在侯府,小陆煊只有一个人,下学后玩伴倒是有七八个,可都是仆人之子,只会顺着他,至于其他府的同龄小伙伴,貌似很少。

“来,小宝,待会你就下场去和他们踢蹴鞠,你在家踢过的,还记得规则吗?”空地外,顾青云帮他整理一下衣裳。

陆煊一身利落的湖蓝色劲装,抱着蹴鞠的样子更显得他唇红齿白,此时他小脸上很是严肃。

“我知道,踢球不要用手,要把蹴鞠踢进那个球门……”说着小手就一指空地上的简陋球门。

“真棒,记得就好,好了,开始了,记得你是红队。”顾青云拍拍他的肩膀,帮他在腰间系上一条红布,“现在可以去热身了。”

陆煊把蹴鞠放下来,开始跟着顾青云热身,动动手脚,一板一眼的。

旁边的小孩子和一些家长在他们身边好奇地看着,窃窃私语。他们大都是七八岁的样子,是附近几个私塾的学生,平时要踢蹴鞠的时候就会合在起来一起踢,其他几个私塾没那么大的场地。

陆煊的小脸涨得通红,却在抬头看顾青云时,见先生好像什么都没听到的样子,就安定下来。人家才不是在跳舞呢,这是在热身,是为了保护自己。

“先生,我……我……”热身过后,陆煊抱着蹴鞠,吞吞吐吐的,大眼睛瞄向正在打闹的孩子们。

“去吧,和他们一起玩,他们的蹴鞠被踢坏了,现在用你的这个。”顾青云蹲下身,鼓励道,“你在家也玩的,我认为你玩得很好,不用在乎胜负,只要玩得开心就行。”好吧,侯府里的练武场都被他们一帮子小孩子占据了,天天在家踢蹴鞠。

方子茗此时带来一个大约八岁的孩子过来,指着陆煊道:“杨浩,你待会记得在场上和他多配合。”

那叫杨浩的小孩看起来身体强壮,比一般的八岁小孩长得要高一点,只见他拍拍胸脯道:“夫子你放心,我肯定会照顾好小弟弟的。”

“去吧,跟大哥哥去。”顾青云推推陆煊。

陆煊看看杨浩,又看看顾青云,走了几步后,又蹬蹬蹬跑回来,仰起白嫩的小脸蛋,大眼睛专注地看着顾青云,确认般说道:“先生,你会一直在这里吗?”

“是的,我会一直在这里看着你。”顾青云笑笑。经过差不多一年的学习,陆煊和之前相比,性格开朗太多,否则他不会带他来这里和别的小孩玩的。

方子茗开始走到场中,把二十二个孩子都集中起来,说了一遍踢球的规则,然后就宣布开始。

看着孩子们在场上的你争我夺,来回奔跑,顾青云重点关注陆煊,见他刚开始还有些拘束,不过有杨浩带着,很快就和同队的小孩打过招呼,之后开始踢球。

刚开始他接触不到球,也一直在努力奔跑,中间被小孩子不小心撞倒,本来瘪瘪嘴想哭的,可一看到别的小孩子跑去抢球,就赶紧爬起来。

有其他夫子在场边做裁判,方子茗就抽空来到顾青云身边。

“你不是去教他读书吗?怎么还把他带出来了,侯府的小公子这么精贵,你也敢?”方子茗双手抱胸,笑着问。

顾青云眼睛盯着场内,回道:“问过侯爷才出来的,小孩子终究要和同龄人一起玩耍才高兴,他府里的小孩对他太过于恭敬,什么都顺着他,这样不好。”

“他长得挺高啊,身体看起来不错,和别的小孩相撞,大多数时候都是其他小孩摔倒。”方子茗看着看着突然提了一句。

场上的小孩基本上都比陆煊大一至二岁,可他们的身高相差无几。

“那是当然!”说到这个顾青云就很自豪,这一年来,他每天很早就到侯府,先和陆煊晨练后才开始学习的,跑步、练拳、射箭……加上陆泽偶尔会和他们在一起,每天早上都会大汗淋漓。

顾青云为此得了便宜,跟陆泽学到一套拳法,虽说是杀敌用的,他可能一辈子都用不到,但是他还是很认真地学下来。

这样的拳法平时他想学都没地方去学,有这个机会当然要抓紧了。

最令他高兴的是,论起射箭,他虽然力气不如陆泽大,拉开弓的强度不如他,但他的准头比陆泽还要好一些。不过也不值得高兴,他毕竟学了十几年,准头早就练出来了,人家陆泽学的是刀法和枪法。

“咦?踢得不错啊。”方子茗微微眯起来。

“我教的,在府学的时候我的球技就不错。”顾青云很是自豪。不过他没说的是,陆煊几乎每天都会在家踢球,比起别的小孩,他的技术当然更好一些。虽然在他们这些大人眼中,都是一堆小孩

子在胡闹,但基本的章法还是有的。

大家都遵守踢蹴鞠的规定。

顾青云开始专注地看下去,还把吴文等人聚在一起,等到陆煊触球时,就会欢呼,特别是当陆煊踢进一个球时,更是大声欢呼。

“好球!陆煊真棒,加油!”

“加油!”他身边的几名大汉见自家的小主子如此给力,也跟着喊道。

陆煊似乎听到了,看了这边一眼,小脸上因为运动而显得红扑扑的,眼睛亮晶晶的,看起来非常高兴。

他们的声音非常洪亮,吸引了场边其他家长的注意力。

于是,为了不让他们专美于前,很快,其他家长就学会喊“加油”,要不是大家穿的衣服不对,顾青云还以为回到现代的操场上。

(以下是正文部分,有6000字,是收点数的,作者有话说不收点数,24小时内会替换同样多的字数,到时不会再扣一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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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的读者不要着急,到了更新时间我会进行替换的,给大家造成不便非常抱歉。

洪正十年,越阳郡,林山县,林溪村。

三月的林溪村阳光明媚,草长莺飞,绿水淙淙,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村外的农田里村民们正在辛勤劳作,村子里此时炊烟袅袅,鸡犬之声不绝,一派恬淡平和的农家景象。

村尾的顾季山家,庭院内的一名幼童突然悠悠地叹了口气。

这名幼童,小名栓子,大名顾青云,他看着庭院内的桃树和李子树盛开的花儿再次吐出一口气,身边半大的小黑狗也汪汪叫了一声。

顾青云看了小黑一眼,不理会它甩得飞快的尾巴,坐在小凳子上再次出神。

来到这个时空已经四年了,他是传说中的“胎穿”,早产儿,才7个多月就出生了,以古代的生活条件,可想而知,他能长这么大是多么不容易了,要不是他有成年的芯子,估计真的活不过去了。

以他现代的标准来看,他生长的顾家真的是太穷了!

最重要的是,他这一世是男的!男的!男的!

因为事情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前世她父母在她三岁的时候离异,作为拖油瓶的她跟在外婆身边,离异的理由是她身为一个女娃,不能传宗接代。她父母都是当地市里单位的人,当时计划生育政策抓得严,在不能生二胎,又舍不得工作的前提下,最后牺牲的只有她了。

爷爷奶奶不喜欢她,爸妈也不想带她,影响找第二春,最终也不知道怎么协商的,她妈为了一笔抚养费才答应接手,离婚协议书一签,她就从市里被送到村里的外婆家。

外婆对她还不错,毕竟她只有妈妈这么一个女儿,现在独自一个人居住,有个外孙女在一起也有个寄托。可以说,活到二十几岁,她只在外婆身上感受到什么才叫亲情。

就这样慢慢长大,和父母每月的联系只有那一张卡里打入的数字,等她到市里读高中的时候,才第一次踏入爸妈的新家。

她爸妈离婚后很快各自再婚,这次两人还是生了女儿,这个消息当时令小小的她非常高兴,她还以为他们还会再折腾呢,可惜这次不知为何,两个家庭都继续地生活下去,没有分开。

年幼的她曾经很不解,现在想来,大概是有感情吧,没感情的话什么都是借口。而她,身为没感情的产物,两家人都很不待见她,妹妹们也没有把她当成姐姐。

大家相处得很不愉快,她没有受虐的倾向,之后再也没上过门。

父母给她提供的抚养费只到十八岁,她学习很努力,高考考上本地一所重点大学,大学办理了助学贷款,生活费可以靠自己打工得来,勉强可以完成学业。外婆那里虽然要给她钱,可是她哪里忍心要,她年纪大了,每个月只有几百块钱的养老金。

磕磕绊绊完成学业后,一毕业就考上了当地乡镇上的政府公务员,当时想着可以离家近照顾外婆,没想到好日子才过了两年,外婆摔了一跤突然离世,她办完丧事后,伤心过度,昏睡过去后就莫名其妙到了这里。

幸亏她在那个时空没什么牵挂,助学贷款也还完了,攒的钱也给外婆办了丧事,没给其他人占便宜。

没办法,如果她死后还留下一大笔遗产,那她肯定会死不瞑目的,她可不想把东西便宜那些所谓的“亲人”。

在这边出生后,身子骨弱,她全身都疼,特别是脑袋,当时她还残余着一些前世的记忆,所以吃起东西来特别乖巧,无论是奶还是药都照吞不误,只偶尔弱弱地哭几声,装一下婴幼儿的行为。

就这样,她长到了四岁。

重新学习语言后,顾青云还是没有摸清现在是哪个朝代哪个地方,只留心大爷爷顾伯山曾经说过现在是洪正十年,这里是越阳郡林山县林溪村,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林溪村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村子里只有三十几户人家,二百多人,这里的地域偏僻,应该是在南边,具体的以后才能慢慢打听。

林溪村不是同姓居住,是由顾、苗、李三家大姓混合而居的,都是从外地迁来的。

十几年前,江南遇到百年难遇的洪水,良田被吞噬,房屋倒塌无数,百姓和牲畜被淹,大灾过后有大疫,活下来的人就更少了,当时可以说得上是十室九空,大家都逃荒去了。

这场大水直接把一个朝代给葬送了,新建的皇朝才十年,现在才刚刚恢复了一点元气。

当时朝廷鼓励百姓在林山县开荒定居,还有优惠条件,三年免税,第四、五年半税,之后才正常交税。据爷爷说当时他们的家乡已经被洪水和泥石流淹没了,干脆就响应朝廷的号召,直接在新成立的林溪村安定下来。

爷爷的哥哥顾伯山是童生,直接被任命为村长,这也是顾家没有喊着要回乡的理由之一。

于是,在本地安居下来后,顾家经过一系列的建房、开荒、买田,家资所剩无几,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幸亏本朝新立,现在是鼓励农桑,轻徭役薄赋税,大家日子还勉强过得去。

顾青云刚开始变成男的还觉得生不如死,虽然前世不懂事的时候还恨过自己为什么不是男孩,但她也没想过有一天真的会变成男孩!

不过自从有一次她见到本村的一个小女孩被家人卖给人牙子,她的父母在一边笑着数钱后,顾青云就不寒而栗。

幸亏自己是男孩,一般而言,男孩总不会被卖的,要卖也不会是第一个。

他暗自庆幸。

在这个和古代类似的朝代,顾青云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他本来还有一个大他一岁的哥哥的,因为一场风寒就去了,他母亲因为伤心走路不注意,摔了一跤后早产了,大夫说以后也很难再生育了,幸亏他是男孩,要不然这个家指定不成样子。

他家现在是三代同住,户主是爷爷顾季山,现年47岁,农夫兼职木匠,偶尔有一定的外快收入。

奶奶老陈氏,46岁,泼辣能干,在家里除了爷爷,其余人等都要听她安排。

老两口生有三子一女,小儿子还没成家就因为瘟疫去世了,女儿嫁人后因为逃荒现在也不知所踪,还没联系上。

现在只有两个儿子在身边,大儿子是顾青云他爹顾大河,今年26岁,娶妻小陈氏,生有二女一子。

二儿子顾二河,今年20岁,娶妻李氏,生有一女,现在李氏正在怀孕中,已经三个月了。

所以在孙子一辈,顾青云就是唯一的男孩,他在家中的地位可想而知,绝对是爷爷奶奶和爹娘的宝贝疙瘩。

其实,顾青云早产下来后,因为身子骨不好,花了不少钱,几度发烧都差点丧命——即使他一直很努力保重身体,可家境就摆在这里,药都差点吃不起了,幸亏大爷爷顾伯山借钱给他看病,中间顾青云差点被爷爷奶奶放弃了。

因为他一岁的时候,二叔生了个比他健康许多的儿子,当时爷爷奶奶的重心就转到堂弟那里了,花在他这里的银钱就少了。幸亏他还有一个好爹娘,幸亏他娘不能生了,对于家里唯一的一根独苗,顾大河夫妇看的跟眼珠子似的,顾大河一有空就到镇上打短工,小陈氏拼命地在家织布,赚来的银钱都给他买药吃。

家里本来赚的银钱要交公的,但对于顾大河夫妇俩的行为,爷爷顾季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说话,家里就不再提。

顾青山非常珍惜自己的小命,即使这个朝代有这样那样的不好,他都想好好活下去,难得有这样的机缘可以重生,能在三岁的时候全部记起前世的记忆,他一定要好好珍惜,保重自己的小命。

特别是他的小堂弟在一年前去外婆家,一不小心染病,回来还是不治而亡后,他就深刻地领悟了一个道理:管他是男是女,活得久才能拥有一切。

“哎哟,爷爷的小乖孙哦,怎么坐在这外边,吹风了怎么办?”正在沉思呢,就听到了爷爷熟悉的声音传来,自己的小身子也被举高起来投入一个满是汗味的怀抱。

“爷爷,你回来了?”顾青云惊喜地叫出声,吧唧一下亲在他爷爷满是皱纹的脸上,奶声奶气地说道,“爷爷,栓子好想你,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啊?”

“爷爷去田里除草啊,栓子今天做了什么呀?”顾季山一边抱着他,一边往堂屋走。

“喂鸡,吃饭。”顾青云回答道,见后面还有一群人,就一一打招呼,“奶奶,爹,娘,二叔,二婶,你们回来了。”

被叫到的人都露出了笑容。

到了堂屋后,顾青云被放下,还被逗着说话,其他人就到院子的水井那里洗干净身上的泥土了。

“一身的汗味泥土,你就敢抱我的小乖孙,赶紧去洗干净。”奶奶老陈氏一把把顾季山推开,自己则蹲下来柔声问道,“栓子,今天早上起来你大姐给你蛋羹吃的没?”

“吃了,都吃光了。”顾青云郑重地点点头,这是他补充营养的主要来源呢,当然要吃完了。

第2章打算

“好好好,能吃就好,咱们栓子是个有福的。”奶奶老陈氏摸摸他的脑袋,满脸慈和。

顾青云故作懵懂地点点头。

家里只有他每天早上能吃一碗鸡蛋羹,这是给他补充营养的。

“爷,奶,吃饭了。”就在这时,九岁的大丫清脆的声音传来,她相貌清秀,面色微微发黄。其实不止是她,村里人都是这样,面黄肌瘦的。

顾青云来这里后才发现以前看的电视,里面的人很多都是穿着长衫或长裙的,可他现在见到的都是穿着裤子和短褐的老百姓,要不是衣服样式不同,他都觉得和现代的差不多了,女子的衣裙也没有拖曳在地,只刚刚盖住鞋面,走路的时候还会露出鞋子的样式。

在他看来,老百姓要经常下地干活,穿着宽大的衣袍很不方便,所以这种短、窄的衣衫应该是劳动人民专属的,而且都是麻布织成。

在顾家,织布也是家庭的重要收入之一。麻布的优点是强度极高、吸湿、导热、透气性甚佳,缺点则是穿著不甚舒适,外观较为粗糙,生硬。

大人们都是穿麻衣,只有小孩,特别是顾青云可以穿更加柔软的棉布,三位姐姐都是只有内里穿棉布,外裙还是麻布做成的。

村里唯一穿长衫的就是大爷爷顾伯山了。

大家洗好手脚后就围着一张长桌坐着,每个人面前都有两个大碗,一个准备用来装菜,一个是装饭的。

这时,小陈氏和大丫就抱了三个有脸盆那么大的盆子出来,这里面就是红薯饭、青菜和野菜混合,水煮黄鳝。

老陈氏轻咳一声,拿起勺子开始分饭菜。

是的,顾家就是分餐制,用老陈氏的话说,大家一起吃的话都会一窝蜂地夹肉菜,你争我抢的,显得很没有教养。

分好了饭菜后,你爱怎么吃就怎么吃。

在顾青云看来,他奶奶应该是享受那种大权在握的感觉,听话的就给多点,不听话的就给少点。当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爷爷、爹、二叔三个主要劳动力饭菜是最多最好的,女眷就少很多,特别是三个姐姐就更少了,只刚够吃饱。

分完饭菜后,大家开始慢慢吃了,这时候,顾青云碗里就会有爹娘夹过来的黄鳝肉。

“爹爹,娘亲,自己吃,你们辛苦,我不辛苦。”顾青云摇摇脑袋,用小手挡住碗口。其实,他的小碗里也是黄鳝居多,几乎没有多少青菜。这是他奶对他的偏爱。

“我喜欢吃青菜,给我青菜就可以了。”现在是三月份青黄不接的时候,青菜还没长好,村里人都是和野菜一起混合吃的,有蕨菜和荠菜,野菜虽然做得口感不好,但营养很丰富。

大家一副“这小孩怎么那么懂事啊”的欣慰神情。

顾青云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接受爷爷奶奶和爹娘的馈赠,实在是他们干的活多,万一吃不饱干活累出病了,他怎么办?在这个家里,在他还没长大之前,他能靠的就是他们了。

至于三位姐姐偶尔投过来的羡慕眼光,顾青云就无视了。

吃完饭后,老陈氏就宣布二婶李氏下午不用去田里干活了,留在家里做饭就行。

其他人都没有意见,毕竟李氏已经怀胎三月了,这次怀像不是很好,今天拔草弯腰的时候就不舒服了。

刚刚吃饱饭,干了半天的活,大家都会回自己的房里歇一会。

林溪村是七山一水两分田,水田少,山多,荒地多,那些荒地都被些石子、野草覆盖着,所以大家分的宅基地也大,村子里现在人口又少,所以每家每户的占地面积都挺大的。

顾家也不例外。

整个农家小院是坐北朝南,分有前后院,都是用篱笆围成的,还围着种了一圈的枸杞树、金银花树,还有当地的一种荆棘树,荆棘树上的叶子和树皮都是刺,可以有效地抵挡牲畜,后院因为靠近山,就多围了一圈的木制栅栏,又种了一圈当地的绿竹。

小院门口对着的正房有三间,左边是爷爷奶奶住的地方,还隔了一个小房做仓库,中间是堂屋,是待客和吃饭的地方,右边是厨房。

左右厢房就是顾大河和顾二河住的地方,都是三间小房子。

房子都是泥瓦房,本来屋顶是茅草的,自从一年前顾青云的身体不再需要吃药后,家里就存钱把茅草屋顶改成了瓦片,这样一来下雨就不会老是漏水了,整座农家小院看起来也规整了不少。

据顾青云估计,整座院子占地面积有七八百平方米。

顾家人很是勤快能干,后院是茅房、粪坑、猪圈、鸡笼、菜地,前院就种了葡萄、柿子树、桃树、李子树、枣树等各种能结果的果树,都是从山上移植下来的,多年来,要想吃水果就只能指望院子里的果树争气了。

现在果树都长大了,每年还可以拿到镇上卖,多多少少有点收入。

住的地方没有矛盾,离得比较远,所以大家可以说些悄悄话。

此时,顾青云还和父母睡在一起,他的大姐大丫和二姐二丫住在隔壁。

“哼,娘就是偏心弟妹,我怀栓子的时候还一直下地干活呢,大丫差点就生在田埂上了,现在才三个月还没显怀了,就说干不得活了,真那么娇贵的话,嫁给我们家干嘛?不会嫁到镇里?”小陈氏回房后就开始愤愤不平。

二婶李氏是隔壁村的,娘家有四兄弟,唯独她一个女儿,是四年前进门的,因为有娘家有嫁妆,刚开始还和小陈氏互别苗头。小陈氏是老陈氏的远房侄女,关系也不是很亲近,但小陈氏嫁过来后,当时只有她一个儿媳妇,还是过了一段婆媳相好的日子,可自从李氏进门后就不一样了。

特别是在顾青云大哥夭折,顾青云身体不好的时候,即使老陈氏表面上是一碗水端平,但小陈氏还是觉得爹娘更偏向二房。

小陈氏和老陈氏的娘家都不在本地,当时逃荒的时候也失散了,现在还没能联系上。

“娘这也是为了孙子。”顾大河把正在房里绕圈圈的儿子抓住,准备把他放在小床里睡觉。

顾青云郁闷,他明明正在饭后散步好不好。

“孙子?孙子,哼,谁知道一定能生孙子?要不是弟妹那年回娘家非要带儿子回去,还染病不治,你瞧吧,现在的顾家哪有我们这一房站的地?我一想到那年冬天栓子和二娃子同时发烧,娘和弟妹坚持要大夫先给二娃子看病我就心寒,明明我们栓子比二娃子病得还要严重。哼,不就是看我们栓子身子骨弱吗?结果最后活下来的还是栓子。”二娃子就是二房夭折的儿子。

“好了,你别在孩子面前说这些。”顾大河看见眼睛亮晶晶的儿子就头疼,忙叮嘱道,“儿子,你娘说的话不要说出去。”

顾青云猛地点头,小手捂住嘴巴小声道:“我谁也不说,爷奶也不说,我知道爹娘是最疼我的。”

“我儿子就是聪明。”小陈氏很是欣慰,搂着他道,“在外面你就和你爷爷奶奶亲近点,但不要什么都说出去。”

顾青云点点头。

“你弟弟看起来是憨厚老实,可最后不也没意见的,大夫还说了,要不是他来早一点,栓子就救不回来了,当时大夫还是你去背回来的呢。”小陈氏下结论,“反正,我就希望弟妹这次最好生个女儿。”

顾大河叹了口气,这又不是由他们说了算。

“栓子他爹,我想了想,为了栓子以后过得好一点,还是得用点手段。”小陈氏突然小声道,见顾青云已经躺在小床上闭上眼睛了,就给他盖上小被子,现在还是三月份,天气还有些寒冷。

“什么手段?”

“你觉得我们栓子怎么样?他很聪明的,你教他写自己的名字,多久了他都没忘记,平时学数数也很快,大丫都没他记得快。”

顾家在前朝是个小地主,有两百亩地,当时为了供养顾伯山读书就卖了一百亩,为了最大限度占便宜,当时顾伯山在学堂里学了后就回来教给弟弟,所以顾季山是懂一点字的,他生了儿子后也把自己记得的字教给两个儿子了。

所以顾大河也会写几十个常用字,在顾青云有意识的诱导下,也把自己会的字教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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