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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渣爹不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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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6月7号和8号,无疑是广大高三学子和家长们最紧张的日子,尽管叶秋和陈文两夫妻手里已经积累起数百亿财富,告诉自己就算女儿考砸了也没关系,但真到了这天的时候,还是避免不了焦虑。

倒是叶蔓蔓自己,似乎心有成竹,一脸的风轻云淡,有条不紊的整理着自己的身份证、准考证等考试必备品。

叶秋看着已经亭亭玉立的女儿,仿佛又看到了当年还是三头身的她抱着自己小腿撒娇时候的样子,转眼间,孩子就长大了。

女儿完美的继承了他和妻子的优点,浓眉大眼、秀鼻高挺、皮肤白皙、鹅蛋脸、身材颀长,标准的美人坯子,此时的她梳着高马尾,穿着妻子公司新出的少女品牌白色连衣裙,脚踩一双小白鞋,比电视里的明星还出众。

他和妻子虽然已经家喻户晓的成功企业家,但是两人一直没有让女儿出现在镜头前,本来想送女儿出国读书,但是蔓蔓执意参加国内高考,想着如今国内名校也在世界排名前几位,也就没有强迫。

而且就算考差了也没关系,还有一个房地产帝国和一个时尚帝国等着她继承呢!

“爸、妈,你们就别担心了,老师说了,只要我发挥正常,清大和京大是没有问题的。”叶蔓蔓给了两人一人一个拥抱:“你们就在家等着,考场又不远,我和阿恒哥哥直接过去就是了。”

阿恒哥哥,又是阿恒哥哥,叫的这么亲热!叶秋承认他吃醋了,不过两家已经决定高考过后就给两个孩子订婚,他也没理由阻拦。

“叔叔、阿姨好!”凌恒在门口轻轻敲门,走了进来。

已经十八岁的他身高要比叶秋高一点,大约一米八五,脸上锋利的棱角像极了他的爸爸凌致远,平时待人礼貌却又带着疏远,也只有在面对叶蔓蔓的时候,五官才渐渐温和。

早两年,凌致远已经调离省城去了京市,只剩凌恒一个人还住在隔壁的院子,平时都在叶家吃饭,和叶秋、陈文夫妇非常熟悉,也早已习惯未来丈母娘的热情和未来岳父的冷眼。

“爸、妈,那我们就先走了。”叶蔓蔓十分自然的将书包递给凌恒背着,欢快的出了门。

凌恒微微扬起嘴角,十分克制的强迫自己不要在未来岳父面前牵小女友的手,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自己,转身,留给叶秋一个冷漠的背影。

“儿大不由爹啊!”叶秋长叹一口气,显得落寞极了。

“行了,别在这装了。”陈文好笑的拍了一下丈夫的背:“我看凌恒这孩子很不错,家世好,他爸妈我们又都认识,都是明事理的人,这孩子自己又努力,对你女儿也死心塌地,将来把蔓蔓交给他,我很放心。”

“是不是着急了点,咱们女儿还有一个多月才满十八岁呢,太便宜这小子了。”叶秋暗恨,怎么当初被他爸这么一忽悠,自己就答应了呢!

“行了,都是早晚的事,你要老拖着不松口,女儿还不得跟你急,你舍得吗?”陈文瞥他一眼,这口不对心的,要不是他自己真对凌恒满意,怎么可能凌致远夫妻提了两次就答应了,还一直将凌恒当继承人培养,心里明明对那孩子满意的不得了,就是嘴上不肯承认。

“我这一辈子就这一个宝贝女儿,我怎么舍得她不开心。”这也正是他明明承认凌恒的能力却一直没有好脸色的原因,女儿才这么点大呢,就被这个臭小子骗走了。

“走吧,反正今天咱们也没事,去公司转转。”陈文拿着包,在门口换鞋。

如今陈文的服装公司已经是省城的纳税大户,底下的知名服装品牌就有数十个,更别提后来发展起来的箱包、皮鞋、手表、香水等,已经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时尚产业链,甚至在国际受追捧的成度,也不亚于意国、星国等老牌品牌。

除了每年固定的新品发布会和走秀活动外,陈文每年都会邀请国际超模、时尚达人、影帝影后以及社会名媛等出席她举办的时尚慈善晚宴,每一年被邀请的人都以接到邀请函来参加这场号称东方时尚奥斯卡而自豪。

而陈文,也被国际上誉为东方时尚教母。

听到这个外界给她的称号的时候,别人觉得理所应当,她自己却笑了半天,谁又能想到,十五年前的她,还是一个穿着土衬衫和灰裤子喂猪的村妇呢?

时间真的过得太快了,她非常感谢自己的丈夫,没有将她约束在家相夫教子,反而非常支持她自己的事业,相对于她来说,反倒是丈夫在家里花的心思更多。

于此,丈夫还创作出了高她几倍的财产。

有时候她真的觉得,丈夫就是个天才,能轻而易举的解决所有家庭、工作上的麻烦,就像个天神一样。

她非常庆幸这辈子遇到了他,因为有他,所以自己家庭幸福、事业美满,没有任何的烦恼和忧愁,即使自己已经四十多了,看起来还和当年三十多岁的时候没什么两样。

反倒是比她小两岁的二弟妹和小了近十岁的叶小妹,看上去比她苍老多了,这就是有丈夫疼,和没丈夫疼的差距。

而此时城北的一个小区,刘萍又在为下个月的生活费发愁。

儿子才打电话回来,找她要两万块钱打过去,这些年,丈夫虽然只是个保安队长,但因为大伯哥的关系,一个月的工资也有两万五,是一般白领的几倍还多。

但是儿子的花销实在是太大了,一个月的生活费至少要一万,其间还找各种理由要钱,要是不给,儿子就发脾气,说朋友瞧不起他。

儿子的朋友她知道几个,都是富二代,将来继承家业的,要是真让儿子没钱花失了面子,又怕这些富二代不和儿子玩而因小失大失去这些人脉。

但是丈夫一个月工资只有这么高,生活费要出,他还要买烟买酒,根本剩不下几个钱,进城这么多年了,她处处精打细算,甚至不敢买一件稍贵的衣服,就这,丈夫和儿子还经常嫌弃她,不会管家,也带不出门。

但是这一切能怪她吗?要是她丈夫能有大伯哥那么能干,自己还不是像大嫂一样天天有保姆侍候,有贵重的化妆品涂抹,自己也能年轻个十岁穿着光鲜亮丽的出门。

说来说去,还是丈夫没用,要是她当初嫁的是大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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