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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节 快意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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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会有小弟?这事难不住从小就接受响马教育的单鹰,洛阳的地头蛇龙三欺辱了自己命中注定的小弟,这还了得,这个仇得报,江湖上讲究恩怨分明,快意恩仇,至于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话,他从来句没信过,一个时辰他都觉得太长。

找了一个盆子装了满满一盆子饭食,红烧肉堆得高高,塞给了齐成,自己则骑上快马,一路烟尘滚滚的杀向洛阳城,云烨毫不怀疑,地头蛇龙三的末日到来了,在遇到九天上的飞鹰,他的人生注定就是一场悲剧,龙三的死活他不关心,他比较关心齐成。

齐成明显的很饿了,却硬是忍耐着用勺子给马刺喂饭,马刺已经服下了单鹰给的丹药,精神好了许多,胸口的淤血也被单鹰用三棱针放了出来,如今半倚在一把躺椅上吃饭。

齐成很细心,用米饭裹上大块的红烧肉再用肉汁浸透了,才喂给马刺吃,马刺吃的很贪婪,梗着脖子,一口一口的往下吞,迫不及待等待下一口,就像一个等待填食的鸭子。

“别急,嘎啦,你胸口受了伤,不能吃得太急,你看,还有好多,这肉多肥啊,慢慢嚼,嚼细了再咽下去,俺娘就是这么教俺的,从今往后,咱发达了,再也不用吃糜子了,俺刚刚给咱找了个大靠山,武功高强,是俺爹老兄弟的儿子,听说和这里侯爷关系不错,现在去抓龙三去了,说一会就回来。”

齐成慢慢的给马刺讲事情的经过,马刺似乎不在乎,只要齐成做好了决定,他跟着就是,反正齐哥绝对不会害了自己。

安慰了空虚的胃囊,他听见了齐成肚子的咕咕声,还有嘴角不时流下的口水,艰难的把饭盆推向齐成说:“哥,你也吃,肉快没了。”

齐成笑嘻嘻的灌了一大口水说:“胡说,你的饭量我会不知道,来,把这盆饭都吃了,快些养好身子,哥带你去温柔居,翠娘的身子我们是偷看过的,那个白哟,啧啧,你伤好了我们就去,我吃的饱饱的,刚才你睡着的时候,我一个人啃了一个猪蹄膀,没给你留。”

马刺又坚持着吃了两口,嫌腻得慌,只吃米饭,不吃肉,在喝了一口水之后就再也不肯吃了,他很清楚,齐哥在撒谎,小时候抢回来一块发霉的米糕,都要分自己一半的人,如果有猪蹄膀,怎么可能不给自己留,一个人吃完。

见马刺不肯吃,齐成看看剩下的小半盆子米饭和零星的几块肉,说了句别浪费了,就端起盆子往嘴里刨,气都不喘一下。

云烨站在远处看得仔细,不用偷听,他就能猜得出来那哥俩在说什么,牛见虎一侧的脸红红的,眼中却有掩饰不住的羡慕,程处默也是,这就是江湖义气的魅力,他可以蛊惑的一个人去为另一个人去死,这种感情是美好的,却又是残酷的。

地狱里的花,悬崖上的蜜糖都是世间绝色,也是无上美味,有这种义气的人一般都把自己活的如同炮仗,短时间里可以迸发出璀璨的光芒,然而,这种光芒,只是一瞬间的事,爆发过后,也就不见了。

给牛见虎,程处默一人一巴掌,一个大家族的顶门杠子,如今羡慕起那些光棍们才能干的事情,实在是头被驴踢了,拖着一家老小,哪里会活的那么随意,必要的时候装狗熊,也比拿着刀子当街捅人有勇气的多。

“这种事情脑子里想一下就好,千万不敢把自己带进去,他们可以这么干,你们不行,上面有老的等着送终,下面有小的等着长大,想快意恩仇下辈子吧。”

“烨子,为什么我想哭,我有点羡慕,咱们会不会也有这样的一天?”程处默居然还问。

“我的想法是这样的,等我们都老得走不动了,还能全须全影的坐在桌子上打麻将,顺便骂骂儿子,训训孙子,摆一摆老太爷的谱,如果还有精力上青楼就最好了,这样过一辈子就是我的心愿。处默,在草原上找我三天三夜的事情要禁止,有脑子的人都不会那么干。”

“那还叫什么兄弟?”

“能帮着我把这辈子顺顺利利过完的就是兄弟,这个问题等我们老的不行的时候再说,那时候,你要我陪你抢劫皇宫我都陪你,现在多想想你未来的老婆李敬,清河公主你去看过几回?”

云烨一边看着钱管家拿着蒸饭的木桶给齐成添饭,加肉,一边头都不回的问程处默。

“天杀的,清河今年才十四岁,我和一个小丫头有什么好说的。”

“我记得你纳九衣的时候就是十四岁下的手,现在怎么不变禽兽了?”牛见虎阴阳怪气的损程处默。

“九衣生俺闺女的时候差点死了,要不是烨子和孙道长,时上早就没她这个人了,那种事情,我不想在清河身上再发生一回。”程处默想起这件事情就后怕,九衣抓着他的手哀求,要他帮自己一下,那种惨状他这辈子都不想再有第二回。

“告诉你,皇家的女子娶过来就要好好过,那个狗屁的公主府,最好不要去,把清河接回家,一个女人家住在冷冷清清的公主府里也可怜,你幸好娶得是清河,天性温和,如果换成其他的公主,你会死的比猪还要惨,没一个是省油的灯,一个合浦,一个兰陵,这两位,嘿嘿。听说合浦许给了房遗爱,兰陵许给了他自己的小舅舅,哈哈,真是天作之合。”

“烨子,你为何会笑的如此渗人?有什么说道吗?”牛见虎小心的问云烨,因为按照他的经验,每当云烨发出这种夜猫子一样的笑声时,总会有人倒大霉。

“哥俩给我记住了,房家,窦家,这两家子的事情不要掺合,更不要和这两个公主打交道,哪怕起了争执,也要退避三舍,这是两个能让全家死光光的主,谁沾谁倒霉。”

哥俩瞅着自信满满的云烨不明白他的自信从哪来的,不过从以前的种种事情来看,还是相信他的话比较好,要不然吃亏的时候再找他帮忙,就难张口了。

天光暗了下来,黑色的乌云从山的那一边涌了出来,转瞬间就把天空遮了个严严实实,钱管家忙乎着指挥仆役们赶紧把帐篷再加固一下,把低处的帐篷搬到高地,给帐篷周围挖排水沟,云家的仆役干得井井有条,程牛两家的仆役则手忙脚乱。

钱管家冲着六神无主的齐成踹了一脚,把一顶小帐篷甩给他,要不然一会暴雨下来,马刺的病情铁定加重,可是齐成不会搭帐篷,抓着钱管家不松手,老钱还有很多事要干,哪有空帮他,甩开齐成就匆匆的朝几个程家的仆役大吼:“不把你家主子的箱笼搬到高处的帐篷里去,等着被雨淋呢?”

程处默站在高处看得明白对云烨说:“为何你家的仆役都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我家的就磁笨,不拨不动弹?”

云烨没理会程处默的傻话,走下山坡来到齐成面前,把帐篷抖开,开始安装骨架,云家的帐篷骨架都是厚铁皮卷成的空心铁管,上面有楔口,只需要把相对的楔口对正插好就行,麻布做的帐篷刷了厚厚一层桐油,防水性能极好,帐篷恰好把板车罩在里面,齐成什么话都没说,对着云烨拱拱手,就钻进帐篷照顾虚弱的马刺,能在老江的链子锤底下挣一条命,马刺的运气算是逆天了。

一阵狂风刮过,平地起烟尘,惊雷滚滚,天昏地暗,临时搭建的马棚被狂风一下子就掀去了顶盖,仆役们又冲了出去,喊着号子和狂风作战,油布兜着风,难以固定,程处默看的不耐烦,冲了出去一只手就把快要被风吹走的油布按在地上,立马有云家的仆役拿着木楔,三两锤就固定好了,程处默双臂较劲,肌肉坟起,迎风面的油布也被他固定在位,没了风,嘶鸣中的战马立刻就安静下来,程处默哈哈大笑着向云烨显摆他健壮的身躯,迎接他的是云烨和牛见虎伸出的中指。

旺财那去了?刚才就没看见它的影子,云烨急了,慌忙到处找,却发现丫鬟居住的帐篷里探出一个马头,不是旺财是谁,嘴里不停地嚼着食物,见云烨看它,还张着嘴叫了一声,算是打了招呼。

当闪电把战场移到头顶上时,伴随着叉子状的电闪,倾盆大雨如期而至,白亮亮的雨点打在帐篷上如同敲鼓,忙碌的时刻过去了,营地又恢复一片祥和,放在外面的哨探也撤回来了大部分,只留下少数人在坡顶警戒。

天已经黑了,单鹰想必是今晚回不来了,对他云烨不担心,一个从十岁就开始杀人的家伙,要是在一个地头蛇的身上栽了,那才是活该。

迅猛的雨头过去,就剩下无穷无尽的雨丝漫天飘洒,平原上的雨就是这样,来势凶猛,却无法持久,闷雷从头顶滚过,似乎去了天边,而天边的最后一丝天光也渐渐消失,大地陷入了一片黑暗,只有营地里的几盏防风灯在撒发着橘黄色的光芒。

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传来,手持陌刀的单鹰如同魔神一般从黑暗里窜了出来,衣衫紧紧的贴在身上,刚才的瓢泼大雨也没有洗干净他满身的血腥,衣角滴落的水珠在灯火的映照下,显露出诡异的红色,一颗人头系在马脖子底下,呲牙咧嘴的难看,掌中刀轻轻一拨,人头就掉在齐成的脚下。

齐成捡起人头,对单鹰点点头,然后大礼参拜,骑在马上的单鹰骄傲的如同一只落在山巅的鹰王,顾盼自雄。

“怎么杀的?”云烨很惊讶他的效率。

“西门进,东门出。”

“杀了多少。”

“六十有三。”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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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六十年代农家女元尊和亡夫在仙界重逢后混沌祖龙诀史上最强炼气期从封神开始的诸天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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