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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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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蹊挑了挑眉,朝沈国斌看了一眼。

他早就知道沈国斌对自己不服气了,沈国斌认为自己军校出来的,没他仗打得多,之所以能够升团长,全靠读的书多,不过是个‘绣花枕头’。

“行,那就比比。”李成蹊说道。

王元亮在旁边看着,想了想没说什么。

这个沈国斌以为李成蹊是个‘绣花枕头’不如他,对李成蹊不服气,团里不少人都知道。李成蹊一直懒得管这事,没想到沈国斌今天还当着这么多兵的面,主动向李成蹊下战书。

但是王元亮心里知道,沈国斌惨了。

平时李成蹊打靶时不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团里只有小部分人知道李成蹊的实力。沈国斌根本就不知道李成蹊当初在军校时,有个连续十发都打中十环的成绩,直到现在都还是军校的传奇。

士兵们见有热闹可以看,也跟着来凑热闹。

甚至还有人私底下打赌谁赢,大部分人都猜李成蹊,也有小部分人认为沈国斌参军早,打的仗多,枪法肯定要比团长好。

到了练靶场,每人分了枪,子弹上膛。

“砰砰砰——”

三声枪响,立马就有人去看。

回来报数:“沈副营长,八环,八点五环,十环。”

“嚯,打中了十环,沈副营长的枪法不错啊,三枪没有一枪出八环,难怪他们营有人说他的枪法很准。”

“那是,我们沈副营长没参军以前,就常去山上打猎,枪法是从小练出来的。”

“别吵,看看咱团长打了多少环。”

报数的那个兵的脸色十分的激动,报环数的时候声音都在颤抖:“十环,十环,十环!”

在场的士兵们听到这话,下意识的屏住呼吸,面面相觑。

接着便是热烈的欢呼声。

“团长这也太牛了,三发都是十环,我想都不敢想啊!”

也有人记着之前沈国斌的兵说的话,此时故意嘲讽道:“什么叫好枪法,这才叫好枪法!”

王元亮对于这个结果,倒是十分淡定,说道:“这不过是团长的正常发挥而已。你们还不知道吧,当初在军校的时候,团长可是有‘神枪手’称号的。也就是团长比较低调,从不说这些事情,你们就以为团□□法不行了?要是读几年书就能当团长,这么好的事情,那那些大学生不都来当团长了。你们看看我,跟团长同样是同一所军校毕业的,我不也才是营长吗。有些时候,人还真的不能太自大,承认别人比自己优秀,真不是什么难事。”

后面这话就是说给沈国斌听的了。

李成蹊淡淡扫了沈国斌一眼:“脚踏实地比什么都重要。”

有些人自命不凡,觉得别人都不如他的脾气,真的得改一改了。

训练结束,今天可以提早回去休息,原本来看热闹的士兵也都散了回去了。沈国斌的脸色铁青,看着手里的枪不敢置信,李成蹊的枪法那么好?

老战友老金走过来,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知道你心里不服气,但咱团长的枪法是真的后。他又有学问,就算比咱们当兵时间短,比咱们年纪小,当了团长也是正常的,你不要总想着这些事情。你好好干,还有机会往上升,你才三十岁,说不定过两年就升了。我就不一样了,我估计就到这了。行了,不想这些了,等会儿上我家去喝两杯!”

老金今年三十八岁了,营级干部四十岁退役,老师再过两年升不上去就要退役回去了。

要是换做从前,说不定老金这么说说,沈国斌也就听了,但是昨晚上沈国斌做了一夜的梦,梦里都是林桃。

他一想到当初是因为自己的一念之差,才导致自己没娶上林桃,而让李成蹊捡了便宜,胸腔的嫉妒就忍不住溢出来。

他嫉妒李成蹊比自己年纪小,却当上了团长,而自己还是个副营长,他嫉妒李成蹊的命太好,有个有本事的爸爸,还能娶上林桃那样好的堂客。

而自己生在穷人家里,

这时候士兵已经走了许多了,这儿就只剩下他们几个人。

李成蹊和王元亮准备走了,王元亮拍拍李成蹊的肩膀,伸手搭在他的肩膀上,被李成蹊毫不留情的把他的手甩下去。

王元亮也并不在意,笑着朝李成蹊竖起大拇指:“行啊你,枪法不减当年,真不愧是咱们学校出来神枪手。”

突然沈国斌叫住李成蹊:“团长,没想到你的枪法那么好,就是不知道别的方面怎么样。”

老金没想到沈国斌竟然还要跟李成蹊比,叹了口气没说话。

李成蹊的脚步顿住,看向沈国斌:“要不你试试?”

这剑拔弩张的,王元亮心想有好戏看了。看了沈国斌一眼,心想这人真是听不懂人话的,明里暗里跟他说过多少回了,还是觉得李成蹊比不过他,不配做团长。

啧,真以为他们军校出来的是吃干饭的啊?

之前李成蹊根本懒得理会这个人,但今天沈国斌这么给脸不要脸,那他可就有得好戏看了。

李成蹊和沈国斌比的就是平时训练的,匍匐前进,走单杠,臂力…

在这方面沈国斌自认为很厉害,可是真比起来,竟然还是比李成蹊慢了一小节!到了终点,按理来说李成蹊已经赢了,可是后到的沈国斌突然朝李成蹊扑了过去——

王元亮瞪大眼睛,叫了一声:“团长!”

李成蹊身后好像长了眼睛一般,下盘扎稳,伸手扯住沈国斌的双臂,对着他来了个过肩摔。不过沈国斌也并不是完全吃素的,一米八的大个子,人也长得壮实,没那么容易就被撂倒。

两人又纠缠了好几分钟,最后伴随着咔吧一声,沈国斌被李成蹊撂倒在地上。

他黝黑的脸涨得通红,左手的姿势僵硬,稍微动一动就钻心的疼。刚刚那一声咔吧声,不难猜出他的手骨折了。

李成蹊站着,看着倒在地上的沈国斌,没有说话。

王元亮和老金走过来,老金扶起沈国斌,怕沈国斌再说出什么不好的话,赶紧打着哈哈说道:“国斌,你平时就在我面前说,想要领教一下军校人才有多厉害,现在领教了吧,团长不愧是团长,真是当之无愧!”

“那团长,我跟国斌先走了啊。”老金扶着沈国斌说道。

往前走了没几步,沈国斌才倒吸了一口气,说道:“我的手骨折了。”

钻心的疼痛,但是当着李成蹊的面,他强撑着没有表现出来,到了现在,脸立马就疼绿了,表情狰狞。

老金心头一惊,没想到刚刚那一下,沈国斌的手竟然被弄骨折了。看来是沈国斌平时太不注意,团长虽然表面没说什么,但心里也不高兴了,所以趁着这次给了沈国斌教训。

“哎,走,我带你去卫生所。”老金叹了口气,“你说你这个人也真是的,干嘛总是跟团长作对,你在他手底下,跟他作对不是自讨没趣吗?以前你总是看不起他是军校毕业的,觉得他的身手根本不如你,现在好了,领教了他的厉害,心服口服了?”

沈国斌没有说话,是,他是输给了李成蹊,可是他也没有想象当中的服气。他只有恼羞成怒,为什么,为什么他会输给李成蹊!

事业上输给他,连选的堂客也不如李成蹊的堂客!

他心里憋屈啊!

老金不知道沈国斌心中的想法,只以为他就是因为不服气李成蹊比他年轻当团长,也没说什么,带着沈国斌去卫生所了,还提醒他到时候到了卫生所注意怎么说话。

毕竟团长跟手底下的副营长打起来,还把人的手给打骨折了,并不算什么光彩的事情。

沈国斌闷哼了一声,说知道。

要他说这是被李成蹊打的,他也嫌丢人。

另一边,王元亮见老金和沈国斌走远了,拍了拍李成蹊的肩膀,笑着说道:“行啊你,威风不减当年啊,不过你刚刚下手也有点狠了啊,沈国斌那胳膊是骨折了吧?你不怕上面来找你做思想教育啊?”

也是,就算沈国斌平时自以为是,说那些话很讨人厌,但李成蹊给他点颜色瞧瞧,把他打趴下,意思意思也就行了。

把人的胳膊打骨折,好像真有点说不过去了。

李成蹊却不以为意,朝王元亮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看了一眼,问道:“怎么,你也想试试?”

“别了别了,我可不想,我又不是没试过!”王元亮悻悻地摸了摸鼻子,他可忘不了当初两人都在军校训练时,他抽到李成蹊当对手时,被虐的有多惨。

这种悲惨经历,经历一次就够了,他可不想再经历第二次。

沈国斌去卫生所正骨,绑了绷带,走出卫生所,跟老金说道:“走,上你家喝酒去。”

老金看他一眼:“你都这样了还喝酒?”

沈国斌苦笑一声:“喝,怎么不喝,不喝心里憋屈。”

李成蹊刚回到家里,便闻到了一股子香味:“今天方姨烧了什么菜?这么香。”

方姨还在厨房里烧菜,林蔓蔓帮忙打下手,可算是解放了林桃。

林桃闲着没事,便把碗筷拿出来,见李成蹊回来,笑着说道:“方姨这回烧的是川菜,叫毛血旺,你肯定喜欢的。”

正说着,方姨便端了个有脸盆那么大的碗出来,放在桌上。

正是毛血旺。

毛血旺顾名思义,里面有毛肚,猪血,方姨还在里面放了豆芽和海带丝,烧了满满一大碗,汤底看起来红红的,是用干辣椒炒出来的,里面放了花椒,毕竟川菜讲究的就是一个‘麻’字。

除了毛血旺之外,方姨今天还烧了个辣子鸡丁,鸡是早上李成蹊出门前就杀了的。方姨上午就烧水拔鸡毛,把鸡收拾的干干净净,到了晚上就烧了吃。

除了这两个硬菜,还有两个蔬菜,酸辣土豆丝和炒豆角。

方姨入了座,看着这一桌子的菜感叹:“今天就跟过年了一样。”

林桃说道:“昨天也不确定你们来不来,所以没做好准备,今天理应把饭菜置办的丰盛一点的。”

“方姨,蔓蔓,你们都多吃点。”林桃招呼着,又给李成蹊夹了一筷子菜,“方姨炒的辣子鸡丁可好吃了,你快尝尝看。”

李成蹊吃了一口:“果然好吃

,方姨的手艺真不错。”

又吃了一口毛血旺里的毛肚:“没想到方姨还会做毛血旺。这毛血旺我还是几年前在川城读书的那会儿吃过,那边的喜欢吃麻,我头一回吃的时候,真受不住。后来几年没吃,反而想了。”

方姨笑着说道:“我是跟我舅舅那儿学了点皮毛,他是个厨子,恰好也会做几道川菜。我本来想做道上海菜的,可是不太会,我听阿桃说你以前在川成读过书,心想干脆就做道川菜。你喜欢就好,多吃点。”

林桃听罢,朝李成蹊看了一眼,说道:“看方姨多疼你。”

“瞧瞧,这孩子又醋上了。”方姨玩笑着。

林桃也跟着笑了,她哪儿能真的吃醋呀。

李成蹊侧目看向坐在自己身旁的林桃,见她笑的眉眼儿弯弯。他觉得林桃笑起来的时候很好看,嘴角跟着扬了扬。

这是他的堂客,他的阿桃。

李成蹊知道沈国斌心里在想着些什么,像沈国斌这种自以为是的人,必然会认为当初要是他没有换亲,阿桃肯定会嫁给他,是他的堂客。他根本就没有考虑过,当初阿桃肯定就没打算嫁给他。

沈国斌从前也对他不服气,但是也不会像最近这样嚣张。

今天打算沈国斌的手,算是给他一个教训。

这些事情,李成蹊自然是不会跟林桃说的,她只要高高兴兴的就好。

饭吃好之后,李成蹊照常要去洗碗,但是这回方姨硬是不让他洗了。说林桃现在还没生,她每天也没什么事做,也就是做几顿饭,要是李成蹊连洗碗这活也要抢走做了,那她就更没事情做了。

而且李成蹊在团里也累了一天了,还是得休息休息的。

方姨都这么说了,李成蹊也不再说什么。

洗完澡,李成蹊换衣服时,林桃注意到他胳膊上青了一块,叫住他:“成蹊,你别动,我看看你这儿怎么青了一块啊。”

李成蹊顺着林桃的视线,看向自己的手肘处,发现果然青了一块,应该是之前跟沈国斌比的时候弄得。但是对比沈国斌,他这个已经是小意思。

李成蹊无所谓地说道:“没事,今天训练的时候不小心弄的。”

他虽是这么说,但是林桃却看得心疼,赶紧去把红花油拿过来:“我给你揉揉。”

李成蹊便坐在那儿,任由林桃给他揉。就在这时,林桃肚子里的孩子突然又开始动了。

从前两个月开始,这孩子大多都是白天动,晚上没怎么动弹过。问了问陈水芬,说是可能是晚上的时候孩子在肚子里面睡着了,所以不动,白天的时候醒着才动。

这倒是没事,但李成蹊晚上才回来,已经好久没看到胎动了。

此时这孩子又动起来了,李成蹊腾出一只手,碰了碰林桃肚子上的小鼓包。小鼓包感受到碰触之后,立马缩了回去,没过一会儿又鼓了出来,李成蹊又碰了碰。

又缩回,又出来,又碰,又缩回。

林桃:“……”

林桃见这俩人竟然隔着肚皮都能玩起来,真是又好气又好笑:“行了别玩了,都快三十岁的老男人了,还跟个没出生的孩子玩的这么起劲呢。”

原本只是打趣,谁知道林桃这句‘快三十岁的老男人’刺激到了李成蹊,晚上的时候抱着她,亲她的耳垂,把她撩拨的眼波似水。

沈国斌在老金家喝了不少酒,都到了熄灯的点了才回去。

家里点着煤油灯,林慧还在等着沈国斌。她额头上的纱布已经被拆掉了,但要是将额头上的刘海撩开,还是能看到一块疤痕。

自从上回林慧挨了打之后,沈国斌对她的态度越发的不好。林慧知道,因为她当时错误的决定,害的沈国斌失去了去炮校的机会,她在心里狠狠地骂黄老太这个老虔婆,要不是黄老太,根本就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

她知道沈国斌甚至想过要跟她离婚,要不是沈家豪和沈家怡两个孩子哭着不让,恐怕两人真就扯了离婚证。

林慧咬牙告诫自己,这婚一定不能离!

都到了这个份上了,她要是跟沈国斌离了婚,那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什么都没了?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没啦,明后两天都会更新一万多字

那啥,我又要换个文名,《六零惬意小日子》,大家不要找不到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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