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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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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谢长亭是在二月中旬的时候找上门的,当时顾三元去寻摸书店情况的时候,正好碰到谢长亭在松竹书斋看书。=乐=文=小说

是他先看到顾三元,认出后主动攀谈。

见谢长亭问起顾青云的情况,顾三元支支吾吾的,不肯说出来。可谢长亭是什么人?非要亲自上门道谢,最后没办法,顾三元就回来向顾青云禀报了。

顾三元跟他说起这事的时候,顾青云还非常惊讶,他对谢长亭是有印象的,毕竟是同一艘船的人,虽然只有短短几天同程,但因他喜欢在甲板上找人聊天,所以见过谢长亭几次,两人只是说过几句话而已。

记忆中他年纪和自己差不多,穿着细棉布,但针脚很好,身边有一名仆妇模样的中年嬷嬷跟着,让人猜不透他的家境,毕竟有下人的人家,一般家境都不错,可他竟然住在一层的下等房里,这就让人不解了。

而且这个少年容貌秀丽非常,显得略微阴柔,嘴唇微翘,一双桃花眼,似乎随时带着微笑。要不是他的气质特殊,否则真会让人以为他在男扮女装。

顾青云对他印象深刻,一是因为这人的容貌让人深刻,二是他讲话略有些油腔滑调的,还总喜欢和年轻的貌美女子搭讪,又不是那种色鬼。

像迎香,就被他借故搭讪好几次,但他举止很有分寸,点到为止,不会惹人厌烦。

顾青云对他的印象只停留在此了,如果不是那天晚上他起夜时倒霉被牵连落入水中,他从水里把他救出来,他相信,自己不会再想起他。

毕竟只是萍水相逢的一个陌生人而已。

只是没想到他们这么有缘分,在偌大的京城都能遇到。

对于他口中说的报恩,顾青云那天晚上没有当真,也没想过要回报,当时的他心惊胆战的,恨不得那艘船上的人都不再出现在自己面前。

现在听说谢长亭找上门来,他本来是想避而不见的,但仔细一考虑,这不是欲盖弥彰吗?

于是就决定见一次面,通过交谈,这才知道谢长亭生母名下的嫁妆有一间书斋,前面十几年在京城略有名气,这几年才慢慢衰败下来。

谢长亭看来是做足了准备,自报家门后,竟然还知道他想投话本,还说愿意找人帮忙抄书卖出去,等有了名气后再出版印刷,到时除了成本费其他的一文不取。

谢长亭还坦然自己现在身上暂时没多少银钱,欠自己的救命之恩以后再报。

顾青云对他身为永平伯府的二公子混成这样很是惊讶,但此时已是二月,顾青云心中惦记着三月份的会试,不想分心其他事情,就好言婉拒了。

谢长亭见状,很是善解人意,说等他考完会试再来拜访。

对于顾青云来说,谢长亭的到来只是一个小插曲,他的重心还是放在怀孕的简薇和会试上。

何谦竹到来时已经是二月底了,喝了几天药后,就赶紧赶在三月初四之前到礼部投文报到,否则就没有参加会试的资格。

顾青云领回考牌后,就安心等待会试的到来。

会试由礼部主持,考试内容与乡试大致相同,考中者称“贡士”,第一名称“会元”。因考期在春季三月,故称春闱。

会试和乡试一样,分三场举行,三日一场,第一场在初九日,第二场在十二日,第三场在十五日。和乡试不同的是,会试不用在考场内待九天,每场考试只需先一日入场,后一日出场即可,相当于九天内可以在家睡两夜,比乡试轻松一点。

这让顾青云等人松了一口气,乡试那九天真是太可怕了,不管经历几次都觉得很疲惫。会试如此,大概是举人较少,朝廷不想折损太多吧,毕竟三月初的京城天气还是比较冷的,在一个窄小的号房里待九天,肯定会有不少人病倒,目前朝廷培养一个举人不容易。

当然,这只是他的个人猜测,他没和其他人说过,只是无聊时想一下而已。

三月份,似乎整个朝廷的注意力都在会试上,特别是关注主考官的人选。由于会试是较高一级的考试,同考官的人数比乡试多一些。主考、同考以及提调等官,都是由较高级的官员担任。

而在本朝,主考官一般是由进士出身的大学士或三品以上的高官担任,由礼部提名,皇帝再钦命特派。主考官称总裁,又称座主或座师。

会试的主考官有一正三副,同考官有八人,基本上都是翰林出身。

方仁霄也非常关注主考官的人选,这影响到家中三个考生的考中几率。

三月初六,主考官的名字在朝会上公布,刚公布后这些考官就得立即携带行李到贡院就职,并断绝与外界的来往。

当听说是礼部左侍郎温衡做主考官时,方仁霄的表情很复杂。

“大伯,这有何不对吗?”方子茗和顾青云相视一眼后,首先开口问。

方仁霄看了他们一眼,沉吟一会才道:“很出乎意料,温大人平时在朝中不显山不露水,简直就是先皇的应声虫,其主张无为而治,遇到事情能推就推,不能推就推给下属,能力不明。”

顾青云给方仁霄续茶,还是不解:“然后呢?”他只知道温衡出身世家大族温家,有着“一门三进士”的美誉。

“我明白了。”方子茗恍然大悟,“温大人还是当今皇后的嫡亲叔叔,我记得大伯说过,先皇还在世的时候,温大人都是听从先皇的命令,还坏了当今陛下的几件好事。没想到现在陛下还让他做主考官……”

方子茗一说,顾青云也记起来了。他发现,这种事情貌似真的靠天赋,方仁霄只在他们面前说过一次,他只是有点印象,不放在心上,而方子茗就可以把他们之间的关系和情况记得清清楚楚。

顾青云忍不住眯起眼睛仔细打量方子茗,难道这家伙以后会是一根金大腿?那他现在要不要对他更好点?

“想来陛下是想立太子。”方子茗继续说道,“可皇后生的太子才三岁,会不会太早了?”三岁对于一个幼儿来说,还是相当危险的年龄。

这话一出,顾青云就想到皇室小孩奇葩的成活率。当今陛下今年四十三岁,先前因为在战场没顾着个人私事,直到二十出头才成亲,婚后生有六女四子,其中皇后生有二男一女,可现在成活的只有五女二子,皇后的长子在八岁那年夭折,唯一的嫡公主今年十五岁,二子才三岁多,是皇后在三十八岁拼命诞下的嫡子,他刚出生不久,皇帝就登基为帝。

皇帝还有一名据说身体很不好的皇子,生母身份不高,他今年十岁,几乎没有什么存在感。

现在皇帝已登基三年,看来他是想立下太子,已安人心。

“只要皇帝需要,多早都不算早。”顾青云咕哝了一句。

方仁霄点点头,抚着胡子道:“老夫和温大人没什么交情,他平时写文章四平八稳的,很难看得出他的喜好。这几天你们不如多看看他以前出的诗集或写的文章。老夫之前还真没关注过他的书籍。”

他这话一出,顾青云和方子茗离开书房后,就找何谦竹一起出去买书看。结果等他们到了几家大的书肆后,才发现温衡早年唯一出版的一本书已经被抢光,再去小一点的书肆,早就没有了。

三人失望而归。

“我们聪明,别人也不笨,估计消息刚一出来,马上就有人来买了。”顾青云颇为泄气,不过还是打起精神来,说道,“这只是温大人早年出版的书,这些年他的想法肯定变了。”

“只能这样想了。”何谦竹颇为不甘。

在路上,他们还碰到赵文轩派出的赵三,他也没买到,看到他们还特意过来询问买书情况,知道他们也没有后,失望而归。

他们几个走到大街上,偶尔能看到几个读书人匆匆走进书肆的身影,在得知没有卖后,那流露出来的失望如出一辙。

顾青云只觉得大家都不想错过这丝成功的希望。

回去的时候,顾青云忍不住悄声询问方子茗:“你爹会不会买有啊?”他发现方仁霄和方仁礼虽然是亲兄弟,可两人很少凑在一起说话,方仁礼到方宅的次数屈指可数,关系还不如方仁霄和方子茗的关系亲近。

“应该没有。”方子茗想了想,道,“要不我待会回去问问。”他就不信他爹的消息有大伯的灵通。

他打算待会还去问问他姐夫,也许他老师那里有。

经过一家书肆的时候,顾青云看到有一名身穿长衫的读书人失魂落魄地走出来,突然觉得自己是不是太过于执着这本书了?又不是看了书后就能把文章写成和主考官相似的风格,而且谁知道他现在的风格是否还和年轻时的一样?

他这是本末倒置了,还有三天就要考试,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在家安静休息,或者看看简薇呢,她最近的肚子越来越大,还不爱动弹,每天都得让人三催四请才肯去散步。

据说多走走对生产有好处,这段时间,每次饭后,他都会拉着她一起在院子散步。以前没怀孕的时候,他记得简薇最喜欢和他一起饭后散步,可是现在还得哄着她走。

唉,怀孕的女人真辛苦,看到简薇的腿变得水肿,顾青云再次感叹女人怀孕的不易。

回到家后,顾青云没在堂屋见到她,听连氏说她在房里,这才转回房。

刚一进门,就看到简薇正在起居室里慢慢地喝着鸡汤。

“怎么只有你一人?慧香和迎香呢?”顾青云颇为不满。孕妇身边应该随时有人照应才对。

“我让他们给你缝制衣袍去了。”简薇看到他,眼睛一亮,忙回答。

“你还想吃什么?我去买。”顾青云坐在她对面,仔细打量她的脸色,见面色红润,放下心来。

简薇放下瓷碗,用手遮脸,怒道:“不许看!”脸上都长斑了,丑死了!

顾青云无奈,摊手道:“好好好,我不看,最近不知道是不是读书太用功,眼睛看东西都模糊了。”

简薇一听,不禁扑哧一笑,道:“你呀,油嘴滑舌的,明明刚成亲的时候你不是这样子的。”

“我这算什么油嘴滑舌?”顾青云不承认,他认为自己还是嘴笨的,再看到他坐的位置桌面上有一杯茶,颇为诧异,“刚才是有谁来过吗?”

“是林姐姐。”简薇愤愤地瞪了他一眼,“你们男人都没一个好东西!”

“包括老师吗?”顾青云不服气。

简薇一窒,气势就缓了下来,低声道:“外公不算。”

“是说赵师兄纳妾的事?”顾青云还是关注这件事的,毕竟这是他认识的老朋友中第一个有小妾的人,像赵玉堂、顾青明、何谦竹等人,都没想过纳妾。

方子茗没有老婆,最近过得清心寡欲,早在定亲前,身边的通房就已经打发出去了。

“不是这个是哪个?如今林姐姐也只能来找我说说话了。”简薇叹了口气。

顾青云不语,自从第一次乡试,赵文轩考上副榜后,他就到国子监读书,妻子和老娘都跟过来陪读。毕竟留她们在家的话,都是女人不好顶门立户过日子。平时赵文轩都住在国子监,除了每年有两个月的假期,其他月份只能回来五六天,这样一来,不知道是谁的原因,成亲三年多了,林氏一直没有怀孕。

就因为这,赵母前段时间就给赵文轩买了个身体好的丫鬟,说是纳妾,其实赵文轩还不是正式的举人,这丫鬟是没有纳妾文书的,顶多是个通房丫头。

“林氏怎么会同意?这事不能开头,一开头后面就会越来越多类似的事。”顾青云想起他听过的见闻,皱眉道。

“林姐姐的婆母说她现在身体越来越不好了,如果在死之前还没看到孙子,那会死不瞑目。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林姐姐还能怎么说?这事的确是她不占理,这么久没怀孕,说破天去都没人同情她。”简薇皱皱眉,又慢慢说起其中的隐情。

通过简薇的一番解释,顾青云这才明白赵家的纠葛。说来好笑,他和赵文轩认识这么久了,他一直不清楚他们母子俩搬回桃花镇的原因。没想到简薇才嫁给他没多久,和林氏接触几次后,就知道原因了,这让他不得不感慨简薇的交际能力。

可能是因为她的声音很好听,抑扬顿挫,咬字清楚,有一种让人想倾听的,容易得到别人的信任吧。

而赵文轩之所以要从临阳府开阳县搬回桃花镇,是因为他家的财产大部分都被族人给占去了。想当初赵文轩的父亲才十三岁就考中秀才,为此被左邻右舍称为“神童”。本来大家都以为他会很快考中举人的,没想到一直到二十几岁都没中,慢慢的,赵父的性子变得越来越古怪,别人看他一眼就觉得别人在嘲笑自己,不爱与人接触,最后竟然被人发现投河死了。

赵文轩的爷爷奶奶早逝,他们这一房人几代都是人丁单薄,当时家中只有赵文轩一个男丁,偏偏他家留下的财产颇多,他父亲生前又不会做人,经常口出狂言,爱讽刺别人,还狠狠得罪过族长的儿子等几人,于是等他去世后,孤儿寡母守着偌大的产业怎么不让人眼红?为此族人小动作不断。

当时赵母还年轻,赵文轩才几岁大,或许是为了保住财产,赵母就提出想改嫁给当地的一名书吏,人家也不嫌弃她成过亲,毕竟两人小时候还是青梅竹马,那书吏还承诺会把赵家的财产一分不少留给赵文轩,财产还会在赵母手中。

赵文轩自小颇为聪慧,见母亲要改嫁,当然不肯,使劲哭闹,说如果她改嫁,母子关系断绝。

赵母见状,在儿子和男人之间选择了儿子,当机立断地把剩余的田产半卖半送给族中的另一房有实力的人,总算能保留一部分财产,这才和赵文轩搬回桃花镇居住。

顾青云得知事情经过的时候,恍然大悟。难怪赵母和赵文轩之间的关系总感觉怪怪的,一般而言,孤儿寡母的感情总是非常好的,只有他们俩的气氛有些别扭。

原来以前不是他敏感。

得知缘由后,顾青云就理解赵文轩为何要使劲往上爬的原因了,他大概是想让赵族的人看到他的能力,想让赵族的人有一天会恭恭敬敬把他迎回去吧?

赵族这几年有举人和秀才,想让他们刮目相看,要考到进士才行。

当然,这只是他的猜测而已,不作数。具体的,只能问赵文轩了。

而他是不可能问赵文轩的,毕竟赵文轩的态度很明确,不太喜欢说家事。

顾青云很想告诉简薇,赵文轩夫妇没有孩子,可能是赵文轩的问题。他以前的身体就不是很好,这几年来虽然注意锻炼,但到底还是不太康健。

可想了想,又没说。毕竟目前赵文轩还是自己的好友,不好深说他的。而且这是别人的家事,暗地里吐吐槽就算了。

“现在唯一好的就是,赵母说等丫鬟一生下孩子就把那丫鬟发卖。”简薇想起自家的庶弟,颇有些不自在。

当初他爹还想把庶子记在她娘名下,认为这样说出去名头好听,还把她娘哄住了。当时她才七岁就已经知道此事的严重性,于是就跑到外婆家说明情况。

结果是外婆立即就把她娘叫过去臭骂一顿,她娘才坚决不松口的。

好像这事被她爹知道了,两人的关系从此就不复以前亲密,这让她怅然若失,却不后悔。

别说不是同一个肚子出来的,就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没感情的话,争夺家产打得你死我活的还少见吗?

自己以后的孩子要好好教导才行!简薇下定决定。幸亏自己嫁了个好丈夫,目前没看出什么不妥来,但如果夫君以后想纳妾……

她看了一眼正贴在她肚皮上倾听的丈夫,微微一笑。

顾青云只觉得背部突然一寒,想了想,道:“不行,我今天出去逛了半天,被冷风吹到了,得赶紧去厨房让人给我煮碗浓浓的姜汤,我怕着凉了。”万一这个节骨眼上自己受风寒,可真的是欲哭无泪。

他这么一说,简薇顿时就急了,赶紧让他去喊人。

两人的悄悄话就这样告一段落。

三月初九,刚到丑时,顾青云觉得还没到两点钟,他们就要到贡院门口等候了。因为各省的举人及符合条件的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今年参考人数达到五千余人,三年前没考上的举人们有很多干脆就不回家,打算再战一回,因此这次格外多人。

会试的搜身非常严格,花费的时间长,故而就需要按照考牌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现场,以鸣礼炮为准,分批进入,免得过于拥挤发生意外。

这些信息在报名的时候就被告知,顾青云他们还不算早的,最早的一批是刚过半夜十二点就得感到考场外了。

顾青云和方子茗父子是一起去礼部投文的,所以他们入场的时间安排在一起,当然,入场后他们的号房肯定不会连在一起,礼部的人才没那么傻。

顾青云看着方仁礼严肃的脸庞,再看看方子茗俊美的面容,想到万一他们两人同时考中进士,那“一门两进士”的头衔就非常荣耀,还会成为一段佳话。

想归想,轮到自己身上顾青云就觉得有点不自在,大概这是思想观念的问题,他暗自决定:一定要努力考中,最起码要在儿子考进士之前考中,千万不要沦落到和儿子一起参加会试的地步。

前面的考生进去后,就轮到顾青云他们了。

想到如今的天气,和他们穿的单衣,里面不能夹带棉花的悲凉,顾青云只觉得自己又要经受考验了。

唉,考一场试怎么就那么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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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的读者不要着急,到了更新时间我会进行替换的,给大家造成不便非常抱歉。

洪正十年,越阳郡,林山县,林溪村。

三月的林溪村阳光明媚,草长莺飞,绿水淙淙,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村外的农田里村民们正在辛勤劳作,村子里此时炊烟袅袅,鸡犬之声不绝,一派恬淡平和的农家景象。

村尾的顾季山家,庭院内的一名幼童突然悠悠地叹了口气。

这名幼童,小名栓子,大名顾青云,他看着庭院内的桃树和李子树盛开的花儿再次吐出一口气,身边半大的小黑狗也汪汪叫了一声。

顾青云看了小黑一眼,不理会它甩得飞快的尾巴,坐在小凳子上再次出神。

来到这个时空已经四年了,他是传说中的“胎穿”,早产儿,才7个多月就出生了,以古代的生活条件,可想而知,他能长这么大是多么不容易了,要不是他有成年的芯子,估计真的活不过去了。

以他现代的标准来看,他生长的顾家真的是太穷了!

最重要的是,他这一世是男的!男的!男的!

因为事情很重要,所以要说三遍。

前世她父母在她三岁的时候离异,作为拖油瓶的她跟在外婆身边,离异的理由是她身为一个女娃,不能传宗接代。她父母都是当地市里单位的人,当时计划生育政策抓得严,在不能生二胎,又舍不得工作的前提下,最后牺牲的只有她了。

爷爷奶奶不喜欢她,爸妈也不想带她,影响找第二春,最终也不知道怎么协商的,她妈为了一笔抚养费才答应接手,离婚协议书一签,她就从市里被送到村里的外婆家。

外婆对她还不错,毕竟她只有妈妈这么一个女儿,现在独自一个人居住,有个外孙女在一起也有个寄托。可以说,活到二十几岁,她只在外婆身上感受到什么才叫亲情。

就这样慢慢长大,和父母每月的联系只有那一张卡里打入的数字,等她到市里读高中的时候,才第一次踏入爸妈的新家。

她爸妈离婚后很快各自再婚,这次两人还是生了女儿,这个消息当时令小小的她非常高兴,她还以为他们还会再折腾呢,可惜这次不知为何,两个家庭都继续地生活下去,没有分开。

年幼的她曾经很不解,现在想来,大概是有感情吧,没感情的话什么都是借口。而她,身为没感情的产物,两家人都很不待见她,妹妹们也没有把她当成姐姐。

大家相处得很不愉快,她没有受虐的倾向,之后再也没上过门。

父母给她提供的抚养费只到十八岁,她学习很努力,高考考上本地一所重点大学,大学办理了助学贷款,生活费可以靠自己打工得来,勉强可以完成学业。外婆那里虽然要给她钱,可是她哪里忍心要,她年纪大了,每个月只有几百块钱的养老金。

磕磕绊绊完成学业后,一毕业就考上了当地乡镇上的政府公务员,当时想着可以离家近照顾外婆,没想到好日子才过了两年,外婆摔了一跤突然离世,她办完丧事后,伤心过度,昏睡过去后就莫名其妙到了这里。

幸亏她在那个时空没什么牵挂,助学贷款也还完了,攒的钱也给外婆办了丧事,没给其他人占便宜。

没办法,如果她死后还留下一大笔遗产,那她肯定会死不瞑目的,她可不想把东西便宜那些所谓的“亲人”。

在这边出生后,身子骨弱,她全身都疼,特别是脑袋,当时她还残余着一些前世的记忆,所以吃起东西来特别乖巧,无论是奶还是药都照吞不误,只偶尔弱弱地哭几声,装一下婴幼儿的行为。

就这样,她长到了四岁。

重新学习语言后,顾青云还是没有摸清现在是哪个朝代哪个地方,只留心大爷爷顾伯山曾经说过现在是洪正十年,这里是越阳郡林山县林溪村,其他的就不知道了。

林溪村是一个依山傍水的好地方,村子里只有三十几户人家,二百多人,这里的地域偏僻,应该是在南边,具体的以后才能慢慢打听。

林溪村不是同姓居住,是由顾、苗、李三家大姓混合而居的,都是从外地迁来的。

十几年前,江南遇到百年难遇的洪水,良田被吞噬,房屋倒塌无数,百姓和牲畜被淹,大灾过后有大疫,活下来的人就更少了,当时可以说得上是十室九空,大家都逃荒去了。

这场大水直接把一个朝代给葬送了,新建的皇朝才十年,现在才刚刚恢复了一点元气。

当时朝廷鼓励百姓在林山县开荒定居,还有优惠条件,三年免税,第四、五年半税,之后才正常交税。据爷爷说当时他们的家乡已经被洪水和泥石流淹没了,干脆就响应朝廷的号召,直接在新成立的林溪村安定下来。

爷爷的哥哥顾伯山是童生,直接被任命为村长,这也是顾家没有喊着要回乡的理由之一。

于是,在本地安居下来后,顾家经过一系列的建房、开荒、买田,家资所剩无几,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幸亏本朝新立,现在是鼓励农桑,轻徭役薄赋税,大家日子还勉强过得去。

顾青云刚开始变成男的还觉得生不如死,虽然前世不懂事的时候还恨过自己为什么不是男孩,但她也没想过有一天真的会变成男孩!

不过自从有一次她见到本村的一个小女孩被家人卖给人牙子,她的父母在一边笑着数钱后,顾青云就不寒而栗。

幸亏自己是男孩,一般而言,男孩总不会被卖的,要卖也不会是第一个。

他暗自庆幸。

在这个和古代类似的朝代,顾青云一点安全感都没有,他本来还有一个大他一岁的哥哥的,因为一场风寒就去了,他母亲因为伤心走路不注意,摔了一跤后早产了,大夫说以后也很难再生育了,幸亏他是男孩,要不然这个家指定不成样子。

他家现在是三代同住,户主是爷爷顾季山,现年47岁,农夫兼职木匠,偶尔有一定的外快收入。

奶奶老陈氏,46岁,泼辣能干,在家里除了爷爷,其余人等都要听她安排。

老两口生有三子一女,小儿子还没成家就因为瘟疫去世了,女儿嫁人后因为逃荒现在也不知所踪,还没联系上。

现在只有两个儿子在身边,大儿子是顾青云他爹顾大河,今年26岁,娶妻小陈氏,生有二女一子。

二儿子顾二河,今年20岁,娶妻李氏,生有一女,现在李氏正在怀孕中,已经三个月了。

所以在孙子一辈,顾青云就是唯一的男孩,他在家中的地位可想而知,绝对是爷爷奶奶和爹娘的宝贝疙瘩。

其实,顾青云早产下来后,因为身子骨不好,花了不少钱,几度发烧都差点丧命——即使他一直很努力保重身体,可家境就摆在这里,药都差点吃不起了,幸亏大爷爷顾伯山借钱给他看病,中间顾青云差点被爷爷奶奶放弃了。

因为他一岁的时候,二叔生了个比他健康许多的儿子,当时爷爷奶奶的重心就转到堂弟那里了,花在他这里的银钱就少了。幸亏他还有一个好爹娘,幸亏他娘不能生了,对于家里唯一的一根独苗,顾大河夫妇看的跟眼珠子似的,顾大河一有空就到镇上打短工,小陈氏拼命地在家织布,赚来的银钱都给他买药吃。

家里本来赚的银钱要交公的,但对于顾大河夫妇俩的行为,爷爷顾季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说话,家里就不再提。

顾青山非常珍惜自己的小命,即使这个朝代有这样那样的不好,他都想好好活下去,难得有这样的机缘可以重生,能在三岁的时候全部记起前世的记忆,他一定要好好珍惜,保重自己的小命。

特别是他的小堂弟在一年前去外婆家,一不小心染病,回来还是不治而亡后,他就深刻地领悟了一个道理:管他是男是女,活得久才能拥有一切。

“哎哟,爷爷的小乖孙哦,怎么坐在这外边,吹风了怎么办?”正在沉思呢,就听到了爷爷熟悉的声音传来,自己的小身子也被举高起来投入一个满是汗味的怀抱。

“爷爷,你回来了?”顾青云惊喜地叫出声,吧唧一下亲在他爷爷满是皱纹的脸上,奶声奶气地说道,“爷爷,栓子好想你,你怎么现在才回来啊?”

“爷爷去田里除草啊,栓子今天做了什么呀?”顾季山一边抱着他,一边往堂屋走。

“喂鸡,吃饭。”顾青云回答道,见后面还有一群人,就一一打招呼,“奶奶,爹,娘,二叔,二婶,你们回来了。”

被叫到的人都露出了笑容。

到了堂屋后,顾青云被放下,还被逗着说话,其他人就到院子的水井那里洗干净身上的泥土了。

“一身的汗味泥土,你就敢抱我的小乖孙,赶紧去洗干净。”奶奶老陈氏一把把顾季山推开,自己则蹲下来柔声问道,“栓子,今天早上起来你大姐给你蛋羹吃的没?”

“吃了,都吃光了。”顾青云郑重地点点头,这是他补充营养的主要来源呢,当然要吃完了。

第2章打算

“好好好,能吃就好,咱们栓子是个有福的。”奶奶老陈氏摸摸他的脑袋,满脸慈和。

顾青云故作懵懂地点点头。

家里只有他每天早上能吃一碗鸡蛋羹,这是给他补充营养的。

“爷,奶,吃饭了。”就在这时,九岁的大丫清脆的声音传来,她相貌清秀,面色微微发黄。其实不止是她,村里人都是这样,面黄肌瘦的。

顾青云来这里后才发现以前看的电视,里面的人很多都是穿着长衫或长裙的,可他现在见到的都是穿着裤子和短褐的老百姓,要不是衣服样式不同,他都觉得和现代的差不多了,女子的衣裙也没有拖曳在地,只刚刚盖住鞋面,走路的时候还会露出鞋子的样式。

在他看来,老百姓要经常下地干活,穿着宽大的衣袍很不方便,所以这种短、窄的衣衫应该是劳动人民专属的,而且都是麻布织成。

在顾家,织布也是家庭的重要收入之一。麻布的优点是强度极高、吸湿、导热、透气性甚佳,缺点则是穿著不甚舒适,外观较为粗糙,生硬。

大人们都是穿麻衣,只有小孩,特别是顾青云可以穿更加柔软的棉布,三位姐姐都是只有内里穿棉布,外裙还是麻布做成的。

村里唯一穿长衫的就是大爷爷顾伯山了。

大家洗好手脚后就围着一张长桌坐着,每个人面前都有两个大碗,一个准备用来装菜,一个是装饭的。

这时,小陈氏和大丫就抱了三个有脸盆那么大的盆子出来,这里面就是红薯饭、青菜和野菜混合,水煮黄鳝。

老陈氏轻咳一声,拿起勺子开始分饭菜。

是的,顾家就是分餐制,用老陈氏的话说,大家一起吃的话都会一窝蜂地夹肉菜,你争我抢的,显得很没有教养。

分好了饭菜后,你爱怎么吃就怎么吃。

在顾青云看来,他奶奶应该是享受那种大权在握的感觉,听话的就给多点,不听话的就给少点。当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爷爷、爹、二叔三个主要劳动力饭菜是最多最好的,女眷就少很多,特别是三个姐姐就更少了,只刚够吃饱。

分完饭菜后,大家开始慢慢吃了,这时候,顾青云碗里就会有爹娘夹过来的黄鳝肉。

“爹爹,娘亲,自己吃,你们辛苦,我不辛苦。”顾青云摇摇脑袋,用小手挡住碗口。其实,他的小碗里也是黄鳝居多,几乎没有多少青菜。这是他奶对他的偏爱。

“我喜欢吃青菜,给我青菜就可以了。”现在是三月份青黄不接的时候,青菜还没长好,村里人都是和野菜一起混合吃的,有蕨菜和荠菜,野菜虽然做得口感不好,但营养很丰富。

大家一副“这小孩怎么那么懂事啊”的欣慰神情。

顾青云大多数情况下都不会接受爷爷奶奶和爹娘的馈赠,实在是他们干的活多,万一吃不饱干活累出病了,他怎么办?在这个家里,在他还没长大之前,他能靠的就是他们了。

至于三位姐姐偶尔投过来的羡慕眼光,顾青云就无视了。

吃完饭后,老陈氏就宣布二婶李氏下午不用去田里干活了,留在家里做饭就行。

其他人都没有意见,毕竟李氏已经怀胎三月了,这次怀像不是很好,今天拔草弯腰的时候就不舒服了。

刚刚吃饱饭,干了半天的活,大家都会回自己的房里歇一会。

林溪村是七山一水两分田,水田少,山多,荒地多,那些荒地都被些石子、野草覆盖着,所以大家分的宅基地也大,村子里现在人口又少,所以每家每户的占地面积都挺大的。

顾家也不例外。

整个农家小院是坐北朝南,分有前后院,都是用篱笆围成的,还围着种了一圈的枸杞树、金银花树,还有当地的一种荆棘树,荆棘树上的叶子和树皮都是刺,可以有效地抵挡牲畜,后院因为靠近山,就多围了一圈的木制栅栏,又种了一圈当地的绿竹。

小院门口对着的正房有三间,左边是爷爷奶奶住的地方,还隔了一个小房做仓库,中间是堂屋,是待客和吃饭的地方,右边是厨房。

左右厢房就是顾大河和顾二河住的地方,都是三间小房子。

房子都是泥瓦房,本来屋顶是茅草的,自从一年前顾青云的身体不再需要吃药后,家里就存钱把茅草屋顶改成了瓦片,这样一来下雨就不会老是漏水了,整座农家小院看起来也规整了不少。

据顾青云估计,整座院子占地面积有七八百平方米。

顾家人很是勤快能干,后院是茅房、粪坑、猪圈、鸡笼、菜地,前院就种了葡萄、柿子树、桃树、李子树、枣树等各种能结果的果树,都是从山上移植下来的,多年来,要想吃水果就只能指望院子里的果树争气了。

现在果树都长大了,每年还可以拿到镇上卖,多多少少有点收入。

住的地方没有矛盾,离得比较远,所以大家可以说些悄悄话。

此时,顾青云还和父母睡在一起,他的大姐大丫和二姐二丫住在隔壁。

“哼,娘就是偏心弟妹,我怀栓子的时候还一直下地干活呢,大丫差点就生在田埂上了,现在才三个月还没显怀了,就说干不得活了,真那么娇贵的话,嫁给我们家干嘛?不会嫁到镇里?”小陈氏回房后就开始愤愤不平。

二婶李氏是隔壁村的,娘家有四兄弟,唯独她一个女儿,是四年前进门的,因为有娘家有嫁妆,刚开始还和小陈氏互别苗头。小陈氏是老陈氏的远房侄女,关系也不是很亲近,但小陈氏嫁过来后,当时只有她一个儿媳妇,还是过了一段婆媳相好的日子,可自从李氏进门后就不一样了。

特别是在顾青云大哥夭折,顾青云身体不好的时候,即使老陈氏表面上是一碗水端平,但小陈氏还是觉得爹娘更偏向二房。

小陈氏和老陈氏的娘家都不在本地,当时逃荒的时候也失散了,现在还没能联系上。

“娘这也是为了孙子。”顾大河把正在房里绕圈圈的儿子抓住,准备把他放在小床里睡觉。

顾青云郁闷,他明明正在饭后散步好不好。

“孙子?孙子,哼,谁知道一定能生孙子?要不是弟妹那年回娘家非要带儿子回去,还染病不治,你瞧吧,现在的顾家哪有我们这一房站的地?我一想到那年冬天栓子和二娃子同时发烧,娘和弟妹坚持要大夫先给二娃子看病我就心寒,明明我们栓子比二娃子病得还要严重。哼,不就是看我们栓子身子骨弱吗?结果最后活下来的还是栓子。”二娃子就是二房夭折的儿子。

“好了,你别在孩子面前说这些。”顾大河看见眼睛亮晶晶的儿子就头疼,忙叮嘱道,“儿子,你娘说的话不要说出去。”

顾青云猛地点头,小手捂住嘴巴小声道:“我谁也不说,爷奶也不说,我知道爹娘是最疼我的。”

“我儿子就是聪明。”小陈氏很是欣慰,搂着他道,“在外面你就和你爷爷奶奶亲近点,但不要什么都说出去。”

顾青云点点头。

“你弟弟看起来是憨厚老实,可最后不也没意见的,大夫还说了,要不是他来早一点,栓子就救不回来了,当时大夫还是你去背回来的呢。”小陈氏下结论,“反正,我就希望弟妹这次最好生个女儿。”

顾大河叹了口气,这又不是由他们说了算。

“栓子他爹,我想了想,为了栓子以后过得好一点,还是得用点手段。”小陈氏突然小声道,见顾青云已经躺在小床上闭上眼睛了,就给他盖上小被子,现在还是三月份,天气还有些寒冷。

“什么手段?”

“你觉得我们栓子怎么样?他很聪明的,你教他写自己的名字,多久了他都没忘记,平时学数数也很快,大丫都没他记得快。”

顾家在前朝是个小地主,有两百亩地,当时为了供养顾伯山读书就卖了一百亩,为了最大限度占便宜,当时顾伯山在学堂里学了后就回来教给弟弟,所以顾季山是懂一点字的,他生了儿子后也把自己记得的字教给两个儿子了。

所以顾大河也会写几十个常用字,在顾青云有意识的诱导下,也把自己会的字教给他了。

现在小陈氏一说,顾大河就记起来了,忙点头道:“是啊,我们栓子聪明,我教他写的字他都记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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