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九章 开窍
四季更迭,树的年轮也在变,这是自然规律,不长的话就不正常了。
树都要长,何况是人?
万显山是水涨船高地发达了,一个人从起家到发家看的都是命,有的人一辈子也就混到个地痞流氓,有的人却是步步上升,一帆风顺,顺到王佩珑都觉得侧目,好像从来都只是听别人夸,听别人讲,反正她是没搞懂万显山涉及的各行各业究竟有多少,只晓得他生意越做越大,一个阿大手里就管了不止三家,人手与日俱增,徒子徒孙遍地走,谁都知道万老板惹不起,惹上门没有好结果。
外界的评价,其实挺客观,没瞎说。
可惜王佩珑不信。
早就知道万显山是个什么人,好是真好,坏是真坏,但师傅说了嘛——“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叔叔要是不坏,那反倒不好了,那她也不至于能死心塌地地看上他。
是的,放心大胆地认,没什么不认的,她有这个脸,也有这个心,那就承认自己是看上他了呗,承认自己从那年偷偷拉上窗帘开始就已经对这个男人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就像原本很小很小,只有指甲盖那么点大的欲-望也生根发芽,径自长到如今,她不承认都不行了。
欲-望是随着年纪长的,年纪越来越大,也离目标愈来愈近。
王佩珑深有感触,感觉‘大’这一个的字简直包含万千,每一年都滋生出很多副作用。
不过已经见怪不怪了,她自有她的烦心事。
比如今年,南方很少下雪,然而逢着大雪纷纷的日子,也能看出瑞雪兆丰年的好意头。
没有人讲过是她的生日,然而万显山一捶定论,冬天捡到那就自动归到冬天,她在十五岁这一年终于成了大姑娘,万显山也终于改了口,终于对着外人介绍她是佩珑,不她不再是万公馆养着玩的‘小元宝’了。
十五,四舍五入都不至于二十,还是可以肆意挥霍青春的时候,对王佩珑来讲大一岁当然算不得什么,只是这次生日搞得不伦不类,似乎是值得高兴的事情,然而当中又有别人横插一脚,她没有经验,也没有过生日的打算,可惜架不住林织云热心,小翠儿和苏佩浮也不能不管,她或许可以借着这场生日的功夫,把他们两个也给‘安排’了。
一切进行的很顺利,又不是第一次搞宴会了,只是之前是在外,这次是在内,万公馆里面那么大,少说百十个人能进。
王佩珑冷眼旁观着,就想这次是没办法,有得必有失,到底还是叫姓林的跨进来了。
来了?来了也好,到时候还是要滚的难看。
别看她人小,可是非观念这种东西,她是歪的根深蒂固,坏的程度也是跟万显山学的,手段做的难看一点,她也不要怪她。
王佩珑哈出一口寒气,一撇脑袋,心情糟糕的要死,怎么想也想不明白,就只好转身,又去找愿意搭理她的人了。
整个公馆唯一肯忍受她的聒噪,还有她的臭脾气的,也就一个哥哥,非亲非故,什么底细都不交代的哥哥。
任劳任怨,能做的一定去做,不能做的也会告诉你,这个我做不了。
“所以,这是个好人。”
她这么想着。
.........
是人有烦恼,王佩珑有,哥哥也有。
洪双喜自从上回撞到她的尴尬以后,这人好像突然就‘开窍’了,且此窍非彼窍,跟智商没多大关系,顶多是他从来没有长进过的情商,这时终于有了点变化。
开窍也要分时间,穷的叮当响,饿的眼冒金星,那当然不能开窍,每天就是在等开饭,可是人会变,人也会往高处走,只是缺一个机会。
走的越高,想的越多。千千吧
王佩珑找过去的时候天色还早,但明显不是个好时候,早中晚三个饭点是一个都不沾,洪双喜的嘴不是经常开口的,一旦开口,那必定就是关爱她的肠胃,并且关怀之后就要带她去吃牛肉面,靠吃的来做伪装,不然他在佩珑面前会不习惯。
王佩珑不管那个,姑娘年纪大了,小腿抽长,原本直筒形状的腰也两边弯了下去,盈盈一双妙目,不说话坐在那里,就能叫人生出一种‘女大不中留’的感慨。
洪双喜也没很大,绝对没有万显山那么大,可他看着看着,就有点心不由己,觉得自己好歹也算是她成长的见证者之一,自己是有必要照顾她,有必要拿她特殊对待的。
这么一搞,搞得他也成了她的爹,一天天地操碎了心。
王佩珑察觉到他在看她,那看法跟搞科研地看珍稀物种也没什么区别,不过哥哥一贯就是这么个脾气,她今天穿了蓝色的大棉袍,没有穿之前做的锦花缎子,就这么点变化都要招他看个半天,哥哥的生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不过看他这样的头脸,皮肤白白鼻梁高高,然而其他的五官都是乏善可陈,不砍人不杀人的话,就彻底成了普通人,大概最老也不会超过二十,他们都挺年轻的。
王佩珑嗦着面,感叹哥哥每次都是老一套,真是一点都吃不腻的,也不管现在是什么时候——才下午四点,离吃晚饭都差两个点,大世界那里有新电影上映了,两个人一起去看个电影难道不好吗?
这句疑问她没问出来,问了也没用,哥哥一直是打一棍子动一动的个性,并且比她还不喜欢改变,王佩珑至少还有接受新鲜事物的好奇和喜悦,哥哥就不成,要他去看电影,那还不如多砍几个人,那样心里还舒服一点。
“你这样我真是没办法了。”
她最后喝了口汤,对洪双喜很无奈:“难怪叔叔老说你这人木头似的,指哪打哪,那可是我正经的过生日欸,你不送东西也就算了,人都不来?”
洪双喜想了想:“你的大日子,老板都叫人安排好了,我来的确没什么用。”
王佩珑一听,气坏了:“你当你过来是给我站桩呢,我叫你过来是来吃蛋糕喝汽水的,你这人怎么就不能往开放了去想!”
洪双喜死性不改:“那种场合,我不习惯。”
王佩珑看了一眼说上的面条:“每次跟你出来,要干什么我连猜都不用猜,反正你就知道个吃!”
洪双喜毫无察觉,只是就感觉自己似乎是把佩珑惹急眼了,两人有点像在斗嘴。
这个认知叫他很高兴,他这张嘴,能斗起来也是一件好事,于是心情很畅快,又说:“面吃完了,还想吃什么?”
王佩珑仰天长叹,觉得再跟哥哥混在一起,她一天就能老好几岁,都不用再往老了长了。
吃完面,但是一顿面显然还不够,洪双喜又花了三毛钱买了两盒子鸭脖鸭舌头,尤其是那盒鸭舌头,做的极其爽口,又甜又嫩,他晓得佩珑对好吃的东西没什么抵抗力。
王佩珑唯恐坐车不消化,加上吃面的地方离万公馆也不远,走过三条街再穿条小弄堂,到时候鸭脖子啃完了,他们也就到家了。
洪双喜朝她努努嘴,示意她在前他在后,两个人散步也要散的谨慎,万显山别人惹不起,可万显山的狗腿子和大小姐却是非常惹得起,被抓到就是一顿狠揍,洪双喜上次已经被陈安年派的人揍过一回了。
王佩珑知道他什么意思,也不争辩,她好久没有出来散步过,万公馆的后花园到了冬天就光秃秃的一片,刚来的那一阵子她是老往那跑,但是现在,也真是看腻了。
洪双喜跟在万显山身边很久,习惯到不管是谁在身边,他都要故意落后两步,让老板和别人走在前头。
这样他们就能安全,他就能随时冲到前头去,保护他们。
洪双喜不远不近地保持距离,同时凝望着佩珑的背影,他想佩珑脾气虽然暴,但是摸准了窍门就很好哄,就像哄狗就要丢根肉骨头,它啃出滋味,也就不去咬人了。
还有蓝色也不错,比织锦缎子好看,素净一点更能突出五官,他刚才面都没吃几口,光顾着看佩珑那张嘴了——汤里加了辣子,辣的她嘴唇红艳艳,上下两片红花瓣,是的,就是花瓣,用别的形容不了。
他看向佩珑,看她蹦蹦跳跳,一马当先,一根大辫子荡在后面,头发又黑又亮,堪称荡秋千那样地飞甩,背影都透露出喜庆,都知道她是高兴。
南方天气阴冷,厚重的棉袍都不一定能挡住,所以她到冬天会尽量活泼一点,似乎心情好一点,大脑和身体的供暖就可以快一点。
她在这样不好的天气里感觉到了快乐,从前这么冷的天就只有叹气,衣服自己洗,吃饭自己烧,现在多好,她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有人在身后看着她,那个人很无聊,但是是个好人——但凡万公馆里面的人,全部都可以当作好人。
走到一半,或许是福至心灵,或许是嫌无聊的生活实在没有乐趣,所以还得自个创造乐趣。王佩珑在前面转脚的路口突然一停,还没等身后的哥哥反应过来,就笑嘻嘻地问他:“欸我说,刚才吃面的时候大哥干嘛老往我这里偷看,你说你是不是心里藏着什么事儿,你是不是喜欢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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