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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孙默惊艳,书画双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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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灵气汇聚过来,浓度增大,书店中顿时亮堂了起来。

灵气光斑在闪烁,宛若盛夏时节河畔的萤火虫,将牛油烛火的灯光都盖了下去。

“这……这是妙笔生花吧?”

鹿芷若小手捂着嘴巴,脸上全是震惊,都不敢呼吸了,深怕惊扰了孙默作画。

“肯定呀,你看画上那些色彩。”

老仆人同样很小声,比蚊子发出的噪音还要低,他也怕惊扰了孙默。

要知道就算是名画师,这种境界也是可遇而不可求,所以万一孙默中断,这幅三藏西行图也就毁了。

到时候,别说老爷会训斥自己,就是自己,都恨不得一头撞死。

中土九州和中国古代一样,生产力低下,缺乏颜料,所以书写作画,白色的宣纸,黑色的墨汁,才是主流。

这也是国画的特色。

但是当名画师进入妙笔生花之境,开始创作后,一切便大不相同了。

灵气附着在狼毫笔端上,随着名画师纵横恣意的挥洒创作,笔下流露出的线条也带上了绚丽的色彩。

名画师心念意动,调运灵气,便可以画出想要的颜色,而不再是单纯的炭黑墨色。

黄昏时的落日,映照着晚霞,一片橙红。

绿意盎然的崇山峻岭中,弥漫着暮色的瘴气,风尘仆仆的三藏法师,牵着缰绳,翻跃一块被雷劈倒的巨木。

因为妙笔生花之境,三藏法师衣角上的泥土,白龙马脏兮兮的毛色,还有即便是蒙尘都依旧闪亮的九环锡杖,每一个细节,都浸染上了完美的色彩。

郑清方三人不再说话了,哪怕好奇的要死,想要就近观看,可是此时,都不约而同放缓脚步,悄悄的退后了。

这一刻,谁也不敢打扰孙默,打扰一副名画诞生。

是的,一旦一幅画作诞生了妙笔生花之境,染上了色彩,那就是公认的名画,哪怕是最苛刻的评委,都无法否定它。

即便此时有一位名画师在场,他可以说孙默画技不够,说这幅画作意境差些,还不够好,但是他绝对不敢说这幅不是名画。

因为妙笔生花,这就是名画的绝对标准。

这幅画如果拿出去卖,绝对可以卖出一个高价,那些喜欢国画的达官贵人们就算不懂画,也可以放心收藏,不用担心被坑,因为那艳丽的色彩,足以证明它的身价。

良久,孙默退后了,丢下狼毫,凝视这幅画作。

这时,书店内的气氛,才陡然一轻。

这时,郑清方三人,才敢大声呼吸,才敢鼓掌,发表自己的意见。

这时,才是欣赏名画的时间。

啪啪啪!啪啪啪!

郑清方兴奋的拍着手,走了过来,嘴巴不停地称赞。

“好画!”

“好画!”

“好画呀!”

郑清方目光盯着三藏西行图,一连三个赞叹,都无法直抒胸臆。

这幅画,色彩并不艳丽,因为多用了灰色系的色调,所以看上去有一股挣扎,压抑的氛围,让人心头不舒服,但是这股不舒服,再看向三藏时,全都犹如冰雪融化了。

三藏的眼神,坚定,明亮,望着远方!

三藏的步伐,轻盈,有力,迈过劫难!

三藏的神情,透着对取回真经的坚毅和执着,此去西天,不论路途多么艰难,遥远,都绝对退缩。

已经垂暮老朽?

不,郑清方观这幅画,只觉得大道向前,自己可以再战二十年?

鹿芷若双手紧紧地握着,激动的鼻尖上冒出了汗水,心中的那些懦弱和自卑,此时消散了,只剩下浓浓的执着。

“我要成为让父亲骄傲的人,我一定会让他认可我!”

鹿芷若想起了离家时,发出的誓言。

“老爷!”

老仆人情不自禁地悲鸣了一声,想起了这许多年,陪着郑清方经历的宦海沉浮,忍不住落泪:“您没有成功呀!”

“是呀,没有成功!”

郑清方摇头,都怪自己这身体,太不争气了,要是可以突破瓶颈,踏入千寿境,哪怕只多个十年的寿命也好呀。

“这是我画的?”

孙默的脸上,渐渐地浮现出了难以置信。

“是的!”

系统语气平淡,但是此时也有点震惊的。

虽然大师级的绘画术是作为技能赠与的,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运用,但是想要发挥到完美,却也是需要一段时间的磨砺的。

上手就达到这个程度,竟然进入了妙笔生花之境,足以说明孙默在绘画上,天分杰出。

“难道说孙默前世是一个画家,直到膝盖中了一箭?”

系统猜测。

“这可是妙笔生花呀!”

郑清方赞叹连连,随后看向了孙默,欲言又止:“孙小友,我有个不情之请!”

叮!

来自郑清方的好感度+30.

与郑清方的声望关系,中立(40/100)。

“郑叔见外了,请说!”

孙默可不敢拿大,而且还解释了一句:“这幅画,也就是妙手偶得,你再让我画一张同样的,我可画不出来了。”

郑清方眼睛一亮,笑了起来:“呵呵,妙手偶得?这个词用得好!”

“老师好厉害!”

鹿芷若终于有机会赞一句了。

叮!

来自鹿芷若的好感度+30.

与鹿芷若的声望关系,友善(213/1000)。

叮!

来自老仆人的好感度+30.

与老仆人的声望关系开启,目前状态,中立(30/100)。

老仆人没有说话,但是给出的好感度足以说明他对孙默的欣赏和佩服。

“孙小友,不知这幅画,可否割爱,让给我?”

郑清方说完,又赶紧补充:“不会让孙小友吃亏的,多少钱,孙小友尽管开口!”

“钱就算了,要是郑叔喜欢,尽管拿去好了!”

孙默轻笑。

说实话,这幅画真棒,而且还是自己的第一幅名画,很有纪念意义,送出去,还真是舍不得呢,但是面对着自己的死忠粉,孙默绝对割爱。

郑清方是什么人?

致仕大官,见过的青年才俊不知凡几,可是给出好感度却是30,算是满值了,这说明人家对自己相当欣赏。

还有刚才那一千两银子,二话不说就送了,只为让自己没有后顾之忧写完《西游记》。

这是什么人?这就是知己呀!

孙默本来就不是小气的人,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不会要钱的。

“那怎么行?这可是名画,价值万金!”

郑清方摇头,以他的地位,家里也有不少书画收藏品,但是达到了妙笔生花境界的只有三幅。

没办法,这种名画,一旦出现在市面上,可是会引起疯抢的,因为它真的可以感染赏画者的心境。

就像这一幅三藏西行图,一旦某个人生活艰苦,工作烦心,没了心气,看一看,就能立刻充满斗志和激情。

这就是名画的魅力!

“郑叔,你瞧得起我,就别再说这话了。”

孙默坐回了桌子前:“来,喝酒!”

郑清方迟疑了一下,便侧头吩咐老仆:“去,把我的追云匕首拿来!”

“老爷!”

老仆显然猜到了郑清方的想法,赶紧劝了一句。

“去拿!”

郑清方呵斥,然后便坐回了席间,满饮了一杯,然后又不舍得起身,再次站在了书桌前,欣赏这幅三藏西行图。

这幅画上,三藏法师那股执着,那股誓要取得真经的大气魄,大毅力,着实感染人。

很快,老仆人取来了一个木盒。

“孙小友,一点小礼物,送你了。”

郑清方接过盒子,打开,拿出了里面的匕首:“这是早年间,唐王赏赐给我的。”

唐王就是唐国的皇帝。

这把匕首,华丽异常,比起杀人利器,它更像是一件艺术品,刀柄镶嵌数颗名贵的宝石,刀身雕刻着精美的图案,一串璎珞垂下。

听着郑清方的介绍,孙默凝视匕首,神之洞察术激活。

“追云,匕首,长约半尺二,柳叶状,灵器上品,此匕首,拥有召唤效果,念动咒文,可以召唤一匹灵魂兽。”

郑清方摸着匕首,感慨万千。

“这把匕首,曾经救过我的命!”郑清方露出了缅怀的神色:“当年我在边境,被吴国的大军包围,是用这把匕首召唤的神驹才逃出来的。”

“用这把匕首割破手指,默念咒文,便可以召唤出一匹名为追云的神驹,日行千里而不累。”

老仆人解释了一句,看着老爷要送出这把陪伴了他三十多载的匕首,很是不舍。

所谓灵魂兽,就是开启了灵智,身体中蕴含天地灵气的野兽死后,神识还在对这个世界恋恋不舍,再加上机缘巧合,便转化为了灵魂兽。

灵魂兽的诞生率太低了,因此每一只都价值连城,孙默那张名画,可没办法和人家比拟。

神驹追云,是一匹汗血宝马,为上一代唐王的坐骑,深受其喜爱,追云死后,因为和唐王的深厚羁绊,转化为灵魂兽,依旧陪伴在他身边。

这匹追云,因为是灵魂兽的关系,不累不倦,不饿不渴,身轻如燕,奔跑起来,能追上天上的转瞬即逝的流云,因此得名追云。

“这把匕首之所以是灵器上品,没有达到圣器的等级,是因为它的攻击太差了,但是要说逃命一项,这绝对是极品。”

郑清方将匕首递给了孙默:“只要骑上它,天上的白云,地上的轻风,都追不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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