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圣眠古城,金雕银狼
圣眠古城,金雕银狼
圣眠古城,金雕银狼
广明禅师、苏寒山、雷玉竹三人从县衙出发的时候,骑的都是千里挑一的良驹。
但七天之后,马匹就寄养在另一处县城之中,开始徒步行走。
大楚的疆域之内,有太多荒无人烟的地方,有的地方是因为土地贫瘠不能养人,有的地方是因为附近人口稀疏,没有必要开拓。
但更多的地方,是因为地势凶绝,环境险恶,寻常人等,根本不能涉足。
譬如连绵千里的大沼泽地带,看似是大片草地之间,夹杂着一些湖泊泥潭。
可其实,那些草地,根本没有办法承担人的重量,一脚踩上去,立刻就会被泥潭吞没。
冬天的时候还好,虽然因为地热涌动,泥潭不会被封冻,但是好歹沼泽上层的温度,也会因为寒风冰雪,降低不少,不会蒸腾出太多的瘴气,沼泽中的诸多恶兽,多数亦会陷入冬眠。
如若是夏天的时候,更加可怖,毒瘴连天,大大小小、无穷无尽的毒虫繁衍,如同一朵朵黑云沙暴,来回巡游,所过之处,草木枯萎,野兽干瘪,新鲜的枝叶血液,全部都会被吸食一空。
还有深不见底的大峡谷,横断前路,峡谷底部,有着谁也说不清楚的凶险存在。
起码也要天梯高手,才能寻找最狭窄的地方,凌空踏步,一鼓作气的越过峡谷上空。
类似这些险恶之处,不胜枚举,假如全都要骑马绕过的话,大半年光阴,也未必能从雪岭郡到得了北方边境。
所以想要去参加神威宴的大多数人,都只有弃马,凭借自身的武功,穿过这些险地,等到了靠近边城的地方,再重新买马买车,置办行头。
苏寒山他们三个,都不讲究什么车马享受,就没有再去买车买马,在靠近边城区域之后,也依然是步行。
日月轮替,物换景移,唯独寒风依旧。
这天,翻山越岭的三人,再次登上了一座大山顶端,穿过茂密的丛林,即将从山体的另一面下坡时,忽然不约而同的停下了脚步。
前方的山势地形,好像骤然低矮平坦了很多,使人在这座山上向前看去的时候,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群山之间,有一条条大路,如同树木的根须,从四面八方追溯而来,共同通向前方那座巍峨古朴的城池。
黑压压的城墙,如同在漫天冰雪之中,沉眠修养的巨兽,墙体有着与附近的山丘,同等的高度,但周边的山峰,与那座城池一比,都显得瘦弱无比,像是七零八落,松散的碎石堆。
可城池之中,竟然还有许多楼宇,远远高过了城墙,让城外的人能够一眼看到。
在城墙的边角处,更有不知道是什么用途的石柱,直插云霄,石柱的顶端,缭绕在云雾之间,看不清楚究竟有多高。
“那里,就是神威府所在的城池,传说最早是在上古三朝,周公大圣时期,就已经着手开始建造,更有传闻,周公晚年,想要在此地归隐,所以被称为圣眠城!”
广明禅师目睹这样宏伟的城关,也情不自禁,双掌合十。
“中古五朝时期,圣眠城因为历经战火,有所破损,秦帝所设的北方统御大都督府,又不在圣眠城中,所以显出一副衰颓气象,直到神威大将军在此地立府,才使这座古城,重新繁荣起来。”
他在讲古的时候,雷玉竹眯起一只眼睛,伸出手指,比了比附近几座山头,又比向远处那座城池。
“我们这边离那座城池,恐怕还有三四十里地,居然已经能够看得这么清楚。”
雷玉竹感叹了一声,“就算是雪岭郡的郡治,和这座城池也根本没得比呀,我爹当初回去画的那幅画,实在是不足以展露其万分之一的风貌。”
苏寒山丢了一个糖渍的梅子进嘴,咀嚼了两下,率先下山走去。
等三人真正靠近了那座城池,越发体会到这座古城的壮观。
城墙的宽度之大,使得人在踏入城门之后,如同进入了一条长长的隧道。
甚至要在城门内部悬挂灯笼,为过往的寻常商队,为那些骡马骆驼照明。
冬季的时候,大楚北方很多类似大沼泽一样的险地,会变得没有别的季节那么凶恶。
成千上万的商队,都秉承着富贵险中求的想法,会趁每年九月到来年四月之间,绕路前往北方边城,卖货进货。
然后他们就要在各个边城生活半年,等到下一次冬季,再运货回返自己老家。
两年的时间,才能完成一次来回,当然是收益丰厚到令人咂舌的程度,才能让这些人如此奔忙。
苏寒山他们没有郡里签发的商队路引,进城的时候,就要直接拿出神威宴的请柬。
把守城门的士兵不卑不亢,对普通商队和神威宴宾客的态度,几乎没有半点差别,只是在交还请柬之后,敲了敲布满饕餮纹的青铜锣。
因此,苏寒山等人刚穿过城门,来到城内,立刻就有一队侍女走来,领头的是个头戴金钗、眉间印有花钿,穿着紫色罗裙的妇人。
在这种天气,她身穿长裙,依旧气色红润,显出不浅的功底,身边似乎还萦绕着淡淡的香气。
“神威府管事凌绮,见过三位贵客。”
凌绮欠身一礼,未语先笑,“三位都是来参加神威宴吗?”
广明禅师还了一礼:“阿弥陀佛,贫僧只是陪行。”
凌绮向后看了一眼,就有三名侍女,各自带着托盘上前。
“按照我们当地的习俗,贵客远来,舟车劳顿,先赠上金票,一洗霜寒之气。”
凌绮笑道,“虽然只是些许黄金,却是讨个吉兆,请两位不要推辞。”
“大师虽未受邀,既然陪客而来,也是我们府上的客人,这枚白玉环佩,就请大师笑纳。”
三块托盘之中,果然有两张金票,一块玉佩,另外每一块托盘之中,都有一枚代表酒楼雅间的令牌,显然是给他们安排的住处。
苏寒山他们也不推辞,道谢之后,各自收下。
那金票一张,正是代表一百两黄金的面额。
大楚王朝的物价稳定,百姓们平日所用的多半是铜钱,一枚铜钱在乡下的地方,足够买到大碗的热汤面。
即使是在那些繁华大城之中,路边摊的吃食,往往一样也只要三五枚铜钱。
所谓的一百两黄金,虽然不是指纯金,而是指官府监制通行的金元宝,但也价值不菲,约莫能换到六十万枚铜钱。
凡是受邀而来的新晋天梯高手,只要到场,每个人都能先拿到这样一份厚礼,神威府的实力雄厚,可见一斑。
“我还要在这里等待其他客人,三位可以先在城中游玩一番。”
凌绮笑道,“我们圣眠城虽然不比帝都,但也称得上一句繁华,地方风貌,更有许多别具风情之处,想必不会令三位失望的。”
说话间,她率领众多侍女,欠身而退。
“庆云楼的名声我听说过,历来神威宴的宾客,大多都住在这里。”
雷玉竹翻了翻手中的令牌,说道,“只要我们去了那里,就能提前看到不少在神威宴上会碰面的对手,要不要先去看看?”
三人同行的这段时间,彼此间也熟络了很多。
尤其松鹤武馆和风雷武馆已经彻底结盟,苏寒山和雷玉竹,都已经知道对方有志前三,自然有许多共同话题。
“我们总共也就早到了两天而已,不管其他人如何,两天之后正式开宴的时候,都能见分晓。”
苏寒山举目四顾,说道,“我现在还是更想在这座城里逛逛。”
雷玉竹低笑一声:“你知道,为什么这些黄金,是刚见面的时候就给,而不是等到神威宴完结之后再给吗?”
苏寒山:“嗯?”
“宴会结束后再给,大家多半揣着就走,带回自己老家了。”
雷玉竹悠悠的说道,“而刚见面就给,在城里闲逛起来,总容易看到自己有兴趣的东西,到时候这些黄金,大半还是要留在圣眠城。”
苏寒山失笑道:“神威府看起来很大气啊,还会特别在意这种细节吗?”
“还真不好说。”
广明禅师在一旁说道,“每年神威宴前后,也刚好是圣眠城办万商节的时候,这两个月里,所有在城内完成的交易,将军府抽取的税都减免三成。”
“不要说是他们送出来的黄金了,很多时候,各郡赶来赴宴的人们,还会忍不住掏出自己的家底,多促成几笔生意呢。”
北地诸郡,除了极其靠近北方边境的雪岭、寒江、怒霜等郡之外,还包括了娄烦、离石、河东、代郡、上党、云中、定襄等等。
光是符合邀请标准的新晋天梯高手,一般来说,都有五六十人。
而这五六十人中,有七成,都是来自各郡的郡治之地,他们所出身的世家、门派,都会派出不少人随行。
既有老辈人在队伍里面,起到保护年轻英才的作用,也是为了让一些低辈弟子跟过去,开开眼界。
但既然开了眼界,很多人也会忍不住大买特买。
另外,还有很多没有获得请柬,但也想过来凑热闹的势力,或者想趁这个机会,拉拢那些背景单薄的年轻天梯高手。
总而言之,就算是圣眠城这样庞大的城池,在每十年一次,办神威宴的这个时节,也明显要比平日热闹得多。
苏寒山三人在城里游荡,倒也真见到了些新奇的小玩意儿,但还没到真正心动付钱时,就被别的东西吸引了注意力。
那是几匹银白色的巨狼!
它们的皮毛如同银丝缎子,流光锃亮,肩高看起来就有八尺,四足着地,低头的时候,黑润的鼻尖都跟人的脸一样高,体长约为十六尺,尾巴另算。
那蓬松的大尾巴,就算把一个成年人藏在里面,外人估计都看不出来。
可这样的六头巨狼,只是用来拉动一座宫阁般的车厢,从大街上徐徐走过,六个不知什么材质的乌金色大车轮,碾压地面,隆隆作响。
“那是狼余王部的人吧。”
“能够用六匹纯血银狼拉车,恐怕还是狼余王部里面,真正的嫡系王族,难道也是要来见证这一次的神威宴?”
“有这个可能,前一阵子,赖丘、肥遗两大王族部落的人,不也都来了吗,这回的神威宴,还真是热闹。”
苏寒山听到那些大街上围观的百姓,正议论纷纷,但也并不显得有多么惊慌。
北方边境,虽然名义上来说,是专门用来抵抗北荒部落的侵袭。
但北荒广袤,大大小小几千个部落,也并不是都敢于跟大楚为敌的,甚至在大楚开国年间,北方千部、西域百国,全部都是服服贴贴,虔诚上供的模样。
这五百年来,已经有上百个中小部落,彻底被边境子民稀释,迁入到边城内部居住,成为了大楚百姓的一部分。
虽然最近百余年来,北荒最大的八个王族部落,有渊父、休屠、欢毒、牧野四个已经不再称臣,屡次攻打边关。
但是还有狼余、赖丘、肥遗、穷奇,四大王族部落,秉承着开市的传统,长期跟边城有贸易往来,为此不惜协助边城大军,钳制另外四大王族。
可惜,前几年,梁王和天命教发动叛乱的时候,穷奇部落的高层,居然揭露了自己天命教成员的身份,联络渊父等四大部落,攻打边关,呼应梁王的叛乱。
如今,就只剩下三个王族部落,还跟神威府之间,维持着友好的往来。
“嗷!!”
突然,那六匹银白色的巨狼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浑身的长毛根根竖起,仰天嚎叫。
围观的百姓,纷纷吓得躲避开来,最左边的那匹银狼,更是扭过身子,一头撞向旁边的酒楼。
酒楼中有很多普通百姓,苏寒山心中一惊,正要出手,就见酒楼内飞出一根筷子。
当!!!
这根筷子,打在银白巨狼的一根獠牙之上,传出一声锣鼓般的怪响。
竹筷倒射回去。
整头巨狼的身子,则骤然僵住,好像变成了一尊雕塑,硬邦邦的歪倒在地。
其余五匹巨狼,凶态毕露,龇牙咧嘴,作势扑跃。
“放肆!!”
那宫殿似的车厢中闪出一道年轻身影,手里一条长鞭甩动,鞭梢当空炸响,就把那五匹巨狼震慑,身体全部伏低下去。
此人看起来只有二十岁上下,五官俊朗,眸若寒星,但肤色褐黑,浓密的长发之间,缀有许多彩色珠玉,身上五六层衣物配饰,在繁琐之中,透出华贵庄严。
“本王乃是狼余国,达伦王子,这些银狼,一向乖顺,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发了凶性,好在没有伤到神威府的子民。”
他语气中透着些许歉意,看向那酒楼之中,“诸位楼中之人,倘若受惊,可以到我们狼余驿馆之中寻求赔偿。”
说话间,他手里长鞭一抖,鞭梢在那头僵硬的银狼身上抽了一下。
那银狼依旧四足僵滞,一动不动。
达伦王子眸光微动,长鞭一收,卷在手中,看向那座酒楼。
苏寒山也看出了原由。
刚才那根筷子,虽然是打在了银狼的獠牙之上,但力道扩散之后,却恰到好处的封住了这银狼浑身上下多处穴道。
达伦王子的一鞭,想解开穴道,不料他那一鞭的力道打下去之后,银狼身上的气血,在阴差阳错间一扭,原本的穴道被解开,又有新的穴道被封住。
那显然不是真的巧合,而是酒楼中人用竹筷打穴的手法,极为高明巧妙,预算到了别人可能用来解穴的方法。
苏寒山想到自己的七情毁神式,单论封堵气血的点穴效果来说,还真不如这竹筷打穴所用的手法高明。
酒楼里面,走出一个白衣黑发,手缠念珠的青年人,手里还拿着一根筷子。
“阿弥陀佛,小僧智节,见过诸位施主!”
出乎意料,这个青年人好像非常腼腆,竹筷轻轻一挥,将那头银狼解穴之后,便垂着头说道,“这银狼施主发狂,大约是因为小僧身上的这串念珠,险些连累了诸位施主,该赔罪的是小僧才对。”
达伦王子看向那串好像黄玉雕琢出来的念珠,恍然道:“传闻,我们狼余国的银狼,有一种天敌,正是金刚崖的神窟金雕,这种金雕倘若活过五十年,可以将利爪褪去,重新生长。”
“你的念珠,是用金雕褪下的旧爪打磨而成?”
金刚崖上白马寺,是不逊于北地诸郡郡守世家的大宗派。
长发飘飘的年轻和尚歉然道:“这念珠可以慑服不少毒虫精怪,平日颇为便利,小僧也没有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到罕见的纯血银狼,如今已经封住念珠气味了。”
“哈哈哈哈,两位都是有身份的人,既然没出什么大事,何必在这长街之上干站着呢?”
不远处另一座酒楼上,有个黄衫公子,凭窗而立,轻摇折扇,笑道,“在下雪岭司徒家,司徒停云,正在与几个世家好友,凑一个丹元小会。”
“达伦王子,智节禅师,不如到我这里来坐坐,大家畅谈无忌,化解这一点小小误会,更能结下交情,金雕银狼,化干戈为玉帛,岂不是一桩美谈?”
司徒?
苏寒山看向那个黄衫公子。
那司徒停云顾盼之间,看见人群中的广明禅师,眼睛也略微一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