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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9章 致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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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周春秋时期,战争是贵族的社交游戏,正式作战前,必先使勇力之士犯敌阵,称之为致师。

致师者,致其必战之志也,也就是乘车挑战,这个传统慢慢消弭,后来越传越歪,就变成了小说里的战前斗将单挑……

赵无恤看了看远处驶来的那辆轻车,朝司马耕望了一眼,笑问道:“子牛不是说郑人好诡诈战法么,怎么今日却转了性,也玩起轻车致师这种把戏了?”

司马耕仔细辨认着轻车上的旗帜,说道:“来致师的不是郑人,而是卫人……”

“卫人?”

赵无恤一瞧,旗帜鲜明,果然如此,拉车的驷马都是清一色的漂亮白马,轮子扬起尘土,绕着漂亮的弧线朝这边驶来。

致师的最基本功能,就是鼓舞军心,打击敌人士气,所以致师的人喜欢玩一些花活来挑衅对方。

比方说:御者要让奔马疾驰而使旌旗斜倒,迫近敌营到百步之内,然后回来,这是最基本的程度,做不到的话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致师。稍困难一些的,是要求车左开弓右射人,左射马,用利箭击退对方追兵。地狱级难度的,莫过于致师的马车径自冲入敌营,杀死敌人割取左耳、抓住俘虏,然后再回来你瞧我们一辆车的勇士就能在你们军营内七进七出如入无人之境,这仗都不用打你们就输了,还是快快投降吧。

眼下,那辆致师的轻车胆子不大,只满足于完成简单难度,他们到了百余步的距离便停滞不前,只是来回奔跑,朝这边大喊着挑衅的话。

叫骂之人身材修长高大,穿一套火红色的漆甲,声音浑厚而富有磁性,想来是个模样不差的中年男子。司马耕辨认了片刻,便道出了那人的真实身份。

“似是公子朝。”

赵无恤冷笑:“是他就对了。”

公子朝叫骂的话,或是谴责司城乐氏、向氏是宋国叛贼,或是责骂赵无恤僭越干涉他国之政。还觊觎卫国将要迎娶的公女南子,作荒谬的不谐之诗魅惑公女,妄图秽乱宫廷,却被公子朝一眼看破,只好滚出了宋国。如今卷土重来……

总之,宋国政变的罪过竟被推到了赵无恤头上,一口咬定是他和晋国的诡计。

被赵无恤指定为新侍卫长的漆万怒了,宋国人对公子朝这个跑到外国去当卫侯男宠,又喜欢染指贵族妻女的公子十分不齿,民间私下将他称之为”艾豭“,原意为配种的老公猪,又指面首或渔色之徒。

漆万愤愤地说道:“司寇,仆臣敢请为车右,蹬车去将宋朝擒拿!”

赵无恤却不以为然。比起即将面对的对手,公子朝这种跳梁小丑算个屁?

他淡淡地说道:“色厉内荏的青蝇而已,何必以大盾去拍,用马尾做的拂尘轻轻一扫即可……”

……

公子朝是宋平公的遗腹子,他形貌昳丽,还是个极其自恋,爱出风头的人。在帝丘每日上朝前,他都得花半个时辰整理朝服衣冠,窥视铜鉴,看自己是不是够美。

然后他还得花半个时辰询问妻妾:“我孰与城北弥子瑕美?”

弥子瑕。是卫侯的另一个男宠,常与公子朝争风吃醋,抢夺沾着卫侯口水的桃子。

公子朝非得妻妾们一再确认:“弥子瑕不若君子美也。”他才能开心地蹬车往卫宫而去。

与卫侯独处时他涂脂抹粉,穿着各国寻来的奇装异服。像妇女那样装饰打扮自己,神情态度都和女子相似。总之一切都要迎合卫侯的变态口味,得让自己看上去美丽妖艳,小腰不堪一扶,一定要胜过弥子瑕!

在别人面前他则表现得英俊挺拔,玉树临风。由此,宋朝之美名扬天下。帝丘的妇人没有谁不想得到他做丈夫,卫国的少女没有谁不想做他的情人,抛弃了自己的亲人、夫君而想和他私奔的女人,比肩接踵。

当然,公子朝都是玩弄过她们几次后就弃如敝履了。

然而,这种阅女无数的自信却在两年前折戟沉沙了,因为赵无恤的缘故,公子朝在他中意的目标南子面前出了丑,吃了瘪,受她厌恶,永远失去了勾引这位侄孙女的机会……

所以公子朝对此仇念念不忘,最初是想回去写一份能胜过《北方有佳人》的诗篇或乐章反击。结果他在桑间濮上的新台上取材,寻找灵感,咬着笔头想了几个月,搔破了头却毫无建树。

他最后只得放弃,打定主意等南子嫁到卫国后,再伺机骚扰她,逼她就范。

恩,到时候以卫侯对他的宠爱,非但不会阻止,甚至会帮一把手!

但让人憋闷的是,宋卫的联姻一拖再拖,从春天拖到秋天。公子朝不是新郎,却是最急的人:再拖下去,自己不老,南子都老了!最娇嫩的年纪说过就过,年纪超过十八的女人,还能激发他勾引的**么?

但机会说来就来,入秋后,宋国内乱!公女南子正是罪魁祸首,而让他一直咬牙切齿的赵无恤也卷了进去。

赵无恤善战,公子朝自然不敢贸然送死,他是在得知郑国的援军以游速为帅后,才火速向卫侯请求,让他也来宋国,加入到乐大心、四公子一方的。

因为游速太能打了,他名声在外,以公子朝想来,哪怕对上以骁勇闻名的赵无恤,也是必胜的,他正好过来捡桃子,报私仇。

卫侯本来不愿,但公子朝理由充分:“仆臣乃是宋国公子,生于宋长于宋,对宋地极为熟悉,去救宋乱者舍我其谁?君上且安心等待,入冬前,仆臣一定能平定宋国之乱,还能将南子带回!”

最后,卫侯在公子朝使尽浑身解数的软磨硬泡下终于松了口,指派他率军三千南下入宋。

公子朝眼光不错,卫军虽然不以善战见长,他也不是什么好将帅,但只要紧抱郑国游速的大腿,亦步亦趋之下打打顺风仗,竟然也两战两胜。这让他迅速膨胀了起来,竟觉得此番入宋,风头都要被游速抢光了,这怎么行?

于是公子朝便有了在这“最后一战”前表演一番的想法。

……

作为宋国公子,学习典史时,殷周易代是一个绕不过去的难关,身为大邑商的遗民,他们心向殷商。但作为带路党微子启的后代,他们又要认可武王伐纣的正义性。

但有一点是毋庸置疑,那就是周人的牧野之战打得极其漂亮,而太公望致师更是其中的重头戏:周车三百五十乘,陈于牧野,帝辛从,武王使尚父与伯夫致师……诗赞:维师尚父,时维鹰扬。会朝清明,肆伐大商!

公子朝有意效仿,他现在觉得,自己做的事情就跟师尚父没什么两样啊!

他哪怕在战场上,也会让自己漂漂亮亮的:宋缯鲁缟织就的内里舒适而吸汗,外穿犀牛皮制作的的火红漆甲,头上艳丽的孔雀翎高高竖起,身后深沉如黑色的玄色大氅和头顶的旌旗随风一同纷飞。

人靠衣装,公子朝感觉整个战场上,两万余人的目光都集中到了他的身上,这万众瞩目的感觉好极了!他越发兴奋,舌头吐出灿烂莲花,将平日里对赵无恤的诅咒编排成罪名,一一说出,就像是在念《牧誓》这种文采飞扬的檄文一般,两年前宋宫的耻辱一扫而空……

随着他的挑衅,对面的敌阵里的乐氏族兵响起一阵反驳声,但位于中军的赵无恤武卒却一片沉寂,只是静静地用仇视的目光盯着他看。

而身后,已经稀稀拉拉来到战场的卫人则开始哄笑不止。

当然,公子朝谨慎地让轻车停在百步之外,谨防对面一阵箭雨过来。就算有战车和单骑追逐,以公子朝想来,自己今日带了个好御者,绝对能逃回本阵去!

咦,那是什么?(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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