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书架
首页 > 其它小说 > 宿主 > 第十四节 鹿群

第十四节 鹿群

目录
最新其它小说小说: 快递员猎艳记军婚蜜蜜宠:长官,饶了我!妖孽狂妃:邪君宠溺小妖妃大神,你马甲又掉了!蓄意臣服最强僵尸道长特种兵之超级系统暗枪请开始表演女王有毒闪婚成瘾,首富老公放肆宠米虫的清穿日子夫君你马甲又掉了本王在此反派病美人重生后和男二HE了幻游猎人模拟修仙:从九叔世界横推诸天总裁大人,太生猛!被偏执大佬独占后【正文+番外】异德

其实说这话的时候,老祭司巫行自己也没有太大把握。

天浩使用的狩猎方法简直就是匪夷所思。

上次是这样,这次也是如此。

就在前天,头领孚松召集狩猎队长与自己过去,听到天浩说出狩猎计划的时候,老祭司只觉得脑子里一片愕然。

不光是自己,孚松与永钢当时的表情也一样。

那是一个庞大的计划,听起来就像是神灵当众显露神迹那么不靠谱。可即便是巫行也不得不承认,天浩的计划充满了诱惑力,令人难以抵挡。

天峰感觉肩膀与胸口没有前几天那么疼。他坚毅的脸上露出满足微笑:“我就知道阿浩不是普通人,他从小就善于思考。”

天霜已经喂完一碗汤,老祭司把兽皮盖在天峰身上,慢慢用手掌轻拍了几下,什么也没说,走了出去。

厚厚的云层中间透出一丝缝隙,冬日里珍贵的金色阳光洒落下来,虽然只是那么一缕,虽然距离磐石寨很远,不知道究竟是哪一块幸运的地方被笼罩,但这样的场景看了就让人心生暖意。

我要给他们祈福,为所有出去狩猎的人祈福。

这样想着,老祭司回到了自己的木屋。

木头雕刻的神像立在墙边。准确的说,只是神像的头部。那是一个左右对称的长方形,简单利落的刀法在木质部分雕出轮廓。方形的眼睛,方形的鼻子,方形的嘴唇……乍看上去,就是很多小心长方体在一个大型长方体表面堆积、凹陷,互相搭配形成的粗糙头部。

“伟大的守护神,请保佑你虔诚的信徒吧!我们用黑色血液与红色火焰向你祭祀,献给你最珍贵的紫色宝石。你驱走了黑夜,只要有你存在的时间,天地将亮如白昼。”

……

长林把一个木头风哨绑在树枝上,用手指轻轻拨弄了一下里面充作簧片的三角形木翼,略带疲倦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忧虑。

他用胳膊肘捅了一下站在旁边的天狂:“阿狂,你觉得阿浩让我们做的这个东西,真的管用吗?”

天狂的外表完全符合北方蛮族审美标准。他宽阔的肩膀就像一块岩石,低哑的声音听起来充满了力量,没有丝毫迟缓,坚定得绝对不容别人怀疑:“当然管用。”

长林有些疑惑:“为什么?你以前用过?”

“没用过。”天狂摇摇头,他对这件事有着专属于自己的理解方式:“这是我弟弟做的,他很聪明。”

对于一个饿得半死的人,再没有什么比一顿丰盛美食更有说服力了。

天狂从未见过先把熊肉炒过再慢火炖煮的做法。他以前根本不知道在肉汤里撒上一点干燥树叶能让汤味变香。对于食物的记忆,更多是来自死去的阿娘。家里那口锅日复一日都在煮汤,这项工作后来交给了妹妹天霜。海水是唯一的调料,盐巴倒也不是绝对没有,只是数量少得可怜。可即便就是这样简单、粗糙的食物,也不能每顿都让人吃饱。

阿爹活着的时候,每逢吃饭,他经常把一句话挂在嘴边:“差不多就行了,留到下顿再吃。”

粮食很金贵,每年产量都很少,如果没有狩猎所得,根本维持不到来年春天。在“饥饿”这个问题上,磐石寨里所有人都没有区别,即便是身份尊贵的头领和祭司也一样。

天狂从未想过能用那种简单便捷的方法对付暴鬃熊。

也许以前也吃过几顿饱饭,只是时间太久了,记忆已经模糊。阿弟那晚煮了很多熊肉,家里的三口大铁锅全都用上,吃饱的天狂第一次感觉到幸福,很撑。

以前让自己看不起的懒惰兄弟,现在变成了让天狂为之崇信的智者,以及医者。

在附近另一棵树上绑好风哨的长峰走过来,他脸上同样充满了困惑神情:“按照阿浩的说法,这次如果顺利的话,整个冬天我们都不会挨饿,是真的吗?”

天狂的铜黑色皮肤泛着一层油光:“我们必须相信阿浩。要知道,即便是头领和祭司也不敢说这种话。寨子里的老人差不多杀光了,再这样下去,就算真能熬到明年春天,寨子里也剩下不几个人。”

……

高大的雪堆后面,天浩微弓着身体,默默注视着远处被皑皑积雪与黑色森林覆盖的山顶。

第一个融合点投入大脑的效果已经开始体现。通过对宿主记忆碎片的印证,他知道自己目前的综合视觉能力超过宿主百分之五。听觉提升幅度约为百分之四,皮肤触感更加敏锐,中枢神经也在得到优化的同时趋于全方位平衡。

从皮袍口袋里摸出几片干枯的黑色树叶,塞进嘴里,一股淡淡的苦涩顿时在舌尖表面弥漫开来。

很多北方蛮人都喜欢嚼食针桦树的叶片。这种树的树干与天浩记忆中的白桦树没什么区别,叶片却呈尖锐的粗针状。也许是为了适应环境被迫自我进化形成的变种,无法考证北方蛮族具体是在什么时候将针桦叶片纳入常备食谱。他们通常在夏季和秋季收集树叶,晒干以后就能长时间保存。有些人将其用来泡水,就像文明时代泡茶。有些则直接塞进嘴里含服,等到干燥的叶片被唾液浸透,变软,再慢慢咀嚼,然后吞下。

人类的每一种生活习惯都不是凭空出现。天浩感受着来自舌尖表面的微苦,融合细胞默默缝隙其中成分,很快找到了几种人体必需维生素的存在。

没有新鲜蔬菜和水果的漫长冬季,磐石寨的人就是依靠这个活下来。

狩猎队长永钢趴在天浩旁边,他手里紧握着两支投枪,同样注视着对面山顶的眼睛里全是紧张。

“阿浩,它们真会来吗?”永钢压低的声音里带有一丝怀疑。

天浩缓慢却不失肯定地点点头:“会的。只要有风,就能把声音传到很远的地方。”

起风了。

上千只绑在树上的风哨同时发出“嗡嗡”的鸣音。三角形翼片在高速旋转,在结构特殊的风哨内部产生了特殊旋律。气流撞击着这片被人为设定的树林,哨声压倒了风声,冲上天空,飞到遥远的地方。

十分钟,半个钟头,一个小时……

天浩看了一眼等得快要失去耐心的狩猎队长,年轻的脸上微微一笑:“如果我是你,就会把头发剪了,再换上一件干净的袍子。”

这话题与正在进行的事情明显没有联系,何况永钢在寨子里身份尊贵,极少有人用这种调侃的口气对他说话。永钢用古怪的目光望向天浩:“为什么?”

“你长时间没有洗澡,体味太大了。”天浩用手指从永钢皮袍上抠掉一块板结的污垢:“动物的嗅觉很灵敏,它们能通过气味判断出太多的秘密。”

永钢面色一僵,他知道天浩不是毫无根据的乱说,只是现实当中有太多无法改变的事情。他低下头,用抬手挠着发根痒处的动作掩饰尴尬,却在头发深处摸到了一片油腻,甚至还有一只被冻死在那里的虱子。

天浩从旁边地上抓了一把雪,用力在面颊上搓了几把,冰冷瞬间驱走了困顿:“这次的狩猎会成功的。到时候,我们就有新袍子穿了。”

话音未落,永钢突然瞪圆双眼,嘴里发出因为激动而颤抖的低音:“你看……那边……它们来了,真的来了!”

对面的山脊线上,出现了成群结队密密麻麻的黑影。

这个世界的很多动物习性都让天浩感到陌生。

按照文明时代动物学家的说法,鹿是一种智商很低的动物,甚至还有“蠢如鹿豕”这个成语。只不过,很多研究都表明,猪要比鹿聪明得多。

寒冷迫使巨角鹿缩减了活动范围,它们在北面有一块栖息地。这在磐石寨是公开的秘密,猎人们很多次都从那里经过,也无数次萌生了想要围捕的念头。可是鹿群太大了,这些性情温顺的动物依靠数量变成了强大整体。健壮且拥有巨大鹿角的雄鹿在外围防守,它们把雌鹿和小鹿围在中间,遇到突发情况,总量多达六万以上的庞大鹿群会跟随雄鹿一起行动,在苍茫山林之间形成足以碾压一切的可怕洪流。

区区两百多人的磐石寨在鹿群面前根本不是对手。多年来,付出了数十名猎人的代价之后,无论寨子头领孚松,还是狩猎队长永钢,彻底打消了猎鹿的想法。

这些巨角鹿很聪明,已经产生了最基本的社会框架。即便是最强壮的暴鬃熊也不愿意招惹它们。

无数的弱者因为同一个目标聚集起来,会形成无比强大的力量。

天浩很清楚,想要打破这种强大,最好的办法就是从内部击破,在鹿群内部引发矛盾。

这是他从文明时代动物学家那里得到的经验。

目录
召唤墓园冥婚都市绝品仙尊林云夏雨薇善终配角什么的我才不要当呢哥布林仙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