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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二章 “天定佳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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莺莺微微一愣,很快便反应过来:“陈妈妈,织柳,咱们走吧!”

路经书生身畔之时,莺莺只听那书生激动的声音自耳边响起:“小姐大恩,元某没齿难忘,若是有朝一日三甲临门,定不负小姐一番情意。”

话音刚落,护主的织柳便瞪圆了双目,对向那书生:“莫要胡说,我家小姐与你哪有半点情谊,莫要败坏我家小姐的名声!”

“是,是,是!”那书生一脸喜色连连应是,莺莺回头看了眼那书生,只觉他应当是误会了什么。

只是那一眼,却叫书生心中笃定更甚,欣喜若狂:“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古人诚不欺我也。”

书生如何想法,莺莺浑然不知,回到崔府,她又是那个熟读《女则》《女戒》,知书达理的崔家小姐。

岁月转瞬即逝,一载悠悠眨眼而过,又是一年三月春,莺莺悠悠的坐在窗前,抽出被两本厚厚的《女则》《女戒》压在最底下的《诗经》。

随手一翻,清冷的嗓音随之读了出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

一句未曾读完,莺莺耳尖微动,清晰的听到织柳那惯有的步调声自远及近而来,莺莺阖上《诗经》,熟练的托起那两本《女则》《女戒》,将《诗经》塞到了最底下。

织柳匆匆跑入屋内,眉眼间满是喜意:“小姐,好消息啊!那元公子当真高中状元啦!”

“元,公子?”莺莺一双若远山般的长眉微微一动,似是在努力回想,“他是何人?”

这一句话似是泼天的一盆冷水,将织柳兜头浇下,方才的喜悦顿时被浇的不见了踪影,转而是呆呆的呢喃:“小姐,你忘了?去年三月,五里寺中的元公子,他不是说定不负小姐一番相思之意嘛!”

莺莺回想了许久,终于恍然大悟:“哦,你说那个清秀的书生?”

“对,对就是他。”织柳再次喜上眉梢,“当日元公子说三甲临门,不成想如今当真高中了状元!不行,小姐,这件事织柳要去告诉老爷去!”

似乎想也不想,莺莺脱口而出:“你站住!”

虽说小姐还是那个小姐,无论声音、长相都没有丝毫变化,可这一声,却叫织柳生生的打了个寒噤,立刻收住了脚步,有些瑟缩的回头看向莺莺:“小姐……”

却见莺莺此刻的眉眼间明显的染上了几许疑惑: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会突然出声唤住了织柳,似乎是出于一种本能,这种本能就似在五里寺看到宝相庄严的佛像,看到《诗经》中那一句“蒹葭苍苍”,向往外面世界的走卒小贩,就好似曾经在哪里接触过一样。

她自幼口口称赞,说她知书达理,美丽端庄,闲来颂读《女则》《女戒》,做做女红,这样的人生,实在找不出一丝缺憾。可她总觉的生命中似是少了什么一般,即便手中不停,可眼中却仍是深深的迷茫。放佛她出现在世间,忘记了一件最重要的事。

见莺莺神色迷茫,许久不曾开口,织柳原本忐忑不安的心境渐渐恢复了过来,大着胆子劝道:“小姐,元公子如今乃是状元之才,又品貌俱佳,这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亲事。小姐若是愿意,自可禀报老爷,老爷从中周旋,不比随便寻个人更强一些吗?”

莺莺一双乌瞳转了转,目光定定的落在眼前这个“一心为她”考虑的贴身丫鬟身上:“织柳,不过日行一善而已,何必想那么多?”

见莺莺沉默半晌,并未出口责骂,织柳的胆子更大了:“织柳知晓小姐担心,但元公子可不是一般人,老爷若是知道了,非但不会责骂小姐,反而会支持小姐。状元公清贫之时亲口说的,难道功成名就了,就要抛弃当日诺言么?莫要忘了,元公子当日说话之时听到的不止我等,还有五里寺佛祖呢?他敢不从命?”

莺莺看着一脸气愤难耐的织柳,突觉好笑:“你是要我携恩威逼?”

织柳一张俏脸顿时涨的通红,动了动唇,方要说话,却听的一声爽朗的笑声自门口传来:“莺莺,不是威逼。可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啊!哈哈哈!”

莺莺抬头,看向体型微胖,一身金丝绸缎,十指上带满戒面的中年男子,轻轻换了一声:“爹!”

正是全城首富崔老爷,莺莺唤完之后,轻舒了一口气,还是一如既往的觉得奇怪与别扭,放佛是一种本能。

崔老爷根本未曾注意到莺莺的别扭,取出一张红色拜帖,莺莺自幼过人的目力自是一眼就看到了拜帖之上署名之处的“元稹”二字。

三甲状元公荣归故里,全城百姓夹道欢迎,却见新任的状元公,眉清目秀,举手投足间温文有礼,只不过全城走了一圈,便带走了大半少女的心。

不过一个时辰,便传遍了全城,状元公荣归故里拜见完上峰之后,第一件事便是向着城东的全城首富崔府而去。

一时间,不禁众说纷纭,人道崔老爷有一美丽端庄、知书达理的掌上明珠,才子佳人的故事总是能点燃百姓的兴趣的。

外头如何传的暂且不说,且说新任的状元公元稹,递了拜帖进入崔府,除了正堂之内坐着的金光闪闪的崔老爷,引路的俏丫鬟之外,元稹一眼就看到了一旁重重的多宝帘后头那一双青色缎面镶珠鞋。虽说只看到青色绣鞋,可元稹还是在一瞬间想起了它的主人。

五里寺青石板桥雨中的惊鸿一瞥: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与世间的美人似乎完全不同,偏偏那双冷眼打动了他。

崔老爷见状元公一来便向着多宝帘望去,眼底笑意更深,手握空拳,放至唇边轻咳了一声。

元稹这才发觉了自己的失态,朝着崔老爷一揖,也不多话,开门见山:“小生当日多亏小姐慷慨相助,自此念念不忘。如今喜得状元,虽说圣上赐婚元某与相府小姐,可元某不是薄情人,自奏圣上,圣上允元某取一平妻。不知老爷意下如何?”

士农工商,士为首,商为末。纵崔老爷是全城首富可也到底逃不过士农工商的划分。崔老爷是个生意人,不过略一思索,便欣然应允。

莺莺隔着重重的多宝帘向外看去,却见外头的两人,一个是她父,一个是新任的状元公,不过三言两语,还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就定下了这桩“天定佳缘”。突然的,一种彻骨的寒冷席卷全身,莺莺悲从中来。

除了寂寞还有迷茫,不知今夕何夕,明日安在?

不过一日,状元公重情重义的举措便传遍了全城,几乎人人称道,大多羡慕那崔家小姐福运深厚。

可那福运深厚的莺莺却独自一人坐在那方寸的红妆小屋之中,看着那芭蕉之上,雨珠滚动。小姐不开心,不单单是陈妈妈,就连织柳都察觉到了。

织柳在一旁看着莺莺许久,亦踟蹰了许久,却迟迟不敢开口,正迟疑之时,忽听得小姐的声音悠悠响起:“织柳,你想嫁给元公子,是也不是?”

织柳一惊,愣愣的朝莺莺望去,却见她眉目淡然,只嘴角微弯,似乎看起来心情不错,织柳咬了咬牙,上前一步承认了下来。小姐不想,可她想,若是能嫁给元公子,她织柳自有办法能安抚住那元公子。

莺莺轻笑:这丫头奴儿身却是个主子心,确实有几分小聪明。若是如此,她何不成全他们?

不过眨眼,她脑海之中便勾勒出了一条堪称疯狂的计策,什么《女则》《女戒》,见她的鬼去吧!

直到这一刻,似乎是平生第一次,她心中有了畅快之意。

这月七日是个好日子,喇叭唢呐声中,很快状元公便接了平妻——崔家小姐回府了。

喝的晕乎乎的状元公在同僚的喝笑声中,揭下了那块红布。红布底下的女子红妆乌发,俏生生的看着他,一双眼中满是祈求之意。

这不是那位崔家小姐,状元公的酒立刻醒了大半,是那小姐身旁的俏丫鬟。他张了张嘴,想要唤人,却忽地察觉到袖口动了动,却见那平日里刁蛮的俏丫鬟怯生生的拉着自己的衣袖,看着自己,一段素色颈项晃得他眼中微闪,再也说不出话来。

洞房花烛日苦短,很快便至天明。

莺莺自闺房之中推门而出,扶着额,脸色有些苍白:脑中突然时不时极快闪过的画面让她不由睁大双眼想要看清晰,却是徒然,根本看不清楚。

而崔府的家丁在看到原本不应当在府中的小姐赫然出现在府中之时,立刻下了一大跳,慌忙将醉醺醺,似醒非醒的老爷叫了起来。

“莺莺,你怎会在此?”崔老爷原本将醒未醒在看到莺莺之时,立刻吓出了一身冷汗,“那新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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