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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八章 崔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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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律师所是四不像,有精英律师曹云,但是没有匹配曹云精英身份的日常业务。最大业务量是法律咨询,特别的劳神劳心。目前律师所包括实习律师在内,已经无法应付越来越多的法律咨询业务。不应付又不行,因为很多案源来源于法律咨询。

云隐很大方:“如果不去红虾大厦,愿意去南城郊的话,我帮你们租一套好别墅,租金我来出。”算账,别墅租金一个月就算三万吧,怎么也比不过自己一层黄金地段的写字楼能收的租金。目前每月租金十八万。

云隐进一步说明:“南城郊风景没得说,有淡水湖,有海,有沙滩,绿化面积大。缺点也很明显,距离市区比较远。”

南城郊本是市政厅规划的白领区,以西方发达国家为例,让白领们离开市中心居住。在西方发达国家,很多人是要开一个多小时的车上班,而后开一个多小时的车再下班。不过市政厅低估了东唐白领劳动强度和加班频率,人们更愿意在市中心租借酒店小公寓,也不愿意购买南城郊的大房子。

目前南城郊房子空置率很高,不过住户也在逐年增加,新增加的住户大多是退休的白领,企业高管。南城郊也被戏称为养老区,南城郊和市区的快节奏显得格格不入。市政厅也许觉得养老区也不错,在近年是不会对南北城郊有大动作。

高山杏道:“问题……在于……我是个笨蛋。与其说不知道律师所要怎么转型,不如说我不知道自己本人的定位。我没有信心管理好一个大律师所,这也是我打退堂鼓的原因。如果只是一个以曹云为主的精英律师所,我又能干什么呢?曹云不如单独开设律师所,为什么还需要我呢?”

人说实话,会让别人尴尬。高山杏的这番实话,大家都有想过,一时间餐桌上非常尴尬。大家都想着安慰和反驳高山杏的话,但是感觉力不从心。

陆一航先开口:“以我的观点,精英律师所不只是一位律师。高小姐,你和王紫合作,等同是一名婚姻法律专家,只不过一直没有合适的案件让你一夜成名。我想这只是时间问题。精英律师所有个好处,日常开支低,可以把每位律师都列为合伙人,律师所降低抽成,维持日常运作就可以了,这样的律师所会吸引很多律师的加入。”

陆一航:“以我们现在律师所的格局,可以分成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曹律师,可以承接民事和刑事诉讼。第二部分是高小姐和王紫合作,可以有效的处理和婚姻有关的诉讼。第三部分是我、魏君和云隐实习律师,我们在实习期间,会努力的学习。最后一部分是少量的行政人员,主要负责报税的财务人员,一名就足够了,最多增加一名接待员。人数加在一起才七个人,想住在公司的可以住在公司,时间上会变得非常目田。还能有效的降低工作强度。”

陆一航停顿犹豫,看看大家,继续道:“高小姐能力稍有欠缺,但是诸如我和曹律师都非常信任高小姐,这绝对不是普通老板能做到的……如果高小姐坚持搬迁到红虾大厦,不仅只是面临管理的问题,而且还要面临社交问题。大律师所之间都存在有一定的联系,并非完全的竞争关系。此外,在市中心地段有很多大律师所,唐开律师所,银河集团的银河律师所,宇宙集团也有宇宙律师所,红虾附近,就有两家大律师所。以律师所目前的名气来说,我们远远不如别人。如果我们凭借是曹律师目前的名气,那为什么要去市中心呢?”

陆一航道:“我知道高小姐想说自己没有名气,其实现在有一个机会,这个案件的败率比较高。但以高小姐目前来说……”

陆一航牙疼一会,高山杏自己接话:“我败了也无所谓,对吧?没关系,一航,是什么案子?”

陆一航回答:“崔茜。”

曹云想起来了,他在云隐的推荐下参加了罗星的派对,令狐恬儿介绍了崔茜。崔茜人送外号毒寡妇。她本来是一个三流明星,和一个有钱的老公结婚,没多久老公就死了。半年前收到了一架私人飞机,于是和一名富豪结婚。四个月前,老公又死了,第二位老公有两个孩子,现在为了遗产正在打官司。崔茜雇佣了以南宫腾飞为首的一个律师团。

崔茜案在一个月前结束一审,一审结果,崔茜独得丈夫的全部遗产,现金不多,债券和不动产等估价在八十亿左右,丈夫的两个孩子连一毛钱都没有拿到。

陆一航道:“王紫是被南宫腾飞陷害入狱,失去了律师证。南宫腾飞被王紫的前雇主令狐兰打掉了律师身份。不说崔茜这案子一直是娱乐界的大新闻,当说王紫和南宫腾飞的恩怨就足够吸引业内人氏的眼球了,崔茜死去的丈夫是富豪,有一片的富豪人**际圈或者热烈或者默默的关注本案。”

曹云道:“稍等……崔茜这案子不好打。崔茜的老公留有遗嘱,并且是在私人律师面前留的遗嘱,还是视频遗嘱。留遗嘱的时间距离其死亡的时间不过一个月,没有新的遗嘱。富豪两个孩子也知道打不赢这官司,他们只是希望能分到一成到两成的钱而已。”

陆一航道:“没错,崔茜老公的儿子雇佣了三名律师,都算是厉害的律师。但是我看了这三名律师的背景,他们的擅长并不是在遗产,婚姻等领域。或者可以咨询下王紫,看有没有翻案的可能。”

高山杏道:“就算我们有办法,人家未必愿意雇我们?而且我听说崔茜私下派人和两个儿子接触,愿意给他们一些现金,大概一个亿左右,条件是撤回上诉。两个孩子现在虽然都提出上诉,但是态度很不明朗。”

曹云皱眉:“崔茜愿意私下和解,这似乎说明了有一定问题。”

陆一航点头,同意曹云看法,道:“比较巧的是,富豪的女儿曾经在美国留学,和我认识。虽然不是非常熟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她愿意信任我。如果王紫有一定把握打这个官司,我可以尝试的说服她。”

曹云问:“一航,你提出这建议,是因为高小姐的缘故,还是因为富豪女儿的缘故?可以不回答,对不起,我不应该问。”

陆一航回答:“我可以回答,一个比较小的原因,我不太喜欢南宫腾飞这种人。一个比较小的原因,富豪女儿我认识。更大的原因是因为高小姐。”

曹云点头,笑问:“她喜欢你?”

“不是,我们见面次数不算很多。”陆一航解释:“她有男朋友。”

有意思,假设陆一航说的都是实话,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富豪的女儿会一定程度的信任陆一航?你们只是认识,不熟,又没有喜欢的男女感情。不过曹云知道问这个问题太不明智了,他甚至后悔问刚才的问题。

云隐道:“我觉得一航提议不错,先和王紫商议一下。如果有一定把握,可以接案。而且就本案来说,即使只抽成10%,一旦拿下官司,也是很多钱。”潜台词是,高山杏光脚不怕穿鞋的,输一万次和输一次几乎没区别。

高山杏慢慢点头:“可以,一会晚餐后我就去王紫家一趟……曹云,你一起来吗?”

曹云点头:“行。”

……

作为令狐兰的助理律师工作时间长达10年的王紫,其拥有一套独居别墅是很正常的事。也是因为在物资生活满足之后,王紫才会想着自己开设律师所。根据古代统治者的思想,怎么四海升平呢?不能饿死老百姓。更重要的是,不能让老百姓吃饱。饿死人有可能导致他们举旗。人如果吃饱了,肯定会追求更多的东西。

喝茶,喝的是花茶,曹云并不太喜欢喝玫瑰花茶,味道过于浓郁,曹云甚至不太喜欢接近喷洒了浓郁香水的人。这也许和曹云的认识有关,一个人喷洒了浓重的香水,假设有20%的人对此不适,在电梯,在路上,在公交车内,无法避免的必须吸入这种香味。这和在公共场合吸烟区别并不大。吸引虽然有害健康,但是也散的快。

曹云认为,作为个体的人你可以有非常古怪的打扮,也可以有伤害自己的行为。但是有个先提条件,那就是不要打扰别人。你喜欢自己的活泼孩子,但在别人眼中却是个烦人的熊孩子。你认为可以吸引男生的香水,在不少人看来是一种恶臭。想自杀的人,有条件的情况下也最好考虑一下会不会打扰或者惊吓到别人。

不因为自己的喜好而打扰他人,是公共社交的基本礼仪。

曹云不喜欢玫瑰花茶,但是王紫并不在乎曹云喜欢还是不喜欢。这就如同请别人吃饭,自己认为辣椒好吃,点的菜全是辣椒,完全不在意对方是否喜欢吃辣椒。

这种行为对还是不对,曹云不做判断,反正他是陪伴高山杏来谈事情的,并不是来相亲或者交朋友的。

王紫对高山杏态度相当不错,对曹云就比较随意了,也没有在意曹云不喝茶,拿了平板电脑坐在高山杏身边:“崔茜这个案子我一直在关注,本案是可以打的,让我奇怪的是,原告请的几名律师似乎都没有深入的了解细节,在战略上犯了巨大的错误……曹律师……”

“啊?”曹云回神。

王紫看看曹云:“曹律师最近混的不错,不知道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看法?看你妹,老子连一点资料都没有,曹云和善道:“我也想不出什么更好的办法。”

王紫很满意,继续和高山杏道:“原告律师在知道无法打掉富豪遗嘱视频的情况下,对富豪的精神状态进行了质疑,因为根据法律规定,一个人精神状态不对的情况下立的遗嘱是无效的。但是,富豪是通过自己的私人律师录制的遗嘱,律师可以证明富豪精神状态是正常的,否则他就涉嫌渎职。最后原告律师脱离正轨,演变成对富豪律师的质疑。他们应该很清楚,只要这位律师有律师证,等同有警方结论一样,是不能质疑的。不过,我听人说起庭审情况,也可以猜到原告律师是因为黔驴技穷,无奈才疯狗一般的乱咬。”

高山杏问:“王紫,你觉得这个案子应该怎么打?”

王紫看了一眼曹云,道:“这个案子重在策略,曹律师……要参与本案吗?”

高山杏回答:“不,曹律师已经非常忙了。”

王紫点点头,看下手机时间:“今天不早了,曹律师忙了一天,是不是要早点回去休息?杏子,你这做老板的不能太苛责员工了。”

曹云微笑站起来:“老板,那我就先告辞了。”

王紫也站起来送客:“我送你。”

于是曹云就走了,虽然接触时间没多久,曹云基本摸清王紫的脾气,她也无所谓得罪曹云,她不在乎。如同曹云没想交她这个朋友一样,她也没想交曹云这个朋友。曹云只希望她的实力和她的性格一样强大。

回到了沙发,王紫认真道:“富豪的妻子是在两年前死亡。现在事实清楚,富豪的两个孩子不可能去争富豪的遗产,但是可以去争夺自己母亲的遗产。”

高山杏一时间没听懂。

王紫道:“富豪妻子死后,大家都习惯的财产归富豪,又认为富豪妻子没有多少资产。实际情况不是这样。首先第一点,富豪已经死亡,他无法证明自己和妻子有没有就财产问题进行说明,那法律会默认夫妻共同财产。”

王紫:“在富豪还活着,妻子已经死亡情况下。按照东唐所在国家的法律规定,配偶为特别继承人,孩子和父母为第一继承人。假设富豪和妻子原本有100亿,妻子拥有50亿遗产。妻子死后,富豪与两个孩子平分妻子遗产50亿。富豪拿25亿,两个孩子共得25亿。”

王紫:“这里有个最有意思的地方,在富豪妻子死亡时,富豪和妻子的共同财产总价值一百八十亿,也就是说两个孩子可以拿到45亿。因为投资失败,富豪资产在大幅缩水之后,目前总资产大约八十亿。按照我的策略,两个孩子可以将崔茜摁在地上任意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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