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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我自读我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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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谕要抓狂了,见过嚣张的,没见过这么嚣张的。

陈凯之却是板着面孔接着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是明伦堂,教谕大人作为学官,居然如此威胁我一个读书人,好啊,这敢情好极了,教谕大人留着这句话,我们这就去县里,请县令大人做主,如果教谕大人连县令大人都不放在眼里,那就去府里,去州里,有人自觉地自己天下第一,谁都不放眼里,那我们就去找那个天王老子,且看看,天王老子来了,做不做得了主,我要人其他人也看看,这青天白日里,在这教化的重地,会有人这样口出恶言,这样目中无人,这样目无王法。”

这个气势,真是吊炸天了。

那吴教谕也是一时呆住,打官司,去县里,去府里,去州里,去找天王老子……

这……谁给你的胆子啊。

这时,陈凯之却是旁若无人,气势的重要性就在这里,先声夺人,不给对方思考的空间,摆出一副有种你们就把事情闹大的姿态,半点都不可软弱和犹豫。

他朝教谕一笑道:“到了这个份上,只好请人主持公道了,这个学,我不入也罢,呵,且要看看,今儿在这里的人,谁没有好下场。”

陈凯之说着,一点儿也不客气,对吴教谕也没有了半分的尊敬,从袖子里抽出一张字条来,跨步上前,直接将这字条摔在了教谕的案头上:“走了,告辞。大人,我们会再见面的!”

教谕未来得及反应,却见那字条落在案头上,本想说你今日还想走,却见那字条露出了几行字迹,细细一看,身躯却是一震。

县令大人的笔迹……

教谕的脸色唰得一下苍白如纸,忙是抓起那字条来看,便见字条上写着:“喜闻本县生员陈凯之拜入方先生门下,教化大事,不可不慎,县学宜早请该生入学,不可疏忽怠慢。”

一行很普通的文字。

却令教谕方才还想发雷霆之怒,这股怒气,像吃了苍蝇一样,一下子生生地吞了回去。

县令大人,居然亲自过问了,他心里开始没底气了。

在这县里,只有一个人说了算,这个人就是县令,他是吴教谕的主官,若是和县令撕破了脸,这绝不是好玩的,虽然吴教谕直接受府学和州学辖制,可是在这个县,县令依然是一言九鼎的存在。

这陈凯之,居然有这样一层关系在?

他的脸色顿时难看至极,心里更是想:“县令大人都亲自问了,他日肯定会问起这件事,若是陈凯之没有入学,这就是疏忽怠慢了。再者,陈凯之走一趟的功夫,就能弄到县令大人的字条,这家伙,到底什么背景?”

再想到陈凯之方才的气势,仿佛一点儿也不惧继续把事态闹大,巴不得闹得天下皆知。

且不说别的,就算将这件事闹到了县里,发生这样的争执,都让自己够呛的,至少这官声,算是完了。

身为学官,名誉很重要啊。

水很深啊。

可是这时,陈凯之已经走到了门槛处。

不,不能让他走。

若这家伙当真赌气,他的前途没了,自己的官运,怕也没了。

不成,不能闹,得把事情压下去,闹起来,谁都没有好果子吃。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吴教谕下意识唤道:“陈凯之。”

陈凯之驻足,笑吟吟地回过头来,朝吴教谕作揖:“不知大人还有什么吩咐?”

吴教谕的脸色很是丰富,带着不甘,却似乎又有几分忌惮,终于,他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入学吧。”

……

天底下的事只要路通了,就好办了,有了县令的手令撑腰,学籍便办了下来。

陈凯之很是欣慰,学籍下来,也算是有了安生立命的资本。

陈凯之很清楚,这个时代也是学而优则仕,若是学的好,进一步,可以一路过关斩将,鲤鱼跃龙门,过上吃香喝辣,每日臭不要脸,过着没羞没臊的日子。退一步来说,县学生员的招牌,也可以给人写写算算,一辈子混个温饱。

住处是分发的,不过却不是县学里,而是在县学外,一处依河而建的木屋。

好吧,是寒酸了一些,有些荒芜,很多地方需要修葺一下,虽然简陋了些,但至少可以容身了。

这月的米粮也领了,三百文钱,加上二十斤米,噢,还有一块熏肉。

清贫是清贫了一些,可胜在稳定,学里发了一些书来,乃是五经,他特意打开其中一本《诗经》,一行行文字便出现在了面前,陈凯之心里诧异,这里的诗经,倒和上一世的四书五经中的诗经一字不差。

陈凯之抖擞精神,这样的话,融会贯通就容易许多了,至于学习,他倒不怕,他本就有过目不忘的本领,尤其是穿越之后,思维更敏捷,一目十行下去,居然一下子记住了。

惊喜啊,智商见长。

只是……虽然如此,陈凯之还是犯了难,因为只发了五经,却没有发四书,既然没有发,肯定不是四书不重要,恰恰相反,这可能是此前拉下的功课,县学里默认了自己是个‘读书人’,自然而然,不可能教他从基础功开始学起。

这四书五经,是一脉相承,说穿了,五经便是四书知识的延伸,学习五经的同时,自己还得先自学四书开始。

住宿的环境,有些嘈杂,因为是县学附近,所以一点儿也不意外的是,河水的两岸,也就是隔壁与河相望的对岸河畔,竖立着许多的歌楼酒肆。偶尔,还有伶人的浅唱和歌女的欢声笑语传来。

没毛病,这和上辈子的学校边,总有无数黑网吧和黑歌厅一样的道理,毕竟……读书人更追求精神上的需求嘛。

尤其是靠着自家边,一座三层小楼矗立,此时还是天光,所以那儿也没多少来客,歌女们却已是醒了,倚着轩窗、勾栏,居高临下,便可将陈凯之的小屋一览无余。

她们惊奇发现,这里突然多了一个奇怪的邻居,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捋起大袖,来回提水清洗,于是便如见了新大陆似的,忍不住调侃起来道:“小哥可是慕名在此住下,要听我们唱歌吗?”

“哎呀,好俊的小子,你来,让姐姐摸摸。”

“你瞧他,真真像画里走出的小公子一样。”

陈凯之深呼吸,然后置之不理,凯哥要读书呢,功课本来就落下别人一大截,打铁还需自身硬,勤奋刻苦却是必须的。

上街市买了柴米油盐和几个鸡蛋,回到家中,点火生了饭,面上却已是一鼻子灰尘了,将就着用蒸蛋伴着夹生的饭吃。

接着便端坐在了旧桌椅上,因为房子没有修补好,所以有风自屋顶灌下来,有些冷,陈凯之却懒得理会,等以后有了钱,再修补一下吧。

拿起五经来,开始疯狂啃读,他本就有超强的学习能力,加上变态的记忆力,至于对里头文字的理解,就不必待言了,一日下来,学得如痴如醉,效果也是神速,等到天色越来越暗淡,陈凯之方知天色黑了。

蜡烛很贵的,虽然陈凯之已买了几只,却不舍得用,中午余下的饭温一温,勉强果腹,只是屋里已是伸手不见五指,陈凯之走出屋去,却见一旁的歌楼却是灯红酒绿,欢声笑语,顿时来了主意,有了……

搬了个小马扎子,径直走到歌楼这儿,门前的龟奴见陈凯之体面,笑脸相迎:“公子……”

陈凯之打断他的话:“我不进去,我只在外等我哥。”

………………

给大家讲一个笑话:老虎新书成绩好惨淡,分类新书榜才第三名。

呃。这个笑话说出来的时候,心里有点凉凉的,好吧,埋头写书,不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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