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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谁人接班,活人死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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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罗的黎明,是一天中最为黑暗的时刻。

在这里,残破的路灯投下了昏黄的阴影,光线闪烁之间,似乎并不能带来丝毫的光明与希望。

浓重的夜色仿佛是一片压抑的深海,给人带来了无边的绝望与死寂。

路灯下,老旧的二手桑塔纳里,听完克拉克话语的纳威和劳拉尽皆沉默以对。

这其中,纳威是不看麻瓜世界的新闻,所以不知道他说的这番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至于劳拉,作为一名高级知识分子,英国的女伯爵,虽然一门心思都放在古董、文献和遗迹上,但通过身边的朋友以及报纸新闻,也知道前几年发生在距离埃及不远处的那场局部战争。

据她所知,那一战,以美国为首的多国部队,仅仅只是付出了较小的代价,就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而按照她好友的说法,这一战,彻底改变了传统的作战模式,也对二战以来形成的传统战争观念,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

那是现代化的战争,是科技的力量,人类展现了他们在屠杀上的非凡潜力。

空投、轰炸、制空权、信息化、机动突进、远程火力精准打击,这一切的一切都意味着,世界霸权的交替已经尘埃落定,日不落帝国彻底成了昨日黄花。

劳拉沉默了许久,方才开口问道,“所以,巫师和普通人的世界联系得很深吗?英国这么悠久的历史,竟然还比不过建国不过两百多年的美国?”

纳威听到劳拉这话,即便是性格再好,也心生不满了。

“胡说,我们英国有邓布利多在,美国巫师怎么可能比得过我们!”

“邓布利多是谁?”劳拉问。

“阿不思·邓布利多,一级梅林勋章获得者、国际魔法师联合会主席、威森加摩首席魔法师,被公认为是当代最伟大的巫师,也是我们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校长。

有他在,英国巫师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巫师。”

纳威看着劳拉,言语中充满了自豪。

然而聪明的劳拉却是问出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那么这位邓布利多先生的年龄呢?他的年龄很大吗?”

纳威脸上得意的表情突然凝固住了。

“果然,”劳拉继续追问,“那如果他不幸去世了,英国魔法界还有人能够接替他,抵挡强势的美国巫师吗?”

纳威下意识得看向克拉克,而劳拉也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所以,在你的心目中,英国魔法界除了那位邓布利多先生,就没有一个人可以担负重任了,对吗?”

沉默,纳威所能做的,只有沉默。

虽然他想说,霍格沃茨的麦格教授、弗利维教授也是英国十分厉害的巫师,但他也知道,这两位教授的年纪同样不小了。

就在这时,一个果断干脆,仿佛坚硬的钢铁咬合在一起的声音突然响起。

“我能!”

两人一齐看向了说这话的克拉克,只不过劳拉的目光中充满了质疑,而纳威的眼神中,则是狂热的信任。

克拉克将两人的表情都尽收眼底。

他知道,从自己的年龄来看,这句话毫无说服力。

他也同样知道,劳拉说的并不是杞人忧天。

虽然《哈利波特》的原著故事中并没有描述巫师世界的未来局势,但那位天命主角哈利·波特,也确实无法扛起邓布利多的大旗。

作为救世主,哈利·波特其实更像是一个对伏地魔宝具,他只是在借助宿命的力量,来消灭邪恶的伏地魔,而非是像那些玄幻小说一样,凭借着绝对的实力,一路碾压过去。

所以纵观整部小说,邓布利多或许就是英国魔法界的实力天花板了。

如果视线仅仅是聚焦到英国魔法界这一个小社会,这种情况也没什么大的问题。

毕竟邪恶的大魔头都被消灭了,英国魔法界迎来了长久的和平。

然而若是将视野放宽放广,那么就可以发现,伴随着邓布利多这位顶梁柱的陨落,英国巫师界在超凡世界的地位,可谓是一落千丈。

巫师界最强大的巫师去世了,国际魔法师联合会的主席席位没有了,威森加摩首席魔法师也换成了旁人。

连续数十年的正邪斗争,既没有促进魔法的进步,也没有锻炼出一批强大的巫师。

整个英国巫师界元气大伤,无数年轻而又优秀的男女巫师,就这样死在了自己人的手里。

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巫师的崛起,似乎也成了一种必然。

克拉克的心情忽然就沉重了几分,也许,伴随着他的强大,终有一天,拦在他成神之路上的敌人,也将由某个具体的人,变成某个国家吧。

“美国巫师的崛起确实是大势,不过我也同样有信心,邓布利多能压制整个巫师世界,我克拉克未来也一样可以!”

克拉克的话既是在说给劳拉和纳威听,也是在说给自己听。

成神之路本就不是一帆风顺的,没有坚定的信念,以及舍我其谁的气魄,又怎么可能成功呢?

然而他这话在劳拉听来,却像是小孩子发出的狂言。

“就你?你一听说美国人得到了那份前副馆长留下来的情报,就选择放弃了,这么小的胆子,还敢说未来有抵抗美国巫师?”

劳拉翘起了丰厚的嘴唇,似乎是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纳威刚想反驳,克拉克就拦住了他,“谁说我放弃了?”

“你没放弃?”劳拉皱起了好看的眉头,“没有了那个前任副馆长留下的信息,我们去哪里确认哈姆纳塔的位置?”

克拉克这次没有卖关子,直接说道。

“正所谓最了解你的,往往是你的敌人。

我们既然可以在毒蛇出没的地方找到解药,也同样可以从那些守陵人的敌人口中,得到他们的踪迹。

作为一个流传了数千年的组织,要说他们没有对手,你信吗?”

劳拉听到这话,思路顿时就打开了,“不错,那些守陵人的职责是保护法老的陵墓,既然是保护,就一定有想要突破保护的盗墓贼……”

“不是,我们难道要去向那些盗墓贼寻求帮助?我们是去考古的,可不是小偷!”

克拉克看着白左毛病发作的劳拉,几乎是无言以对。

大姐,你所谓的考古,和盗墓有什么区别,我们大英帝国当初在别人国家的遗迹中掠夺……不,是考古的还不够多吗?

当然,这话克拉克是不会说出口的,他只能尽力说服她道。

“拜托,就算我们不去,那些美国巫师就不会盗墓了吗?我们去阻止那群美国人,就是在保护文物啊!”

劳拉脸上挣扎的表情一闪而逝,最终还是以自己等人的发掘更能保护那些文物为理由,说服了自己。

“好吧,那么那些守陵人的敌人,我们又该从哪里去找呢?”

克拉克这次倒是没有再回答她的问题,只是看了看窗外。

“这个我们下次再说,天快亮了,我们先回去,你也打个电话问问伊芙琳女士,她看看当初在冒险的时候,有没有接触过那些守陵人的敌人。”

劳拉点了点头,不过在分开的时候,她又问了一句,“你说,那些美国人又是怎么知道这件事情的呢?”

克拉克知道她在怀疑什么,于是直接说道:“这件事情只有我和我的两个朋友知道,绝对不是我们透露出去的。”

“那也不是我啊!”劳拉说。

克拉克沉思了一会,猜测道:“那么就只有两种情况了。”

“要么,是他们运气好,在听到哈姆纳塔即将出世的消息后,恰巧找到了博物馆里。”

这个理由可不能让劳拉满意,“世界上哪有那么巧的事,第二种情况呢?”

“第二种情况,也是最有可能的。你当初不是说,带你的导师伊芙琳女士进入哈姆纳塔的欧康纳,还有一个美国战友吗。

或许,那一次从哈姆纳塔逃出生天的人,不仅仅只有你的导师呢?”

劳拉点点头,如今也只有这个解释了。

接下来的几天里,日子平淡而又充实。

克拉克这边,还是和韦斯莱一家正常的在开罗的各个旅游景点闲逛,好像那晚偷偷潜入博物馆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至于劳拉那边,她在打越洋电话询问过伊芙琳导师后,终于是得到了一点有用的消息。

“我导师说,当初她从哈姆纳塔回来后,确实是曾有一伙黑衣人冲进了她工作的博物馆。

要不是那个博物馆的副馆长使用了古老的埃及法术,还有一群守陵人赶来支援,她只怕就要被那些人给掳走了。”

人潮涌动的开罗街头,克拉克带着纳威和赫敏坐在茶水摊的遮阳伞下,喝着冰镇的白甘蔗汁。

因为埃及独特的水质和土壤,这里产出的白甘蔗味道非常棒,榨出来的甘蔗汁也是味甜而不腻。

在三人的对面,劳拉端着一杯洛神花水,向他们讲述自己从伊芙琳导师那得到的消息。

“所以她只知道守陵人部落有着敌人,但没和这些人接触过,是吗?”

劳拉点了点头。

“那么那个有可能也活下来的美国向导呢?你的导师还有印象吗?”

劳拉苦笑了一下,“都过去这么多年了,我的导师哪里还记得清了,她只知道那个人似乎是叫约翰。”

“这么说,还是没有什么有用的线索咯。”赫敏在一旁插了一句嘴。

听到这话的劳拉扭头看向了克拉克,“是啊,所以你上次说要去找守陵人的敌人,到底是用什么方法?”

克拉克一口喝干了杯中仅剩的一点甘蔗汁,然后说道:“正所谓蛇有蛇道,鼠有鼠路。出门在外,遇到问题了,首先就得找对人。”

他站起身来,开始带着几人穿街过巷,一边走还一边说道。

“就好比我们在这儿遇到了危险,首先想到的,是联系当地的英国大使馆一样。

想要找的那些守陵人的敌人,也就是一群盗墓贼,我们自然也需要去找那些开罗专门卖黑货的古董商了。”

在他的带领下,众人一路向北,很快,他们便来到了著名的爱资哈尔公园附近。

“所以我们到底要去那里?”走了这么久的路,即便是体质出色的劳拉,额头上也冒出了汗珠。

克拉克站在灼热的阳光下,眯起眼睛看向远方,在那爱资哈尔公园和穆盖塔姆山之间的地方,延绵着一片低矮破败的灰色建筑群。

他伸手一指,“那里,那里就是我们的目的地。”

在开罗,富人们或是定居在机场旁的纳而斯城区,或是住在尼罗河中心的托马来客岛上。

那里绿树常青,一派繁华景象。

而穷人,真正的穷人,连开罗市中心破旧的烂尾楼都住不起,他们只能住在死人城里!

那是堪比巴西贫民窟,纽约地狱厨房的地方。

这里是埃及最脏乱差的区域,是开罗阳光下的阴影,也同样是禁忌之地,是这个城市最为黑暗、最为混乱的缩影。

开罗死人城——这并不是一种夸张的修辞手法,而是真正的,属于死人们的城市。

现代的埃及人虽然是阿拉伯人种,但长时间的移民生活,也让他们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古埃及宗教的影响。

他们和古埃及人一样,有着事死如生的传统。

死去的人在冥界,仍然如生前一般生活着,那些墓地,也同样是生命的开始。

所以古埃及人创造了金字塔,而现代的埃及人,也在地下的墓室里埋葬着死人,同时在墓室之上,修建起了富丽堂皇的,如生人居所一般的建筑。

于是作为埃及首都开罗最著名的公墓群,早在14世纪,开罗的富有人家,便开始在这里建造起了墓地。

在这六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不知道埋葬了多少埃及人,有的墓宅,甚至可以追溯到数百年前。

当然,这也只是一种习俗,那些富有的家族并不会真的住在这里,他们会聘请专业的守墓人居住在这些建筑中,为死人守灵,同时保护着陪葬品。

但没有家族会长盛不衰,于是,便有不请自来的流浪汉住进里面,和守墓人们杂居在一起。

这,就是开罗的——死人城!

这,就是开罗的魅力,一个文明与愚昧、现代与落后、时尚与淳朴、高贵与卑贱并存的大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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