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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章 南辕北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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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敦煌到哈密,中间一千多里地的距离,路上几乎已没有人类定居的村镇,天地之间给人的永远都是那苍凉浩渺的味道,不管你走到哪儿,看到的都是相似的弋壁、相似的沙漠、相似的植物,时间久了,会叫人从心底里产生一种疲倦感,如果不是这么多人马同行,而仅仅三五行人的话,甚至会怀疑自己是否能够走出这天地。

幸好,人多势众,开开玩笑唱唱歌,就是极好的排遣,路上偶尔能够遇到觅食的小兽,各自施展高妙的箭术,射杀了小兽,不只能为自己佐餐,更是一个开心快乐的游戏。

在这样荒凉的古道上,他们却也遇到过一些人类,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同类,本应该是开心的事情,可是这些同类却比荒凉的天地和凶残的野兽更加可怕,因为他们是马贼。

马贼,应该可以算是大漠里生命力最强韧的生物了,比胡杨树和骆驼刺的生命力还要强韧,尤其是小股的马贼,他们居无定所,广袤无垠的大漠就是他们最好的藏身之处,没有人可以探知他们所有的秘巢、没有人可以追踪他们的足迹。

如果真论武力,就算集结大漠里最强大的一伙马贼一窝蜂的全部兵力,也难以与夏浔的三千精锐铁骑抗衡,但是实力锐减一半的巴萨,夏浔照样拿他没办法,只能把他驱赶到沙漠里,想要全歼他,或者斩其贼,那就属于痴心妄想了。

路上遇到的这些小股马贼并不是一窝蜂的人马,他们甚至可能还不知道一窝蜂遭受了重创,这些小股马贼要劫掠某个目标时,也会派出探子跟踪,摸清对方底细,以便做出行动。他们不知道这支由军队护持的队伍到底是什么来路,却很清楚,这块骨头他们啃不下,但他们还是来了。

他们纵横大漠草原,唯一的目的就是掠夺,掠夺一切,马匹、牲畜、兵器、财物、壮丁、女人,他们不事生产,没有创造,所有的一切都来自于掠夺,难得看到这么一块肥肉,自然是要啃上一口的。

至于对方兵力强大,他们并不在乎,没有人比他们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更具有生命力,他们来去如风,行踪不定,好象游荡在大漠草原里的一群豺狼野狗,根本不畏惧报复,虽然这支明军看着就不太好惹,不过能叼一口是一口,于是,这样的“野狗群”沿途总是游弋不定的跟着,趁夜偷袭,意图占些便宜。

这时,夏浔一路西来时,对军队所做的袭营训练便起了大作用,明军每次遇到马贼袭营,都不慌不忙,应变从容,马贼占不了什么便宜,每股来犯之敌反倒时常被官兵们反打劫一番。明军这一路行军枯躁乏味,白天骑在马上也能闭目养神、休息睡觉,精力旺盛的无处泄,正好把他们当成了消遣,把马贼袭营当成了一个游戏,乐此不疲!

今夜又是一场精彩的猫捉老鼠的游戏,营地上火把通明,战士们正在兴高采烈地打扫战场。马贼没想到这些官兵在这渺无人烟的大漠里,居然还煞有介意地布下了重重陷阱,有些倒霉蛋连人带马陷在坑里,现在还没人搭理他们呢。

战利品非常丰厚,这些马贼的全部家当都是带在身上的,他们出来劫掠,哪有可能把自己的财物交予他人保管?所谓的巢穴也不过就是些沙谷洞窟,真要把财物藏在那儿,回去后铁定不见踪影了,留守的那帮老贼绝不会有一个站出来承认自己是小偷的。

所以,他们偷的金银珠宝、丝绸茶叶,甚至一些田庄地契,莫不揣在身上,每一个马贼都是一棵摇钱树,掳获了马贼的官兵兴高采烈,没有抓到人的官兵则羡慕不已。国公说了,谁剿获了什么,都归其个人所有,除了战马须得上剿,做着游戏大财,开心呐!

侥幸未死的马贼抱着脑袋蹲在地上,身上早被搜刮一空,就连他们缠在身上的丝绸都被勒令解了下来,一个个仿佛叫花子似的欲哭无泪:官兵,比贼狠呐!

※※※※※※※※※※※※※※※※※※※※※※※※※※※“这些马贼,带着浪费粮食!搜干净了,杀!”

从敦煌往别失八里去的商队同样刚刚经历过一场惨酷的厮杀,检点战场之后,嬴战冷酷地下达了命令,这里是大漠,在这里没有法律,也没有道义,弱肉强食,胜者为尊。

各大商家的马队护卫显然都很明白这个规矩,二话不说,抽出刀来便开始杀人,战死伙伴的尸体还挖个坑埋了,马贼的尸体则直接丢在那里,等着野狼和秃鹰分食。尘归尘,土归土,生命来自于大地,最终还是回归了它。

帐蓬搭起来了,他们今晚要在这里过夜,各个商队轮番负责守卫,今夜负责守在外围的商队把帐蓬搭在最外边,他们的马队又依托自己的商队,布成了一道更外围的包围圈,然后派出轻骑,策马到数里之外的荒原里守夜放哨。

炊烟飘起,开始做起了晚膳。

他们这些商队和夏浔走的不是一路,他们是沿着沙漠边缘,往塔里木盆地的纵深去的。冬季穿越塔里木盆地,远比夏季舒服的多,冬季多做些御寒措施就没大问题了,可夏季却是真能热死人的,夏季最热时,那里的气温可以高达七十多度,连飞禽都不敢穿越它的上空。

拓拔明德的商队今夜不负责守夜,他们的营帐扎在圆形营地的内部。营帐扎好了,拓拔明德带着化名“胡七七”的于坚又巡视了一番自家卸下堆放的货物,便在沙地上漫步起来,看到其他的商队领袖,便会友好的打声招呼,或者停下攀谈一会儿。

他现在很重视同这些商家的关系,同他们打好交道,有助于他下一步的行动,他将来是要跟着这些沙洲权贵退入嘉峪关,从而起到内应作用的。而于坚则是他有心拉拢的对象,所以现在常把他带在身边。

“怎么样,这样的曰子,还能适应吗?”

拓拔明德笑吟吟地问于坚,于坚挺起胸脯道:“老爷放心,这点苦,我还吃得了。”

拓拔明德笑着拍拍他的肩膀:“放心吧,再有两天,就到罗布淖尔了,到了那里就不是遍地黄沙了,可以好好休息一下,那里的女子,都很美丽,哈哈……”

于坚问道:“罗布绰尔?”

拓拔明德笑道:“嗯,那是西域商道上一个极大的海子,那里的人不种五谷,不牧牲畜,只以小舟捕鱼为食,大概这天底下只以鱼为生的就只有他们了吧,不过那儿的人都很长寿,**十岁了照样是个好劳力,还有一百岁还当新郎倌儿的人呢……”

拓拔明德所说的罗布淖尔就是罗布泊,当时还是丝绸古道上一个重要的歇宿点,罗布泊曾是中国第二大盐水湖,它的水域面积最大时有二十万平方公里,此时虽然小了些,也有数万平方公里的面积,我国第一大淡水湖翻阳湖的面积现在约有四千平方公里,由此可以想像罗布泊水域的浩渺广瀚。

于坚听着,唯唯记下。

这些商贾惯走沙漠商道,即便如此,每个商队依旧配备了常年跋涉在丝绸古道上的向导,于坚这一路上跟着他们行走,也在注意观察路途、水源、歇宿的学问。

他有意把夏浔的行程透露给了这些贴木儿国的歼细,是想借刀杀人,借他们的手除掉锦衣卫的这个大对头,但是对于贴木儿东征,他当然也是视如仇寇的,拓拔明德想利用他,他也想利用拓拔明德,如果能借他们的刀干掉夏浔,再向他们通报一些假情报,诱导贴木儿军做出错误判断,让明军打个大胜仗,甚至一举决定战役的成败,这不是一举两得么?

所以,他将计就计,大胆地跟入了沙漠,他的手下也有三个人趁机混入了其他商队,与他互为配合。想再多混进些人的话就比较难了,因为这些商队担心混入马贼的内应,一般只会招募知根知底的雇工,偶尔人手不足时,会招募几个生面孔的人,却绝对不会太多。

毡包里已生起了火,暖烘烘的。

煮熟的食物也端上来了,鲜美的手扒肉、烤羊腿、奶皮子、还有一些米饭面食,非常丰盛。

安顿了部下,检查完货物,嬴战回到毡帐,妙弋正坐在桌前,摆着满桌菜肴酒食,等着他回来一起用餐。嬴战嘿嘿一笑,在小几边坐下,向妙弋问道:“怎么样,头一回出远门儿,还习惯么?”

“有啥不习惯的?”

妙弋扬眸,向他嫣然一笑:“官人莫要小瞧了人家,当初人家和母亲,可也曾千里迢迢,穿越河西呢……”

她现在很轻松,“逃”出了敦煌,避开了杨旭,似乎呼吸都不再有那种窒息的感觉了,长途跋涉虽然艰苦些又有甚么呢,等她从别失八里回来,杨旭应该已经从哈密回返嘉峪关了,相信这是杨旭唯一的一趟西域之旅,以后他再也不会来,她依旧可以过上平静的生活。

安宁,现在就是她最大的幸福。

只要……永远不再遇见他,就好。

现在,她都逃到罗布淖尔了,她往西来,他往北去,应该……绝不可能再有交集了,绝不!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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