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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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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的男妓被领进别墅。

他进了房间,房间里很黑,没开灯,窗帘缝隙里投进楼下泳池的粼粼波光,像是个私家水族馆。

“来了。”黑暗中有个男人的声音,很年轻,尾音低醇,听这声音,相貌绝对不坏。

男妓很小声地说:“老板好。”

衣料摩挲的声音忽重忽轻的,逼近他,人未碰到,一股木质香水的味道已经丝丝缕缕地扑过来,琥珀、皮革和玫瑰一味味从鼻尖划过,像是旧时的贵族花园。

男妓心跳了跳:“老板,要我现在脱衣服吗?”

啪嗒一声。男妓的眼睛被光刺痛,发酸的眼睛睁开,面前两步远的地方站着个年轻男人,穿着浴袍,深秀俊美的一张东方面孔,抱着手臂懒洋洋地盯着他。

男妓已经很久没看到这样漂亮纯粹的黑色眼睛了。他没想到这样的男人会买他一晚。

严越明坐到床上,让他跪在脚边。

男妓很乖,瘦窄的肩伏低了,脖颈后那块骨头格外突出,把薄薄的皮肤撑得青白。

“你是中国哪里人?”严越明问。

男妓想要吻他的小腿,严越明避开了,只是盯着男妓的黑发。

“南方。”

“为什么干这个?缺钱?”

“......干这个的都是因为缺钱,老板。”男妓觉得莫名其妙。

“你是同性恋吗?”

“是,不然我怎么把自己卖给男人?”男妓答得有些不耐烦了,抬起脸,用圆眼睛看这个年轻俊美的男人,“老板,想玩什么?我会很多。”

严越明从旁边桌子上随手抽了本民国小说集,丢给男妓,“坐到窗边沙发上,看会儿书。”

严越明躺在床上,用手撑着下颌,盯着这便宜男妓的背影。

粗看有些相像,都清瘦,黑发略长,发尾可以盖住第一节颈骨,皮肤微微发青。

但是男妓瘦得很贫瘠,那个人却瘦得很柔美。

男妓捧着本张爱玲小说集看了几页,很快就对文字失去了兴趣,他悄悄回头看买主,余光里看到这矜贵买主已经盖着被子睡觉了。

靠,什么怪癖。男妓心里骂,那根东西是不是坏了?还是太小拿不出手?

男妓没有付出任何劳动,得到了不菲的酬劳。这位主顾一连点了他一个月,每次派车去逼仄的华人街洗头店接,又派车把他送回去。每次只是扔给他书,让他安安静静坐在那儿。

男妓有时候觉得毛骨悚然,他能感受到男人的目光如蛆附骨般黏在他身上,从第一节脊椎骨到包着袜子的脚踝,像尖刀一样变换着角度切割他。

不会是变态杀人狂吧?

男妓最后实在忍不住了,趁着严越明睡觉,主动爬了床。

他的脑袋拱到他胸口,手已经钻进他的衣襟一路往下,男人动了动,他没来由地哆嗦了一下,下一秒,男人滚烫的手掌轻轻覆在他背上,慢慢把他抱紧了。

男妓心跳得很快,听到一声呓语,春天的青果一样滚到他耳边:“哥,睡吧。”

男妓离开了。严越明冲进卫生间,扒着马桶开始呕吐。

他一直干呕,想要把胆汁吐出来,喉眼痛张,食管灼烧一样痛。

女人不行,男人也不行。

严越明每次想跟女人上床,好像就有一个宋知雨趴在他胸口哭,眼睛亮晶晶的,还用牙齿咬他下巴。他实在不行了。

他看女人的眼睛,只能想起宋知雨的眼泪,看到女人的嘴唇,只能想起宋知雨蝴蝶一样的吻,看到女人的裸体,只能想到穿蕾丝婚纱的宋知雨。

他的心要他记住宋知雨,他的理智和自尊要他忘记宋知雨。

他在记忆和遗忘的悬崖边徘徊了近五年,他尝试用丰满的女人,甚至清秀的男人拯救自己,麻痹也好。

可是没有用,一点用都没有。

圣诞节的时候,美国人放假了。严越明裹紧大衣,围好围巾,对着镜子整理好头发,扎进浓稠沉寂的冬夜。

圣诞集市那么热闹,他却背离人群,往一条雪青的小径去。

预约的心理医生坐在白色房间里,严越明坐下,开始机械地复述:“我不清楚我有没有病。我有一段时间精神状态不是很好。我因为躺在床上,不用学习和工作,所以除了想他无事可做。这才是最可怕的。我觉得我被一种叫宋知雨的溶剂缓慢腐蚀掉了,最迟明年,我就会死。”

心理医生说:“宋知雨是谁?”

严越明从喉咙里滚出一声笑,“我的哥哥,我曾经的恋人。”

“你好,一杯美式,一杯乌龙拿铁。”

营业员正低头找零,随口应到,一抬头,眼帘里却撞进一张秀美清俊的面孔,皮肤皎白,眼睛亮润,总是含着有些青涩腼腆的笑意,鲜亮得让人无法判断年龄。但是她判定这是个中国人,因为这个男人有非常秀气古典的鼻梁,而且美得很中国,影影绰绰,云遮雾绕,一眼望不尽的美。

男人好脾气地笑了,对着有些发愣的营业员又说了一遍:“你好,一杯美式,一杯乌龙拿铁。”

营业员手忙脚乱开始打单子。

“知雨。”楚信鸥走到他身边,“买了什么?”

宋知雨笑着说:“一点热饮,你刚下飞机,捧着暖暖手吧。”

宋知雨取过热饮,把美式递给楚信鸥,两人并肩向咖啡厅外走去。宋知雨掀开盖子,淡淡茶香涌进鼻腔,一口拿铁下去,浑身才暖和起来。

宋知雨说:“美国州立博物馆那边会面时间定在明天中午,具体地址和时间今晚会发过来。”宋知雨看了一眼裹得严严实实的楚信鸥,整套西装加厚羊绒大衣,脖子上缠着条花灰色围巾,似乎有些畏冷,“你其实不需要过来,我能交接好。”

楚信鸥哑了一下:“我不是不相信你,知雨,我们两三个月没见了。我只是来看看你。”

宋知雨沉默了一下,淡淡地皱着眉,毫无攻击力地表达情绪。

楚信鸥又问:“药还在吃吗?”

“嗯。”

楚信鸥稍迟到了酒会会场。会场穹顶上水晶吊灯开得很亮,照得夜晚房间如同白昼,女人的裙子发着钻石似的光,男人的西装深深浅浅,像是银海里一条条鱼。

楚信鸥和几个熟识的朋友聊了聊,另一头几个女孩儿的清脆笑声漫过来,他顺着声音望去,竟然看到了许久不见的严越明。

严越明在几个年龄从20到50不等的女性之间也显得游刃有余,单手执着杯香槟,修长手指有种矜贵冷感的白,穿年轻人才敢穿的白色西装,勾勒出宽肩窄腰的风流身段。那枚蓝色鸢尾花的胸针比女孩雪白胸脯上的宝石吸引人。他微微低头看人时,黑眼珠亮璨迷人,形容专注深情。

他低头笑着说了些什么,旁边的女孩儿羞红了脸,动手掐他虎口,很有打情骂俏的嫌疑。

严越明脸上笑意未散,不知怎么的,遥遥望见了楚信鸥。然后走了过来。

“楚先生。”严越明向他举杯,笑容得体,“竟然这么巧。”

楚信鸥温文尔雅地举杯:“小严,好久不见了。”

“楚先生一个人来的?”严越明看了一眼楚信鸥的手,没有婚戒,“意大利的美人竟没有合你眼缘的?楚先生是嫌她们失之文雅内敛吗?”

严越明句句带刺,有点咄咄逼人的架势。旁人听了,只觉得小严先生今天火气怎么那么大。

楚信鸥也轻飘飘望了严越明的手一眼:“小严没有结婚倒是在我意料之内。之前的瓦琳娜分了,现在是哪个娜?”

严越明冷笑着剜他一眼。

两人僵持不下时,楚信鸥的手机响起来。楚信鸥身体有些紧绷,划开了手机屏幕,柔声道:“嗯?怎么了?”

“好的,哪家店的蛋糕......还是红丝绒吗?饮料要不要?”

“还没结束,不用等我......药吃了吗?”

严越明眼睛本来落在玻璃门之外那棵绿色芭蕉上,渐渐的,又挪回到楚信鸥身上。

楚信鸥表情很温柔,金边眼镜的镜片都遮不住他的柔情蜜意。

严越明心头猛跳了几下,一种可怕的令人心惊的直觉击中他,他擦着楚信鸥的肩去夺他的电话,“是谁?”

楚信鸥狠狠皱眉:“放尊重点。”

严越明愈发笃定,心口狂跳着,被闪电劈中似的惊喜痉挛,半疯半痴地盯着楚信鸥手里的手机,听到那头很微弱的一声咳嗽。

严越明直接扑过去和楚信鸥扭打争抢起来,最后引来了保安。

这场闹剧以主办方出面才调停。

严越明的颧骨上青了一块,冲楚信鸥阴鸷地笑了一下,森森地用舌头顶了顶口腔内壁,有些轻蔑和挑衅。

他单手披上黑色羊绒大衣,走进黑夜。

宋知雨等在会场外的出租车里。天开始下雨。黑黢黢的夜幕里落下细碎冰凉的雨,人群涌动,从丰饶的白色罗马柱里涌出。

黑色的伞面,黑色的西装,黑色的夜幕,一切都是流动的影。

宋知雨一边给楚信鸥打电话,一边望向车窗外。

说来很奇怪,那么多人涌出来,那么多人穿黑色,那么多人梳着一样的发型,宋知雨还是第一眼看到了严越明。

严越明在众人簇拥的黑伞中回首,停住了脚步,视线落在不可捉摸的某处,深远地洞穿时间。

宋知雨愣住了,他甚至觉得严越明好像看到了车里的自己。

楚信鸥上了车,雨珠从羊绒大衣上滚落,带着会场的香氛味道,还有一股他不会用的男士香水的味道。

胡椒皮革,干枯玫瑰和鼠尾草,辛辣的味道刺得人眼鼻麻木,痛到窒息后却有回甘,温柔青涩似少年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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