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据理力争
万显山慢条斯理地、不急不缓地,将口中的这道大菜,享用殆尽。
这让王佩珑感到神奇,因为居然真的有人能做到面上从容不迫,手里也从容不迫,从剥开盘扣,再到褪下外衣,他这一系列的动作,几乎全可以用温柔二字来形容;
可他从骨子里,就不是个温柔的人。
幸好,万显山做出的假象很快就被击破,只要一落到实际行动上,不论什么样的猎物,结局早就注定了,注定要被他拆吃入腹,从里到外的,一遍又一遍。
简单点说,就是痛一半快活一半。
王佩珑总觉得这种事,通常只有你情我愿了,做起来才有滋味。
可惜想是这么想,她的身心已经无奈的被各分两半,心是痛恨的,无奈身不由己,万显山的碰触陌生又熟悉,闭上眼时是远在天边,可当她睁开那双水汪汪的杏眼,他就在眼前。
痛恨的人,与其说是万显山,其实自己也算一个,因为此刻他们终于是彻底地面对面了,彻底的摊开一切了。她恨他,那样恨他,可他同样也熟悉她,从开始到现在,他从来都有办法,叫她用身-体作出回答。
王佩珑在朦胧间就想,酒精,果然是好东西。
她感受到动静,他恶狠狠地,似乎是存心不想让她好受,万显山的力气她是知道的,他的手掌那么大,几年前他就是那么大,不费吹灰之力的,就能捏死她。
......对的,他肯定是记恨她,她光明正大地找了另一个男人,明晃晃去刺他的眼,毫不避忌;她还大言不惭,说自己有多么喜欢凤年,现在报应来了,他要惩罚她了,她今晚真是心灵和肉体一齐受到煎熬,她这叫活受罪。
可明明刚才,万显山还那么好说话,那么温柔地跟她说话。
他还端着酒杯骗她,还要她乖乖地,他只要她听话。
有那么一瞬间,她都以为自己是返老还童了,她所处的依然是那一年的秋天,那时恰逢她情窦初开,刚学会爱一个人,便爱的酣畅淋漓,爱的无法无天。
那些时光,确然是当得起‘绚烂’二字的。
汗水划过额头,流过眼角,王佩珑突然觉得有点委屈,突然觉得这样很不好受,她两年前有哪次没有乖乖的,有哪次没有听话,这个男人说的什么她都听,可是听话的下场又是什么,她又得到了什么?
太苦了,真的太苦了,她真是恨透了听他的话。
原来跑的再远都要物归原主,没有第二条路可走。
她得不到相应的感情,最终也只是一个“物归原主”,可见她并没错恨他。
在晕眩之中她忍了再忍,依然忍不住,还是要伸手推他,甚至差一点就要求饶。
好在,她忍住了。
万显山被她一推,停了一下,就一下,两只黑眼睛,黑压压地看向她。
“小东西,以前的本事都哪去了?”
他笑,笑声从胸腔里透出,沉沉地,传进耳朵振聋发聩:“忘了不要紧,我帮你重新想起来。”
...............
一场事毕,鬼使神差地,万显山抚摸着她的脸颊,动作依然是熟稔、温和,久久地,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
他说:“还是你最好。”
这样的话语似是茫茫的浪潮打向她,漩涡一样,窥不见其中的暗藏的锋芒。
而她沉浮其中,寻不到方向。
王佩珑觉得累极了,她要睡了。
在陷入真正的黑暗前,她由衷地想,还是凤年温柔,还是他最好。
幸好她没有说梦话的习惯,不然或许万显山会更生气,因为她做的梦里他只出现在开头,剩下的人都是凤年。
她并不是个博爱的女人,一颗心脏也是普通人的大小,所以她只能装下这两个男人——曾经的,和现在的。
王佩珑不太睡的惯万宅的大床,但她睁开眼睛时,外面的太阳已经升的高高在上;
不光太阳,万显山也高高在上,在她没醒的时候,他就已经换好了衣裳,用胶状摩丝打理了头发,正坐在沙发上用读尺很仔细地看着报纸,小茶桌上放着下人端来的早餐,是很简单、很精致的清粥小菜,和她小公馆里的清粥小菜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王佩珑拿手背挡住脸,她被太阳光弄得眯了眼睛,恍惚就看见他放下报纸,就那么背着光,朝床边走来。
万显山的心情看样子很好,女人赖床不起不是好习惯,是奢靡懒惰的前奏,男主人看见随时都要发牢骚的,可万显山他并不在意,侧身坐到床沿,反倒问她现在肚子饿不饿。
王佩珑发尾都睡的翘起,懵的厉害,说你吃吧,我不饿。
说话的时候她的表情不太自然,一方面是没睡醒,一方面是即便没醒,她的脑袋也该醒了,万显山这样的若无其事,她总不能跟他一样,她每天要算计的事情那么多,首当其冲就是怎么背着面前这个男人,偷偷寻回她的凤年。
她说不饿,万显山却觉得她饿了,要她起来喝点粥,以前佩珑在他身边一天三顿都有保障,现在换到戏班子里能有什么好,忙起来顶多一天一顿,他看她的小脸蛋比两年前还要尖上一些;
虽然经过一阵摸索,他发现她的身-体的确是长开。
看到喜欢的人长肉总归是心情好,万显山伸手替她将衣服拿到床边,是一套崭新的莨纱旗袍,他非常不介意替她亲手换。
昨天的衣服因为在床上东揉西皱的缘故,已经糊成一团,早被下人拿去换洗了,王佩珑一看那配色就头疼,万显山和凤年显然是两个极端,凤年喜欢她素,万显山就喜欢她艳,艳冠群芳的艳,走出门她压根就不用自我介绍,人人都晓得她是万显山的女人,是万老板的姨太太,万显山将她打扮好看了,那也是给自己面上添光,有利无弊。
但是没选择,不穿衣服难道还要裸-奔?她可没这个癖好。
王佩珑一直有起床气,但是在万显山这里她的气就自动消去,起卧都像个木偶,以前是习惯了讨他欢心,现在是习惯当块木头,他说什么就是什么,她是假意妥协,但打心里不信万显山真的会改;
所以她管这叫忍辱负重,再不济,权当是为了凤年罢了。
万显山似乎是昨晚痛快了一番,把他痛快舒服了,原本是很刻薄的一张嘴,时刻都能把人说到想跳楼的,可今天他突然就把身为人上人的那股良好修养给记了起来,心说既然已经成功拆散这对小鸳鸯,一左一右地分别把他们攥进手里,这时候再出言调侃佩珑前功尽弃,似乎也没多大意义;
事已至此,他只需稍作旁观,一个人幸灾乐祸就可以了。
十分钟后,王佩珑全身整洁,换好新旗袍,一屁股坐到万显山对面,吃起了早餐。
她的若无其事一直都是装的,但就是装,她也能装的以假乱真,这就是她的本事。
万显山从上到下地打量她一遍,觉得从身体再到视觉上都非常舒适,便十分惬意地重新拿起报纸,不太说话,偶尔说,也是‘这个好吃’、‘这个多吃一点’、‘再喝一口’这样的话。
王佩珑撑到眼冒金星,但是不能不吃,不能不喝,这是大老板的命令,她听总比不听好。
吃到一半,万显山看她实在是一味大嚼,食不下咽,终于开了尊口:“算了,吃不下就别吃了。”
王佩珑立马搁了筷子,两眼直勾勾的,就是不往他那边看,继续装傻。
万显山看她按照自己的心意打扮了,两片红嘴唇光泽又丰润,连装傻都很美,于是大手罩住了她的小手,捏捏碰碰,很‘和善’地问她:“还打算接着唱?”
王佩珑飞快地抬动眼睫看他一眼,清了清嗓子,回答道:“嗯。”
“不许唱夜戏。”万显山说:“出了丽都直接到我这里来。”
开始了,他又开始了。
王佩珑想,就是这种口气,他说东就不许往西,他又要伸出魔爪,又要开始控制她了。
她早就猜到会是这样。
万显山后面一连提了好几个要求,王佩珑除了‘嗯’就是‘哦’。
但是唯有一条,她有些不愿意。
万显山说:“等会回去,把小公馆退掉。”
这次王佩珑没有再‘嗯’下去,心里想的是‘凭什么’;
可话到嘴边,她说的却是:“为什么?”
万显山没有说为什么,玩味地对她笑一笑,他让她自己琢磨。
他的反应王佩珑看出来了,意思是她自己既然心里有数,装傻都已经没了意义,犯不上再问他为什么,回去乖乖把小白脸添置的小公馆给退掉,从此跟陈凤年一刀两断,他万显山大人有大量,二手货物归原主全价回收,一切都既往不咎。
王佩珑不好跟他争辩,更不好指出是因为凤年;
这时候她也顾不得再装什么矜贵了,只能壮着胆子跟万显山东拉西扯了一大堆,最后通过据理力争,她得以保留小范围的自由,至少小公馆不住了,她还可以另寻一处洋楼,不必整个人都住进万宅里去。
...可惜她不知道她据理力争的样子在万显山眼里只能当个乐子看,不过是从一个稍微大的笼子转移到另一个小笼子里,囊中之物而已,她还觉得是占了天大的便宜,还觉得自己格外占理,他想他的佩珑大概是跟陈三混的太久,竟然也混的那么天真,天真和狠毒互相交汇,真叫他刮目相看。
最后,他摒弃前嫌,再度重申,要她乖乖回来,回到他身边来;
他说这一次,他不会亏待她。
对此,王佩珑只给出两个字:“休想。”
她没忘记自己的小皮包,一个人神智雾智地走出门口,觉得据理力争太累了,收获也太少了,万显山给她描绘的生活跟她想象中的相差甚远,尽管和凤年许给她的比起来,两种生活是同样的金光灿烂,她的康庄大道依然能走的顺畅。
可是这不一样。
凤年从来不反对她唱戏,万显山也不反对,只不过做他的女人,出来唱戏注定是没有观众,因为从头到尾,看客就只有他一个;
对她,他是从来都不讲道理的,他只要独享。
外面的车子照样在等她,王佩珑一路出神,外面太阳往下一照,她猛地就被车上的丑鬼刺激到了眼睛,清醒之后便颇想扇自己一巴掌,问自己这是在干嘛呢,被万显山睡了一次还不够,睡醒了还赖在他的地方不起来,他要你站你就站,他要你坐你就坐,现在他干脆发话,连小公馆都不让你住了,你居然还答应了,你说你是不是贱骨头,这个恶棍一给点好处你就开始飘起来了,你说你是不是贱?!
她一跺脚,满腔悔恨地坐到了车上,虽然凤年开的支票足够她把租金交到明年,但她还是准备回去退掉凤年为她置办的小公馆;
真的,她很舍不得,满心满眼的舍不得。
那是凤年亲口说的,她到现在都还记得;
他说,那里就是他的净土,是他们的爱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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