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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节 头领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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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之八十的上缴份额是什么概念?

磐石寨的基础农作物是小麦。宿主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说好听点儿是在沉默中思考人生,其实就是四肢不勤的懒鬼。从未做过农活儿的人当然不可能知道田地里的具体产量。天浩只能按照文明时代的相关资料进行评判:那时候的小麦亩产量约为五百至九百斤。新闻上也爆出过亩产三千斤以上的显赫数字。可即便是取其中的较高值,参照磐石寨村民们惊人的食量计算下来,至少也要百分之四十至五十的当年粮食产量留取额度才能勉强存活。

如果按照孚松的要求,将寨子里明年粮食产量的百分之八十缴纳出去,整个磐石寨的人根本熬不过冬天。

火焰裹挟着木柴正在熊熊燃烧,仿佛一个红色的魔鬼,用炽热与滚烫将聚在火塘边这些人的凶狠与愤怒从心底最深处引诱出来。天浩看见永钢脸上充斥着从未见过的怒意,老祭司的表情看上去有些疲惫,有种说不出的空虚感,其中明显夹杂着愤怒和强烈的痛楚,正在慢慢撕裂、粉碎那些最美好的特质。

“……阿松,你不能这样……不能这样……”老祭司用沙哑的声音低喃。他还没有放弃,正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永钢双手紧攥成拳,死死咬在一起的牙齿骤然间松开:“为什么?照你这种搞法,剩下的那点儿粮食根本不够吃。你想让整个寨子的人全都饿死?”

“你们不懂。”孚松努力睁大的眼睛里释放出火一样的狂热光彩:“你们不懂。我要向大王上贡,我要把我们最好的东西敬奉给族长。他会看到我的忠诚,他会知道在偏远的海边有我们这样一个小寨子。他还会赐予我姓氏……懂吗?真正的姓氏!只有贵族才能得到的姓氏!”

老祭司和永钢愣住了。即便是冷静的天浩也不由得微微张开嘴唇,缓缓吸入一口冷气。

姓氏?

孚松没有姓,他有的仅仅只是名字。想要成为“牛孚松”,需要得到至少是部族族长的认可,颁发文书,才能公开使用赏赐的姓。

拥有姓氏的野蛮人,都是贵族。

孚松最后的那句话激活了天浩大脑里残存的宿主记忆。他听说过类似的事情:很多年前,一个位于东面的寨子头领把当年产出的大部分粮食上缴部族,因此得到了族长的赏识,被赏赐姓氏。就在昭告文书颁发下来的第二个星期,这位残暴的头领全家就被寨子里的村民所杀,一个不留。那些饥饿的人连死者骨头都啃得精光,等到部族方面得知消息,派来援兵,全寨人已经逃走,那块地方也由此变得荒无人烟。

文明时代的人永远无法理解野蛮人对姓氏的渴望。孚松即便坐到了寨子头领的高位,在贵族眼里,他仍然只是一个普通平民,甚至是贱民。

“我知道你们的想法。”孚松用自信且凶狠的目光横扫四方,发出力量感十足的威喝:“山谷雪堆下面埋着那么多的鹿,海里的怪物也被杀了,我们有很多办法可以弄到吃的。放心吧!明年冬天没人会被饿死,否则我也不会与青龙寨那边做人口交换生意。”

他说的有理有据。

老祭司缓缓站起来,没有丝毫留恋,蹒跚着脚步往房门方向走去。天浩连忙跃起,快步走到旁边搀扶着他的胳膊。那双瘦骨嶙峋的手掌之间没有温热,只有老人特有的坚硬,以及冰凉。

出了门,走在雪地里,望着远处透出橘黄色光线的一间间木屋,老祭司的黑色眼眸中满是痛苦和愤怒。他低声道:“孚松是个骗子,他骗了我们。今年申报上缴这么多粮食份额的时候,我和永钢都不同意。可是最后,我们都被他说服了。”

天浩很平静,语气像夜风一样冰冷:“有了第一次,就肯定会有第二次,以后还会有第三次、第四次……”

“孚松没有从大王那里得到想要的东西,没有得到赏赐的姓氏。”老祭司内心背负着深深的罪恶感,他紧紧抓住天浩的手:“他根本不明白,咱们寨子里的人太少了。区区两百多人能耕种多大面积的土地?这点儿土地上能产出多少粮食?基础总量少,就算你上缴的额度再高也没有用。整个雷牛部族人数多达好几十万,以大王的眼光,哪里会在意一个小寨子所有人节衣缩食上缴的这点儿东西?”

天浩没有说话,他有些微微的惊讶。没想到老祭司还能有这番见识。就像文明时代的企业纳税,诸如“腾讯”、“华为”这样的大型企业上缴数字至少是以亿元为单位。反观偏远郊县的一个小饭馆、小超市,就算咬着牙跺着脚将全部营业收入全部缴纳,与前者比较起来,连根蚊子腿都算不上。

“头领不明白这个道理。”天浩说的一针见血:“不要说是百分之八十,就算把寨子里明年产出的粮食全部上缴,大王也不见得会赐给他姓氏。”

老祭司痛苦地闭上双眼,僵立原地:“……你说得对。”

然而,天浩接下来的话,立刻使老祭司感受到刺入骨髓的寒意和恐惧:“达不到目的,他还会继续这样做。到了后年,上缴额度会变成百分之九十,甚至更高。”

老祭司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直到天浩搀着他送至自家木屋门前的时候,这位年迈长者自始至终没有发出声音。但是看着他佝偻着背,缓慢走进屋子,随着房门合拢,彻底封死了来自屋里的最后一丝火焰光线,身边一些重新被黑暗笼罩的时候,天浩知道自己已经在老祭司心里深深种下了一根刺,它会随着时间迅速成长,变成一把足以杀人取命的锋利长矛。

孚松之前说过一句颇有分量的话:他是头领,磐石寨所有事情都由他一个人说了算。

……

清晨,天浩与天狂早早离开了寨子。

孚松是个急性子,想要得到姓氏的他连一秒钟都等不及。连夜做好了申报文书,催促着天浩上路。

在雪地上行走很费力,一天下来其实走不了多远。两兄弟对此早有心理准备,皮囊里装满了冻肉,足够来回消耗。

按照北方蛮族的习惯,一族的首领可以称王。比如牛族首领就自称“牛王”。往下,隶属于牛族的各个部族首领为族长。雷牛族长所在的雷角城距离磐石寨有着大约十天脚程,其中需要经过好几个小型村寨,以及规模较大的赤蹄城。

这样的天气几乎不可能在野外露宿。无论天色再晚,天浩与天狂都要打起精神走到下一个村寨求宿。费用很简单,直接用冻肉冲抵。

蛮族也有货币,金、银、铜三种,相互之间的价值等量顺序为一百倍。其中金币价值最高,在市面上也颇为罕见,普通民众常用的多为银币和铜币。

离开寨子的时候,老祭司塞给天浩一个兽皮缝制的小钱袋子。里面有一枚银币,三十多枚铜币。平时住在寨子里,没有花钱的地方,出来就不一样了,身上得带盘缠。

连续几天在不同村寨求宿,当地村民全都拒收金属货币。在他们看来,硬邦邦的冻肉比亮晶晶的金属圆片可信度更高。

赤蹄城有着高大的城墙,城门口有全副武装的士兵守卫。不需要证件,高大健壮的体格与黄色皮肤就是通行标志。两兄弟走进宽阔巨大的城门,不约而同被城市内部景观感到震撼。

换在文明时代,赤蹄城只是一个规模不大的县,人口数量在五万左右。这里的建筑有木制和砖制两种。这表明北方蛮族其实不像天浩所想的那么落后,只是磐石寨地处偏远,与其它蛮族城寨接触不多,很多事情都觉得陌生。

找了家旅店住下。天浩看着房间里那两张用砖块垒成的床,不由得有些好笑。房间布置类似于文明时代的“标准间”,床上铺着兽皮,估计是烧着地炕,暖融融的很舒服。

这里可以使用货币,而且价值很坚挺:在这样的房间里住上一个晚上,需要付出的不过是两个铜板罢了。

旅店老板是个身材丰腴的中年女子。皮肤很白,透过厚厚的皮袍敞口,可以看到她穿在里面的红色衬衫。款式与文明时代区别不大,只是无法伸手触摸,天浩无法判断质地究竟是麻还是棉。

她很会做生意,旅店隔壁是饭馆。两兄弟走了一天,实在是饿了。天浩要了两大碗炖肉,还有十几张烙饼。入口的时候,他尝出了熟悉的猪肉味。肉炖得很烂,肥瘦相间,筷子从碗底拨拉出少许大蒜,酱料估计还是用黄豆制成。撒上红艳艳的干辣椒,饼子掰成小块沾着肉汁塞进嘴里,连续吃了很多天烤肉和肉汤的天浩终于觉得心里一松,觉得这个世界没有自己最初想象的那么恐怖。

烙饼是粗面制成,有大量麸皮。吞咽下去的时候有些刺喉,就着热水和汤就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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