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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1章 我们就是华农兄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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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改朝换代的当口,要说最清醒的人,其实是李景隆,真的,至少他比多数人知道的都多!

首先,他知道柳淳还活着,而且就在周围,那些在市面上到处流传的文章,很可能就出自柳淳之手。

其次,李景隆知道,朱元璋在驾崩之前,曾经给徐辉祖一道手谕……具体内容不清楚,但李景隆猜测,徐辉祖应该是用来换取新君的赏识了。

要不然在封赏上面,他魏国公凭什么在自己之上?

但是话又说回来,天子到底是不相信徐辉祖,这不,还是将对付朱棣的任务交给了自己,至于徐辉祖,那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啊!

放在别人身上,这可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朱棣兵力薄弱,粮饷稀少,据守西北,根本没有任何出路,即便他能回到北平,朝廷的胜算依旧是巨大的,这是力量的差距,无法弥补的!

只要朝廷大军出动,燕王就会束手就擒。

朱允炆的师父们,普遍都是这个看法,即便最保守的方孝孺也没想过回失败。

而李景隆真的很想告诉他们,会的!一切都会的!

你们根本不知道,明面上的这头猛虎不算什么,暗中还藏着一条毒蛇呢!他装死脱身,就藏在暗处。

有这小子在,想打胜仗,那是不可能的。

打胜是不可能打胜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胜了,只有逃跑才能维持得了性命……可问题是谁能替他背黑锅啊?

自己可以跑,但是却还没活够,绝对不能被当成败军之将给宰了!

假如朱允炆知道李景隆的想法,估计会直接掐死他。

“妹妹,你再给哥出个主意……那啥,你要是没主意,就请那,那小子帮忙!”

李无瑕哼了一声,“哥,你可是堂堂的曹国公,岐阳王的儿子,年少有为,人所共知……”

李景隆连连摆手,“别吹捧了,你哥知道自己的本事。我连燕王都斗不过,更遑论柳……那小子了!你快点说,他有什么办法没有?”李景隆凶巴巴道:“假如他没有好办法,我就,我就把他假死的事情捅出去!来个同归于尽!”

李无瑕忍不住摇头,自己这个哥哥,真是脑子坏掉了。

“现在柳郎藏身之地,无人知晓,你捅出去,那是自己找死,跟柳郎没关系的!”

“怎么没关系!我就是要让人知道,他对大舅哥的生死不闻不问,他是个坏了良心的畜生!我说到做到!”

李无瑕越发听不下去了,这哪是大哥啊,简直成了泼皮破落户。我宁可死了,在死前我也要喷一口血,让你难堪!

“哥啊,你不能不去,又没本事打赢,那就找个垫背的,多容易啊!”

“谁是垫背的?”

“这还用教么?你去见朱允炆,让他给你派个监军不就完了!”

“监军?”

李景隆念叨了两遍,突然眼前一亮,连连作揖,“妹妹啊,你可真是女中诸葛,哥我服了!”

李景隆如获至宝,立刻入宫求见……

三天之后,李景隆终于领兵出发,十五万人,浩浩荡荡,向西安进发。

陪着李景隆一起出兵的监军正是练子宁!

前面提到过,因为麒麟一案,练子宁被下狱,落到了唐韵的手里……那段日子,简直比地狱还要残酷多少倍。

练子宁都不敢相信,他能活下去。

其实朱元璋是没顾得过来,再有老朱也想一网打尽,把东宫的师父都干掉……留着练子宁,就是留着一个舌头,让他咬人的。

遗憾的是老朱突然驾崩,没来得及发动,练子宁起死回生,他在府里养了好一阵子,才缓过来一口气。

害他倒霉的齐泰已经死了,练子宁只想送给他俩字:活该!

齐泰死了,练子宁觉得自己受了那么多委屈,才应该是帝师之首,奈何前面早就站满了人,黄子澄也就罢了,居然白衣出身的方孝孺,竟然也爬到了他的头上,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这一次练子宁本想回朝为官的,可听说要讨伐朱棣,他就来了兴趣。

假如能活捉燕王,那就是天大的功劳。他一跃就可以爬到所有人的前面,成为天子最信重的臣子。

这不,练子宁果断抢下了监军的宝座。

只是练子宁不知道,这的确是个宝座,奈何上面镶的是钻石,以他的屁股,是享受不来的。

可练子宁却半点觉悟都没有,他还跟李景隆讲呢!

“曹国公,别看朱棣有些名气,可他现在已经背反朝廷,成了大明的罪人!天下臣民百姓,人人恨不得吃他的肉,喝他的血,军心士气,全都在我们一边,奉旨讨贼,堂堂正正,必定能一鼓而定!”

这位还跟李景隆鼓气呢!

只有李景隆心里暗暗冷笑,老子根本就没打算赢……姓练的,让你跳吧!这一路上,我都听你的,最好打仗的时候,你也指手画脚才好!

我有身家性命在应天,不能造反,也不能投降,我只能打败仗!可打败仗要丢脑袋,没法子,就只能用你的人头,来保我的性命了。

所以,你练子宁在我的眼里,就是一个死人……所以呢,你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老子只当是临终遗言了!

身为统帅,心里想的是这些玩意,李景隆绝对是奇葩当中的奇葩,缩写成奇葩二次方。

只不过李景隆还不知道,就在他的军中,还有一个人,也在盯着他。

这个人有点惨,连士兵都不是,只是负责运粮的民夫。

柳淳真有些郁闷……他装死是成功的,可装死之后的日子,就没有那么惬意了,尤其是两军交锋,总要出力气吧!

现在的历史走向,虽然大方向还在,但具体的事情已经面目全非。

谁知道李景隆会不会偶尔灵光一现,万一朱老四栽在了这个傻瓜的手里,那可就完了。所以柳淳冒充民夫,随军北上。

柳淳练武多年,虽说功夫一般,但身体素质绝对一流,没法子,谁让他不满足一个老婆呢!这男人啊,就要吃得了辛苦,能负重前行,这才是好汉子!

柳淳鼓励着自己,他跟大家伙一起,翻山越岭,有时候还要把粮食卸下来,背到坡上,然后再装车下去,一百多斤的粮食,扛着上坡,还要一趟一趟的,该有多累?

柳淳身上的汗水湿透衣服,都发出了馊臭的味道,好在他不是那么娇贵的人,要不然,还真撑不住。

终于到了吃饭的时候,民夫能有什么讲究的,能有口吃的就不错了。

有人埋锅造饭,还有人去河边打水。

柳淳转了一圈,手里提着两个竹鼠回来了,环境还不错,竟然有竹鼠吃!

同行的民夫都露出了羡慕的眼神,有个老头就忍不住套近乎道:“小兄弟,好身手啊!真是好样的!这个竹鼠够肥的,怕是有三四斤,一个人都吃不了!”

他不停称赞,用意再明白不过,你还不分我一点?

柳淳懒得搭理他,只是用手里的匕首切开肚子,将皮毛扒掉,然后又取出内脏,清洗之后,就用削好的竹片,做了个架子,把竹鼠绑在上面,然后弄了点炭火,慢条斯理地烤着,很有点华农的味道,就差一个兄弟了……

小老头盯着柳淳半点,这小子榆木疙瘩儿一个,属于铁公鸡的,根本不愿意让。

再看看柳淳的个头身板,他又不免胆怯……这小子看起来不甚粗壮,可浑身上下,线条匀称,充满了力量。偶尔露出来的手臂,更是粗壮无比,爬满了青筋,想胜过他,把握不大,即便自己还有两个侄子但帮手,也不容易啊!

小老头放弃了对竹鼠的垂涎,只能嚼着充满了砂石的糙米饭,其他人也好不到哪里去……吃过了饭,大家随便找个地方就睡了。

柳淳眯缝着眼睛,正在闭目养神,突然,身边响起窸窸窣窣的声音,他睁眼看去,发现一个十六七岁的小家伙,蹲在自己的面前,他手里拿着两块柳淳扔掉的竹鼠皮。

“那个……大哥……这个能不能给我?”

柳淳笑了,“怎么,你饿了?”

“不不不!”小家伙连忙摇头,他向四周瞧了瞧,见大家都睡了,才压低声音道:”你听说过鸡鸣山学院吗?我听那里的人讲,北边可冷了,冬天下大雪,能冻掉脚趾头!”小家伙很认真道:“我,我没有御寒的衣物,要是冻掉了脚趾,就回不了家了!会成为外丧鬼的!”

小家伙怕怕道:“以后你打猎吃肉,把皮给我,我手艺很好的,这一路上,我们做两件皮衣,皮靴,就不怕冷了!”

小家伙为了让柳淳相信,还掏出了身上带着的针线,“大哥,你那么高大,我给你做衣服,是你赚了!真的!”

柳淳突然笑了,“你可真是个小机灵鬼儿!”

柳淳伸手,把另一只竹鼠拿了过来,递给小家伙,“吃吧!回头我教你怎么处理毛皮!”

半大小子,哪有不喜欢吃肉的,更何况竹鼠肉那么香,他连着咬了两大口,嘴里塞满了肉,鼓起的腮帮,还真有点像个机灵了的小竹鼠。

“大哥,你还会处置皮毛?”

柳淳点头,“不算什么难事,我会的东西还真不少。“

小家伙来了兴趣了,“那,那大哥你会教书呢?我是说教,教鸡鸣山学堂讲的东西?你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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